她辗转沦落到快餐店当女工。抹桌子、拖地,一天干十小时,还得清理客人吃剩的餐盘,每次倾倒一堆厨余,看见油腻的骨头跟黄掉的菜叶,胃口都没了,一个月比一个月瘦。被经理骂了几个月,手脚总算俐落不少,她嚣张跋扈的姿态都改掉。为了生活,为了养大儿子,她愿意卑躬屈膝,任何人骂她,她也低着头,不断鞠躬讲对不起,即使错不在己,也习惯先认错。
她接了清攸回家,给他做简单的晚饭,再千叮万嘱让他乖乖留在家玩拼图、看电视:「妈妈要出去工作,不能陪你。清攸要乖,不要出去,不要给任何人开门,我有带钥匙,知道吗?」
儿子怕她工作辛苦,清清哄他说,她只是去做轻鬆的工作,老闆很照顾她。
其实她是去一间茶餐厅当洗碗工。老闆起初嫌她手脚慢,她干了一天,就想辞掉她,可是清清声泪俱下,求对方给她一个机会:「我是单亲妈妈,我爸是个代课老师,赚钱不多,我还要养儿子跟父母……我什幺都肯做的,不怕辛苦!我会学的、我会学的……」
老闆有妻有儿,年纪也大了,不忍心清清这年轻的女娃受苦,一时心软就让她留下来。清清只要下定决心,也学得很快,就算仍然比一般清洁女工的手脚慢,老闆见她工作认真,只眼开只眼闭的让她留下来,过年时还给她双粮。清清用一双长满倒刺、被冷水长年累月浸得发红褪皮的手,拿着那个盛着数十张百元钞票的信封,豆大的眼泪一颗颗滑落脸颊,一声声说着「谢谢」,吓得老闆都不好意思了。
在那些日子,水清澄真正学会什幺叫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只要努力工作,总有人肯给她机会。然而,世上也总有那样的一种人:无论你待他几好,你多用心工作,他就是看你不顺眼——滕思悠就是这种人。哪怕她向他叩头、道歉千万次,他也不会稍稍怜悯她几分。他憎恨与她有关的一切事物,所以他也不喜欢清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