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2 / 2)

“他什么大事?”

叶婉珍抬起头,不好意思地看了司徒瑾一眼道:“大哥说,他很快就要成为司徒大哥府里的男妾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司徒瑾愣了一下,但是他没有否认,仍缓缓点了点头。

叶婉珍松了口气,开心地道:“我真是为大哥高兴!听父亲说,大哥小时候可丑了,人们都说越丑越有福,老天爷偏爱苦孩子,看起来还真是这样呢!大哥小时候不仅又黑又瘦,还经常生病。那鼻涕流的比小弟叶拴还厉害,还经常流到嘴巴里吃呢!头顶总是长烂疮,娘就用黄色的药石面给他抹,由于总是不好,实在没办法就给他剃了个光头,可好笑了!大哥五岁才学会说话,当时大家都当他是哑巴,后来终于开了口,爹说这叫贵人话语迟!看起来还真是极准呢!”

说完,叶婉珍一脸天真而无害的表情,好像她真的为丑小鸭大哥高兴。

司徒瑾沉默。但是一直眼观鼻,鼻观心的晋伯却皱起了眉头,这真是亲妹妹么?这么爽快的直接揭自己大哥的老底,尤其是在她哥哥最喜欢的人面前?这算是童言无忌啊,还是单纯的有些过头?

“他现在身体很好。”

司徒瑾不知道接什么话茬合适。

叶婉珍开心的笑了起来:“是啊,所以大哥现在特别爱干净,非常担心像小时候那样再生病呢!尤其是再乎头发,整日担心头顶上还会流出脓水。”

司徒瑾的嘴角有些抽搐,晋伯则手托下巴饶有兴味地听。

叶婉珍仍高兴地添油加醋:“我和爹娘都不敢相信是真的呢!现在村里都传遍了,就连七里八乡的乡亲们都知道我大哥是司徒府里的新主子,每天都有人来我们家祝贺,爹娘高兴的连瓜子和茶水都置办了不少呢!这不,爹又托我从镇里买了糕点糖果,说是要招待多年没有来往过的远房的亲戚,家里连坐的地方都没了,人多的像过节般热闹!”

司徒瑾脸色终于沉了下来。

如果两人情意相投,修成正果时,不是不可以告知天下,只是他们现在根本还没有到水到渠成的地步,两人之间连对方生辰年岁都不知晓,这么就心急的到处宣扬,让人觉得有种炫耀浮夸之感,实在让他心里有些不爽!

看着司徒瑾的表情不对,晋伯不禁暗自摇头,他开口道:“丫头,这事情真是你哥说的么?据我所知,他回老家的时候可是不多。”

叶婉珍眨了眨眼睛,天真地道:“二妹我也不太清楚为什么大家都知道了,可能就是那天,我们全家在春风包子铺吃饭的时候吧!爹娘带着老家的人一起去了,很多人在饭桌上聊天,我忙着照顾弟弟们吃饭,也没有听清楚剪秋哥到底说了什么,只是大家都很高兴,一直笑呵呵的……对了,当时还有杨捕头杨大哥也在,可能他知道的比较清楚。”

杨小迷当然在,但是人家并没有一起用餐,而且抬出捕头杨小迷,这整件事情的可信度就更高了。叶婉珍相信司徒瑾并不会因为这件私事亲自去找杨小迷求证,这样嘛,猜疑就出来了。

看着司徒瑾脸色越来越严肃,叶婉珍却越来越开心,她欣喜地笑:“真是万幸呢,不管这件事是谁传出来的,总之是真的就是了!哥哥有个好归宿,我这做妹妹的也就放心了。”

叶婉珍非常骄傲,她骄傲她的“聪明”让她再一次成功的实现了目标!

叶婉珍心里暗笑,两个人无论是从外形还是出身等各方面,条件相差都很大,只怕是那叶剪秋一厢情愿罢了!若是到最后人家不要他了,被打回原形想要再回西兔儿村,只怕得看本姑娘的脸色了!

晋伯道:“叶家二妹,你不是还要回家么?背这么多东西要走到什么时辰?”

他本来是打算派人骑马送叶家二妹一程,可是他却不打算这样做了,他不忍心累着马。

“哦,对呀,我只顾说哥哥的喜事,却忘了自己给老家捎东西了!”

叶婉珍心满意足的回去了,只留下一脸愠色的司徒瑾和暗暗好笑的晋伯。

气氛沉闷了片刻后,司徒瑾终于艰难地开了口:“能丑成那个样子,倒是不易!”

晋伯也接了一句:“是啊,没想到长大后出落的还不错,是不易。”

司徒瑾忽然大笑起来,拍着桌案简直乐不可支。

他的实在是无法想像一个黑不溜秋的小家伙,流着鼻涕光着脚丫子,顶着一头小黄面儿在沙窝窝里跑来跑去的场景,说不定那个小子还穿开裆裤呢!

晋伯也有些好笑,他终于看穿了这个丫头的伪装,这是来拆她大哥的台呢!真不知道叶剪秋什么时候狠狠得罪她了,看起来这丫头是个会纠缠的麻烦人物。

叶婉珍有些用力过猛了。

☆、七十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梦幻般的浓雾将天地相连。

扯不开,拉不碎的白雾将荒漠中的小树林包裹,这片杂树丛生的小树林被弥漫天地的雾气滋润的透透的,就连地上的沙土也湿润的仿佛能攥出水来。

雾气中的每棵树浑身上下湿淋淋粘嗒嗒的,安静的浓雾悄悄在叶片上汇成小水滴,叶片终于承载不了水分的重量,低下头将一滴滴的水珠滑落到下方牛皮帐篷上,发出轻轻的啪嗒啪嗒的声音。

滴水声就如同春天的小雨,量小,水细,声轻,因而显得格外温柔。

牛皮帐篷还开着一个的小小的四方窗,牛皮卷帘被一根细绳穿着一枚铜钱系起,从里面隐约透着火光和哗哗的水声。

缕缕白丝绡的雾气,想偷偷从小小的窗口内溜进去一窥春光,结果小窗里却往外传出来一股股的热气,将伺机探头的雾气击散,消失于无形。

叶剪秋正在沐浴。

他站在浴桶里正往头发上浇水,显然这个浴桶太小了,准确的说更像一个超大号的水桶。但是他好在瘦小,蹲下去水也能到达胸口,还是可以洗个痛痛快快的热水澡。

这里是农场,条件艰苦,能洗上澡已经是很奢侈了。

农场靠着流沙河,滔滔不绝的河水让人眼馋。

为了解决用水,朝歌扛着铁锨来到了流沙河边。他身后远远的跟着一帮农民工,这些工人惧怕河里的黑虎鱼,均不敢上前,远远的就停下了脚步观望。

只有朝歌艺高人胆大,他独自一人走到河边下锨挖渠引水。果然,朝歌身后的水面无声无息的翻起了水花,一条黑影若隐若现。鱼未现,鳍先行,水面被一排黑色尖刀状的鱼鳍层层划开,非常引人注目。

人们在远处惊呼,焦急地大声提醒,但是朝歌不为所动仍低头干活,当众人心急火燎之时,这条如鳄鱼般丑陋的大鱼从水中一跃而起直扑朝歌,那锋利的牙齿阴森森的闪着寒光,在众人惊惶失措的呼喊声中,朝歌举起铁锨将这条黑虎鱼狠狠拍落到了水里,那黑虎鱼翻着花白的肚皮在河面上飘了很久……这可是一条成年的黑虎鱼呀,足足有几百斤重量!就那么被朝歌一下子给拍晕了!

朝歌一拍成名。

虽然他年少,但是现在农场里上上下下的对他均言听计从,包括那些从山上派下来的囚犯。这些囚犯发配者有之,流放者有之,贬谪者更是有之,且多是穷凶极恶之徒,他们面目凶恶,浑身自带煞气,披头散发戴着沉重的镣铐站成一排在树林里等候发落。

佃户村的王老汉更是战战兢兢,老天爷呀,他怎么敢指挥这些人干活哟,只怕往前面站站都要吓的尿裤子!没办法,一大家子眼睁睁看着他呢!最后王老汉喝了一斤白酒后才壮了胆,趁着脑子有些迷乎,他恭敬地上前行礼:“壮士,劳烦今日搬卸砖头,该垒墙,盖房,砌猪圈了……。”

最后几个字细如蚊讷。王老汉几十年都没有这么温柔的说过话了,最近的一次好像是洞房花烛时。

“嗯!”

也不知道是谁冷冷地应了一句,王老汉立刻退下,消失的无影无踪。

因为是承包制,王老汉没用一个外人,家里老人妇女小孩全部都来到了农场,连狗和牲畜全都牵来了,总之,能干活的不能干活的都过来了,白天王家人在地里干活,晚上一大家子都住在农场的大帐篷里。肥水不流外人田,这积极性真的是提高了。

而朝歌引来流沙河水后,则领着一帮人一口气在地里挖了三个排列在一起的大沙坑。

沙坑很快就挖好了,朝歌不知道从哪里又找来了缝制好的宽大厚实的牛皮,分别垫在三个沙坑底部,然后引水入坑。

第一个坑入水后,静止的河水很快就沉淀下来,上下两界沙水分明,但是杂质很多,落叶,枯草,鱼骨碎鳞,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污物。

于是朝歌拿出一条长长的粗皮管子,将皮管子一头用圆柱形的瓷状物塞进去,将管口撑的像鱼儿张着的大嘴。当然,这个圆柱体的瓷状物是一个白瓷杯制成的,去掉底部,磨掉把手,就成了两头通透的圆桶,这个东西塞到软软的皮管口,可以避免管口变形。

皮管口被撑开后,又找来细纱绷布包住管口,捆紧做成过滤网。

朝歌将捆绑过滤网的皮管放进第一个水池,就跳到二号沙坑。

他拉起皮管子的尾端,对准管口鼓着腮帮子开始运用内力往外吸水,吸出第一口水后,朝歌不敢放松,更是加大力气往外吸。很快,水流加速了,更多的水源源不断的顺着管子流淌,他这才小心地放开皮管子,飞快地从坑底跳出来。

二号坑很快就积满了水。

虽然第二个水坑里的水看起来已经很干净了,但是无奈的朝歌还得再拿一条同样炮制好的皮管子,开始将二号坑里的水再吸到三号坑里再次过滤一遍。

等到三号坑终于装满了干净的清水后,工作才算完成。他兴奋地去向叶剪秋表功,叶剪秋也非常高兴,连说了三个好字:“好好好!你快烧水去,我要洗澡!”

朝歌双眼冒火,鼻孔喷气,状如牛魔王。敢情他费了老鼻子劲弄干净的一池水不是用来做饭的,也不是用来浇地的!而是先给这个小祖宗洗澡用的!

尽管朝歌恨不得伸出手一把掐断叶剪秋那细细的脖子,但是他强咬银牙板着脸去给叶剪秋烧水去了。

不就是毁个菜园子嘛!就像欠了一辈子似的!朝歌觉得上辈子他肯定偷吃过叶剪秋家三亩西红柿,这辈子讨债鬼追来了!掏把力气对朝歌来说不算什么,他最头疼那动不动就掉金豆豆的人!

自打叶剪秋来到农场,就向朝歌提出了很多条件。他要干五天休息两天,还要什么工资,还要每天洗澡,还要单人宿舍,还要住在风景优美小鸟啾啾的小树林里,还要一个通风良好,属于自己的一个卫生间……

矫情!为什么在大哥面前的叶剪秋温顺能干,任劳任怨的像头黄牛,可他朝歌面前的叶剪秋却这么矫情?

没有理会肺都要气炸的朝歌,叶剪秋仍低头扳着手指还在想着什么。朝歌终于忍不住“腾”的伸手抓住他的……肩膀。

叶剪秋吃惊的抬起了头,朝歌强挤一丝笑容道:“农忙时咱们都不休息,农闲时可以放长假;等农场赚钱了最后结算工钱,定不会少你一文;吃喝住行农场全包;这里的马随便骑,衣服随便穿;伙食上我吃什么你吃什么,决不搞特殊;洗澡可以有;单身宿舍可以有;个人卫生间也可以有……”

叶剪秋看着朝歌那张几乎狰狞的笑脸,想了想,也对。

农忙的时候是没有时间休息,等农闲的时候可以度个长假。工钱嘛等农场赚钱了才说也不迟,说不定分红不少,他可是大股东,入的可是技术股!农场全包吃喝住行,看起来倒也不错,只要不和那些令人头皮发麻的囚犯们挤在一起就可以。毕竟可以洗澡,可以住单间,可以有独立的卫生间,安居才能乐业,这还求什么呢?

朝歌做的很不错了,其实他也不是太讲究的,为人民服务嘛!那就上班吧!

结果……

“朝歌!!”

叶剪秋的咆哮声在树林里回荡,惊起林中一群飞鸟。

正在干活的朝歌将锄头一扔,捂着耳朵就跑!

什么单人宿舍啊,这分明是一个大仓库好不好?!

叶剪秋看着树林下面的大牛皮帐篷欲哭无泪,里面放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农具,种子,肥料,饲料,粮食,碳石,炊具,调料,马鞍,马蹬,水桶,扁担……角落里还有一双叶剪秋曾经给朝歌做的一双皮靴子!准错不了!上面满是李氏扎的小洞孔!还臭哄哄的!

还有两只羊!这两只浑身黝黑的盘角大山羊被拴在帐篷里准备当伙食备用,非常无辜的啃着地上的树叶,拉了一地的膻味十足的黑球球……

所谓单独的卫生间,就是在这个牛皮帐篷后面,简单的用铁锨在沙地上刨了个大长坑,上面随便扔了两块垫脚的青砖,周四用块牛皮一围就完事儿!而且青砖扔的极不走心,一块前一块后,死朝歌!你解手都是劈叉式的啊!

叶剪秋仰天哀叹一声。

上了当的叶剪秋死活不肯在洗澡的问题上被糊弄了,他亲自设计图纸,什么地方挖坑,如何防止渗水,如何利用做皮筏子的原理制皮管子,如何利用虹吸式引水入坑……

朝歌趴在叶剪秋身边看着对方写写画画很专心,最后他吃惊地道:“这样就能用上干净的水吗?”

“对。”

“那就不用喝泥水了?”

“当然,你想得结石病啊?”

朝歌开心的去干活了,很努力也很投入,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成品后的清水第一次使用竟是被叶剪秋洗澡去了!

热水烧开前,叶剪秋迫不及待的指挥朝歌找一个浴桶,朝歌板着脸来到拴马的地方,将正在吃草的马推到一边,不理会马喷气的鼻孔比他还大,毫不犹豫地将盛满草料的大木桶子倒个底朝天,然后往地上随便磕了磕就拎回去交差了。

正在洗澡的叶剪秋觉得帐篷内的味道有些不对劲,他抬起胳膊闻了闻自己身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啊?为什么总闻到一股骡马草粪的味道?

帐篷中央生了一大堆碳火,晚上不仅除湿而且暖和。

山羊被他牵到拴马的地方去了,种子播种完毕后的口袋一一叠起来备用,炊具和粮食调料单独放在一角,饲料和家具放置另一处,就连朝歌的靴子也扔到他怀里了,帐篷内终于收拾的干干净净,所有的东西都分门别类的归整完毕。

看着一尘不染的宽大帐篷,心里舒服了很多。

那正在燃烧的炭火旁边,正是他自己精心铺好的“榻榻米”。

松软的沙地上铺着一个草垫子,草垫子上又铺了一个毛毡子,毛毡子上又铺了一个厚垫子,厚垫子上又铺了一个棉单子,棉子上放了一个薄被子……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叶剪秋非常喜欢的小窝子!

床头那天蓝色方格的大枕头边,还摆了一盆花开正艳的蟹爪兰,那蟹爪兰用小木棍撑着足足二尺多高,一朵朵桃红色的鲜花从上倾泻而下,吐露着细细的花蕊,一室芬芳。

叶剪秋沐浴完毕后,就换上自己的睡袍。

这是一件非常轻软的和式白色绸料睡袍,睡袍裹身通身无扣,只靠腰间一带束起。下摆垂到小腿处,两个袖子宽大却并不长,只到小臂处,宽松又方便。衣袍上面的图案是若隐若现的片片白色暗纹柳叶,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下,就如同一把把银光闪闪的的柳叶飞刀。

这个睡袍是他最奢侈的一件衣服,当初李氏做好时,还不停地夸:“小秋很适合白色,穿上去定如一位高洁的书香子弟。”

叶剪秋笑,他是做不来什么儒雅文人的,这个世界书生的礼仪繁复,而且读书人咬文嚼字皆是文章,只怕他会被生生累死,还是开开心心的做一个小农场主吧。

想起离别时司徒瑾那张疲惫的脸,终究还是没有放心,去农场前悄悄去了署衙看了他一眼。

司徒瑾正领着军士们训练,宽阔的校场上,只见司徒瑾掷出自己的长刀,“嗖”的一声飞刀入峭,刀身颤抖着高高嵌在石头垒成的墙壁上,司徒瑾飞身上去,单手持刀一口气做了上百个单臂引体向上,引起一片叫好声!

司徒瑾又训练军士们三位一体上墙术,军士们三人一组配合敏捷,你蹲我踩,跃墙互拉,速度飞快地跳过高高的围墙……这些年轻的军士,朝气蓬勃的脸如同红高梁,身躯结实的如同黑土地,每一位都是守卫家园的勇士。

而双手负后,一脸严肃正踱来踱去,大声训练军士们的司徒瑾,则是他叶剪秋心目中的英雄!

叶剪秋看了很久,最终没有打扰悄悄离去。他明白,在有些领域自己无法和他并肩战斗,那就各自分工,各显其能吧!将来那军功章上也会有他的一半……

叶剪秋轻轻系上白绸腰带,穿上夹脚的人字皮托鞋,啪嗒啪嗒就来到自己的榻榻米前,将长发拢到前方,静静地烤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

真是三千烦恼丝。

姑姑曾经说过,她年轻的时候,女孩子们拥有一头长头发可是很值钱的,一头长发可以换很多东西,传的最邪乎的是,听说有人曾用长发换了一辆自行车,在那个年代自行车可是三大件之一呀,价格不菲。虽然姑姑没有见过真的有人换了辆自行车,但是仍留着长发准备换东西。姑姑说,她就用一条黑亮的辫子换过几斤麦芽糖,弟弟喜欢吃甜的。

可惜,当时他年纪小,听姑姑讲这些事的时候注意力只集中在麦芽糖上,现在想起来,那个爱吃糖的弟弟,是他的父亲吗?

☆、七十一

午夜梦回,又遇亲人。

姑姑伸出双手摸着他的头发,他的脸颊,又摸摸他的双手,永远对他慈爱的笑:“小秋真结实。”

然后姑姑从兜里掏出一把薄荷糖塞到他手里。这种糖是那种最老式的,绿白相间,螺丝花纹,两元钱一包……

姑姑永远把他当小孩子,而且姑姑年纪越大,越觉得他小,越发惹人怜爱。不是摸索着给他煮鸡蛋,就是给他抓糖,甚至有一次村口有人卖糖人,姑姑还买一个孙悟空给他……

只有在梦里才能相见呵!叶剪秋擦了把湿湿的眼睛。

此时,只听到帐篷的木门一响,一个不速之客推门就进来了。

“朝歌,你怎么不在你那个帐篷呆着去?”

天色已经很晚了,他习惯早睡早起。

朝歌听到对方言语疏远很不乐意,黑着脸走过来丢给叶剪秋一个东西:“给你,抹抹手腕!”

拜司徒瑾所赐,他的手腕到现在还没有消肿,人家朝歌这是一片好心来给他送药来了。

叶剪秋有些脸红,但他知错就改,立刻真诚地道:“朝歌,刚才我言重了。”

朝歌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刚来到门口,叶剪秋又叫住了他:“朝歌,别走!”

“什么事?”朝歌回头。

“盒子打不开……”

叶剪秋面有愧色的药盒子递给了朝歌。真没想到,这药盒子盖扣的那么紧,而且滑溜溜的。他的手疼使不上劲,只好请朝歌帮忙。

朝歌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了盒子,然后一屁股坐在榻榻米上,主动拉起叶剪秋的手腕小心地涂抹了起来。

叶剪秋本不想劳烦别人,但是对方一番好意不忍拒绝,还是乖乖地将手腕送了过去,手腕的清凉让他感到舒适无比,肿痛的感觉顿时少了很多。

唉,这个司徒瑾,定是疲惫中将他当成传说中的“刺客”了,才会下这么狠的手。直到现在,手腕仍红肿难耐,骨头都是疼的,真不知道当时他在想些什么,竟如此紧张。

两个人分别了这么多天,那句“有情岂在朝朝暮暮”简直苍白无力,好像天下所有的军属都有一个共通的事实,那就是聚少离多。

叶剪秋本想古典式浪漫一下,来个鸿雁传书寄相思,可是抬笔重如千金,迟迟未能下笔落字。有句话叫“字如其人”,一手虫爬式的字体让他胆怯的不敢下笔,那司徒瑾的字体可是非常刚劲有力,浑洒自如的简直和他的人一样帅!这使得他自惭形秽。

怎么办呢?之乎者也不擅长,语法皆不通,只好附庸风雅寄了一片白棉布。

不写情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拿了颠倒看,横也丝来竖也丝……满满的都是相思啊!

司徒瑾不会不明白给扔了吧?

没关系,还有晋伯呢,身为军师的他定会解其意。情商这回事啊,好像两个人都不太高……叶剪秋无奈地挠了挠头,抬眼看着面前的朝歌,心里又多了一层担忧。

朝歌是个美人,但他尤自不知。而且这个美人很豪放,他自己更是浑然不觉。

这让身为兄长的叶剪秋有些发愁。没错,任何司徒瑾的兄弟,也是他的兄弟!

和司徒瑾那英气勃勃的帅气不同,朝歌属于另一种美。

朝歌的脸部线条非常柔和温婉,尤其是在火光照映下的朝歌非常漂亮。眼波潋艳如水,眉毛修长秀气,睫毛浓密且卷翘,高鼻粉唇,下巴精致,锁骨分明,而且他皮肤极佳,如同牛奶般细腻紧致。

这样凝脂如玉的皮肤可是在这个干燥多沙的地方很少见的,朝歌一出现,他这张脸就如同水晶般耀眼。

朝歌年少,青涩鲜嫩。他那双正在涂抹药膏的手指洁白的几近透明,一头黑发随意的披在脑后,眉眼如黛,眼白纯的发蓝,面容如同水墨画般清雅,怎么看都是一个古典的东方美人。

如果朝歌微微一笑,绝对有风光霁月倾城之姿。

可惜……这个美人的表情举止生生将他一张好底子破坏了不少。

朝歌不苟言笑,一张脸似冰山,三尺内均能感到逼人的寒气。他脾气也暴,动不就爱生气,好像所有人都欠他钱似的。而且朝歌生气时总抬着下巴,鼻孔张的很大,很多次叶剪秋都能感受到头顶上喷来的气体,总让人能联想到某种大型猫科动物。

朝歌吃饭时喜欢将一条腿大大咧咧的蹬在凳子上不停的抖动,就像上了发条。总之,朝歌根本没有一个美人的自觉……尤其是,这个美人不喜欢穿衣服!

第17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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