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言种田:《叶剪秋》作者:酱咸菜
第17节
温奕眼前一黑,一头栽下晕倒了。等他醒来时,就下了决心。他不能走,他要留在这里寻找父亲的尸骨,于是他找到了贞娘子。
温奕和其它师兄妹不同,他是完全靠关系进来的,因为贞娘子当年和父亲温询是故交,虽然谁也不知道倒底故交到什么程度,总之,贞娘子很看重温奕,不仅直接收他为徒,而且还列为首席弟子,水云裳绣坊一切大小事物他都参与打理,尽管他是个结巴。
其实心眼灵俐的叶婉珍一看就知道,这个温奕其实就是被贞娘子当儿子养了!
这点叶婉珍就比不上了,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庄户人家的子女,经过贞娘子层层考验才收为弟子。叶婉珍很快就看清了现实,老老实实认了命。
不怕有关系,只怕有关系的人比你更努力。那个温奕踏实能干,话又不多,手艺也学的很快,一开始有人多少有些介蒂,时间长了大家都很服气,对温奕的主管之位没有人于再提出异议。
无论从哪方面都竞争不过温奕的叶婉珍改变了方法,除了继续讨好贞娘子外立刻开始讨好温奕,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这个温奕就是将来的少掌柜,关系处的好总不会错。
虽然叶婉珍对他一点兴趣也没有,但她不介意留点暧昧的空间可以好好利用。天下所有的男人,将再也不会入她叶婉珍的眼,她所做的一切,目标直指那个神秘黑衣人。
☆、六十七
司徒瑾沉默的坐在案边,屈起手指有节奏的敲打着桌案。晋伯知道他这个动作表示正在沉思,于是识相的给他倒了杯凉茶。
“钧之,先不急,喝些茶水败败火,你嘴角都起了水泡,要注意身体。”
司徒瑾端起茶盅,出神的想着什么,却一口水也没有喝进去。他的确上火的厉害,不仅嘴角起了泡,而且连牙齿,太阳穴和后脑勺都有些发疼。
司徒瑾脑子一直转个不停,螭国很可疑,可疑到他们将来肯定有大动作!乌雷很可疑,可疑到让人怀疑他们拥有了奇兵神器的精锐!虽然表面平静如常,但似乎一切都蠢蠢欲动的让人心神不安,但是具体的情况是什么?谁也不知道!司徒瑾叹了口气,若是能从螭国获取情报就好了,可惜,螭国那边并没有自己的人手打入内部,与之相反,青阳这边,倒是让人警觉……
司徒瑾和晋伯商议了多天,性子梗直的司徒瑾提议亲自去临月城面圣孝元帝赵灏,将边境隐患冒死上谏。但是晋伯立刻否定了,他的理由是,这螭国隐患并不是一天两天了,但是只有小动作,没有大冲突,现在就连他们也只是在怀疑阶段,如果没有切实用力的证据不足于说服圣上,反而会被治成重罪,得不偿失!还有一点很重要,现在朝中阉党当道,权势遮天,如果没有巨额数字的银两打点,你一个无权无势的边陲小镇的不入流小官谁能看得上眼?这些贪财而又势利的阉奴定会拦着司徒瑾,连宫门都进不去!
司徒瑾又提议退一步,去绵州府找巡抚或通判,或直接去离青阳最近的军事要塞找驻守将领。但是晋伯又否定了,那绵州府周边的要塞驻守军全部听从巡抚大人吕延玉的命令,而那个吕延玉是出了名的人精,他只所以能从普通的武官升二品巡抚,并被圣上赐于爵位称号,就是因为他指挥手下做战时只击败不全歼,这样可以娄报战功,从而获得上锋的嘉奖和青睐。
有这样手段的人,比曹达更难对付,就算十个司徒瑾也不够吕延玉耍着玩的!只有趋利避害,敬而远之!
那怎么办?司徒瑾寝食难安。仅靠巡检司这百十号人根本守不住边境,当年太祖打天下时曾和螭国交手,对方可是出了整整几十万人马,双方一口气追打了二百多里路!战火经过之处烽火连天,寸草不生!若是螭国全力大军压境,那司徒瑾无计可施!现在只所以两国能相安无事,司徒瑾只能归功于天时地利,因为恶劣的环境所限,那螭国浩荡的大军不便翻越鹰头山!
即使如此,司徒瑾还是去找了曹达,提出要曹达支援财物,巡检司要制战车火器,盖营房校场,招兵役急训。曹达倒是像专门在等他这句话,不仅满口答应,而且承诺银子要多少给多少。但是他却提出了一个苛刻的条件,曹达想让他们曹家旗下的民团和打手进入军团,并且让他的六弟做军团的副官!
司徒瑾不由得一声冷笑,二话没说立刻拂袖离去。
曹家民团打手?一群不学无术小混混!杀了他们都嫌脏了自己的刀!让曹六当副官?简直扯淡!曹六不仅不会服从管教,还会和他们曹家军自成一派,造成军心不稳!
由于和曹达谈崩了,司徒瑾心情不是太好。而晋伯看着司徒瑾的脸色也很无奈,他和朝歌,还有司徒瑾本是三足立鼎之势,在巡检司内各有分工,各项事宜均处理的井井有条。但是现在,朝歌去了农场,他又经常和司徒瑾轮值带队巡山,署衙内偶尔会造成顾此失彼的情况。
晋伯既是司徒瑾朋友,也是上下级关系,有些时候,在严肃的军事政治舞台上,即使上级做了冲动的事,下级也不好逾越直言,只有婉转提醒。比如司徒瑾见曹达这件事,如果晋伯在身边注意暗示,定不会出现闹僵冷场的情况。而是使出“缓”字决,先向曹达提出回去考虑。
晋伯的建议则是让司徒瑾答应曹达的条件,当然,具体的事情可以迂回处理,到时候给那曹六权利架空,曹家军只当步兵上战场打头阵,当肉盾使不就完了!反正刀枪无眼,死人是常事,连曹达也无可奈何。
唉,这司徒瑾,军事上专业,政治上糊涂啊!
司徒瑾终于在喝了杯凉茶后,开口道:“我们实在太需要银子,农场建的也太慢!而且那天晶石作坊回钱更慢,听说杨小迷又准备在绵州府和临月城建商铺,前期铺垫花费的太多,实在有些等不及。”
“是啊,我们需要银子,不如这样,让我再单独会会曹达,看看他……”
“不许!”司徒瑾怒目圆睁的一拍桌子。
“怎么可以你我轮流都去找他!那个曹达,真给他天大的脸了!几个月前在巡检司门口对阵时,你我都看到了,他那帮手下净是些什么东西!不过是一群贪生怕死,好赌滥嫖的囊糠之徒!怎么可能让这些人混进巡检司,不仅毫无纪律,而且还带坏了风气!我宁愿招一批新兵重头开始训练,也不愿将自己的心血浪费到这帮杂碎身上!”
晋伯无言,司徒瑾说的也没错,这帮曹家军的确不好管理。军人的天职是什么?就是服从!如果一个将领带着一帮不听指挥的军队,简直是场灾难!
司徒瑾的恩师乔将军是出了名的治军严厉,最有名的一次就是他坐在轿内走在上朝的路上,由于当时的临月城正处于寒冬之季,天空中飞满了鹅毛般的大雪,乔将军看到一名军士的手扶着轿子,被冷风冻的通红。他只说了一句:“去手!”
结果当时护轿的几名军士齐唰唰的挥刀将自己的一只手斩下,这就是绝对的服从!
此时,有军士来报,说人求见司徒瑾。
司徒瑾心里一动:“是谁?”
那军士拱手道:“是叶……”
“叶剪秋?快让他进来!”
司徒瑾心里一阵愉悦,连紧绷的身体也松懈下来,嘴角也不由自主带上了笑容。这小子终于来看他了!他要先去小屋里躺着,让叶剪秋给他按按摩,顺便踩个背亲个嘴什么的……司徒瑾的笑容越来越大,双眸也闪闪发亮。那个小家伙看起来温顺乖巧,其实在某些方面热情奔放,这种性格反差实在是令人刺激,光是想想就觉得躁热……
没心没肺的司徒瑾早已忘记那天对叶剪秋的冷言冷语,更别提那个声色犬马的良辰公子了,他是谁呀?
那军士见司徒瑾高兴,有些拘谨地道:“大人,是叶家二妹来访,不是嫂子……”
“叶家二妹?她来看什么?”
司徒瑾愣了一下,晋伯见状,对司徒瑾道:“小姑娘这么远来了,让她进来也好,听听她有什么事。”
“好吧,让她进来!”
司徒瑾内心有些失望,但仍是耐心坐在那里,静等叶婉珍上门。
☆、六十八
很快,叶婉珍进了门,司徒瑾不禁打量了面前的小丫头一番。
显然,这丫头是只身徒步来到署衙,整个人如同从水里捞上来似的,肩膀上的布料已被汗水湿透,红通的脸上汗水直往下滴。尤其是还背着一个看起来不堪重负的大背篓,不禁让人想伸手帮帮这可怜的丫头一把。
虽然看起来她非常辛劳,但仍保持得体的礼仪。素衣荆钗,不施脂粉,神态安静,举止从容,就连额上不停滑落的汗水,也被她轻抬衣袖慢慢沾去。
司徒瑾心里暗道,这叶家二妹果然和她哥哥一样,不管干多少活,连脚上的鞋都是纤尘不染的。不管再苦再累,好像也不会发脾气,永远是那么温柔和气。
真是不错,看起来这叶家二妹也是一个能吃苦耐劳,质朴的农家孩子。
看着面前司徒瑾暗暗赞许的目光,叶婉珍心里暗自得意,她来之前故意换下水烟罗裙,洗下一脸铅华,只为像一枝开放在田间地头,最朴实的小花般出现在他面前。看来,司徒瑾果然吃这一套。
叶婉珍向前施了一礼,静声细气地道:“见过大人,小女子是叶家二妹叶婉珍,就在青阳镇的水云裳绣坊作工。今日二妹我去府里找大哥,可是大哥已经不在府里当差,二妹想着,大哥有可能在署衙,于是二妹就来这里碰碰运气,大人莫要怪二妹鲁莽唐突才是。”
一旁晋伯不禁心生疑惑。这叶剪秋去了农场做工,府里众人皆知,怎会无人相告?
显然,司徒瑾并未考虑太多,他开口道:“你大哥去了农场,府里是找不到他的,只好让你白跑一趟。”
一听此言,叶婉珍好像受了一惊,她抬起仍透着红晕的小脸,双眼水气十足般似泣非泣:“大人,为何好好的,我家大哥就不在府里当差呢?他为何去了农场下地干粗活?可是我的大哥犯了什么错事么?大人,我们兄妹自小乡野长大,不懂诸多规矩,还望大人对大哥多多包涵体谅才是。”
“你想多了,他只是另有安排,而且你哥他……并没有什么错。”
司徒瑾很满意,这叶家兄妹情深,血浓于水,叶二妹谈吐得体,看来家教不错。
听到这话后,叶婉珍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又抬起袖子轻轻沾了沾额头上的汗水。
司徒瑾表示关心:“外面天热,你且坐下休息一下,喝杯茶再走。”
“谢大人。”
叶婉珍小步轻移,来到离司徒瑾远远的一把椅子上,规规矩矩沾着椅子边儿坐下,低着头不安地抠着自己的手指。
司徒瑾暗笑,这个丫头背着个大篓子坐在椅子上,篓子比她占的地方还多,那丫头眼看就要从椅子上掉下来了,就不嫌篓子碍事么?真像一只小猫闯进了陌生的地盘,呆羞而又拘谨,倒真是哪哪都神似她大哥。
“将背篓放下吧,看起来很沉,里面装的是什么?”司徒瑾的语气温柔了许多。
叶婉珍一听此言,慌忙站起身来道:“回大人的话,这里面全是大哥给老家的亲戚买的毛皮口袋,足足一百条呢。”
“他让你捎回家的?”
“是的。老家的亲戚经常让大哥在镇里买些货品,大哥买完就放在府里,然后由我去取出送回老家。上次大哥让我还送回家一袋米,还有几十斤的瓜菜等物。”
“你自己取,自己送?”
“是的。”
“你自己走四十多里路?”
“是的。”
司徒瑾不禁皱起眉头,一袋米至少几十斤,再加上瓜菜,那个背篓能装百十斤左右,这样一个小丫头顶着烈日,背着沉重的货品独自走路回家,叶剪秋这哥是怎么当的?
叶婉珍点点头:“看起来二妹我没有什么力气,但是我很能干的,并不像表面看起来这么柔弱。虽说二妹在水云裳做工,但是我最少五日内就要回家一次去看望父母,专门下地干些农活,还上山放养牲畜。”
“你坐下说话,不必拘谨。”
司徒瑾示意她坐下,叶婉珍只好小心地又坐了下来。
“你家里现在是什么情况?”司徒瑾用手撑起下巴,开口问道。
“回大人,我家里有三亩薄田,皮狙兽十余头,还散养了几只鸡,家人全部都住在一间洞屋里。今年赋税的时候,我家里交了一百斤粮,三头皮狙兽,万幸,今年交完税还有余粮吃,不用每天喝皮狙肉汤了。但是爷爷年迈,父亲身体不好,大姐天生有疾,幼弟不懂事,家里的活计几乎都是母亲一个人做,所以我抽空回家帮帮母亲,替她解些辛劳。原本这些活是大哥和我一起做的,只是现在他难得空闲,所以我每次单独回家,路上连个做伴的人都没有……”
叶婉珍越说越委屈,最后竟然撅起了小嘴。
司徒瑾的眉头皱的更深了,他早就知道叶剪秋家贫困,但并没有更细致的去了解,现在听到叶家二妹的话的后,他心情有些沉重。但是他同时也很佩服,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眼前这个女孩子竟然这么操劳能干。
“那真是辛苦你了,若你在青阳有什么麻烦,可直接来找你司徒大哥,你莫要害怕,把你司徒瑾大哥当成自己人。”
叶婉珍感动的道:“司徒哥哥,二妹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说实话,二妹在青阳其实很孤单的,绣坊的活很重,常疲惫不堪,二妹经常想家想爹娘,常常哭半宿。虽然大哥也在青阳,但是大哥他事情太多,直到现在,他忙的还不知道水云裳在哪里呢!只有我得空时去找大哥一聚,但是大多数也见不到他的人。”
司徒瑾不禁又皱了一下眉。
这叶二妹是在抱怨么,是不是想让他给叶剪秋多些时间休息探亲?虽说叶剪秋是被卖到府里的,可是他司徒瑾并没有将叶剪秋当下人看,更没有对他有太多管制,对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从来不过问。
可是叶剪秋在府里时好像并没有那么忙啊,为什么他不经常回老家,或是看望在青阳做工的妹妹?他这个叶家大哥,也的确有些失职,还没有小妹妹懂事。
叶婉珍谎言很有技巧,假话里掺一大半真话,而且每句话都两头烧香,留有后路方便日后解释圆谎。若有人质疑,倒也能糊弄过去。但是时间长了,等人们深入了解她后,是绝对不愿再和这种人打交道的,太累!
晋伯不动声色上前给叶婉珍倒了一杯茶,叶婉珍又诚惶诚恐的站起来,细声细气的对晋伯道了声谢,晋伯点点头,又坐在一边去了。
晋伯一直没有说话,他闲散抱臂坐在司徒瑾身边听两人的对话,隐隐有点兴趣。
叶剪秋虽然恬淡寡言,但是开心的时候那笑容绝对是发自内心的,表情也是自然的,让人感觉很真实也很舒服。
但是这个二妹嘛……看她动不动就站起身来道谢,行礼,规矩倒是懂的真不少。但是说话不敢抬头,眼睛也极少直视,脸庞娇若芙蓉,声音小的像蚊子哼哼,四肢细瘦脆弱,个头矮的只到自己胸口。看起来即使在家里干过农活,但也不像她说的那么经常。
试想一个小女子要撑起多口的农家,肯定在风沙和烈阳中练得一身钢筋铁骨,早就没有了女孩子的鲜嫩水灵。由于常年劳作,定是一幅眼神刚强,四肢强悍到能独自在田间地头拿锄头赶跑野狗的模样。
如若不然,她怎么能扛动一百斤的粮食,怎么能推动沉重的铁犁,怎么搬得动山上的炭石?就算是行走在路上偶遇到一个坏人她就很快完蛋!
见关系拉近,火候差不多了,叶婉珍这才开口说出自己此行真正的目的:“司徒大哥,我有件事想对你说。”
司徒瑾抬起头,对她道:“有什么事说来就是,不必紧张。”
“嗯。”叶婉珍咬咬嘴唇,装作有些害怕的样子道:“前些日子,我在水云裳见到了一个黑衣人,他会飞,而且飞的又高又飘……”
司徒瑾不以为意,笑了笑道:“不要害怕,那是青阳的一个神偷,只偷东西从不害人。”
“可是……”
“相信大哥的话。如果再遇到这个黑衣人,你当去找杨小迷才是,他可是对神偷非常感兴趣。”
司徒瑾心想,这个叶二妹运气挺好,能有幸见到神偷的真身。
晋伯突然发了话:“那神偷是男是女,你可看清了?”
“嗯,小妹看清了,是位男子,个子很高。”
司徒瑾和晋伯相视一眼,司徒瑾道:“很多神偷和易容缩骨之术是相辅相成的,有时扮男有时装女,有时也会扮成垂垂老妪和垂髻幼童,掩人耳目以浑淆视听。”
没错,神偷还会隐身呢!所以晋伯表示肯定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意见罕见地一致通过。
“可是,他看起来很有威胁,只怕会在青阳镇引起祸端。”
“放心,二妹你也看到他到访水云裳了,可是并没有引起什么恶果。以后莫要害怕,报上我的名号,直接找杨小迷就是,他定会护你周全。”
她的直觉很准,那黑衣人看起来富贵无双风华盖世,绝对不是什么区区神偷!!但是司徒瑾不理会这茬,叶婉珍的希望落了空,她暗暗咬了咬牙。
叶婉珍自从那晚遇到黑衣人,就夜夜苦苦守候,可惜,那人再没来过。
万分失落的叶婉珍扼腕叹息,痛心疾首,那天的月下偶窥本是她绝好的机会,但是她却失去了!
据传贞娘子是流落到青阳的京都名媛,她美丽端庄,心性善良,举手投足大家风范,简直是一个接近完美的女子。即使如此,叶婉珍仍能感觉出来,那贞娘子并不是他什么特别的人。
叶婉珍觉得,全天下所有的女子在这种至尊风华的人面前都如尘埃,他的字典里绝对不会有“专宠”两个字。
她想了很久,决定放弃从贞娘子身上找线索,因为一旦贞娘子觉察到她的意图,只怕她连水云裳一天都呆不下去了。离开了水云裳,她就没有住处,也没有资金来源,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证。饭都吃不饱,如何去找人?
那天晚上,她如同做了一个终生难忘的梦,那个夜游神一般的黑衣人在她心里深深地烙上了印痕。她羡慕黑衣人踩过房顶上的砖瓦,双脚走过的青石板,就连他推开的房门,坐过的椅子,弹奏过的琴,沾过双唇的酒杯,她都羡慕!因为,他触碰过……
所有他接触过的东西,无论是死物还是活人,那皆是与他有缘。而她自己那晚偷窥的尊容,也不知道多少年修来的缘分!
她不甘心缘分如朝露般就此消溶,她要找到他,用尽手段逼他现身!
若是向外人透露黑衣人的行踪,定是大忌,那黑衣人极有可能会杀了她!但是叶婉珍不在乎,她只在乎自己连当个仇家的资格都没有。
叶婉珍心里清楚,她只是个一芥草民,微小的如同蚂蚁。她没有强大的家世背景,也没有异术仙方,更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凭什么和他并肩站在一起?只怕连对方的衣角都碰不到!
都说痴迷沉醉一个人,要么得到他,要么毁了他。但是,你若连俯身下跪的机会都没有,如天地之隔那么遥远,又该怎么办?
那只有想办法让其厌恶,嫌弃,痛恨……总之,要比形同陌路强!无论再难看再狼狈不堪的方式,只要两个人在生命中有过那么一点点交集,就足矣!
有些人的爱,就是这么贱到骨头里!
她第一个想到的是杨小迷,可是她很快又自我否定了。同类是很了解同类的,那杨小迷是个左右逢源,心眼比莲藕还多的家伙,他根本不可能把她的事当成正事。若是万一杨小迷感了兴趣,也找到了那黑衣人,他定会和黑衣人单独交好,而将她叶婉珍抛到九霄云外!
所以她就想到了司徒瑾。
司徒瑾在青阳镇是有名的热血青年,性格梗直,脾气豪爽,定不会做些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小人之事,若是他答应查案,定会全力以赴,而且也不会将她叶婉珍置之脑后。
可是叶婉珍没想到,司徒瑾竟一点也不敢兴趣,这让叶婉珍很不爽。
叶婉珍端着茶碗悄悄打量司徒瑾,只见他低头坐在案桌前,正翻看什么,手指修长有力可见骨脉,从这个角度看上去,他鼻梁高挺,睫毛浓密,浅麦色的肌肤如丝绸般细腻,一身皮甲制成的刚硬的战袍,肩膀上垂落几络柔软的碎长发,英俊中又透露着几分不羁。
☆、六十九
即使隔着老远,司徒瑾坐那里仍透着一股高大威猛和英气勃勃,这样出色的司徒瑾虽然比不上她心里那位月夜飞仙,但是也绝对是千里挑一的人物,这让叶婉珍心里非常不舒服,因为她想到了叶剪秋。
人类世界不管如何进化,总有人内心存在着一个丛林法则,同一个起跑线上的人,如果有人比你跑的快,比你更出色,那就会有一些人会非常不爽,比如叶婉珍。
她无法回避叶剪秋比她生活要强很多的现实,她知道叶剪秋现在越来越顺风顺水,无论是金钱还是感情,都是一帆风顺。更可气的是,连外貌也越来越出众,还有修养,学识,气度等等各个方面好像都在快速成长,这样她心里堵的厉害。
在西兔儿村的洞屋里,叶婉珍一直是最闪亮最受众星捧月的那一个,父母呵护,姐姐顺从,弟弟崇拜……谁也没想到,比叶大妞还窝囊的叶大小却突然变了成现在的模样!要强好胜的她简直有些妒嫉!但是她打死也不会承认自己在嫉妒叶剪秋,如果承认,就是认可对方真的比她强!
前几日在春风包子铺,叶剪秋的一席话更是让叶婉珍如鲠在喉。
本来叶婉珍看到叶剪秋带着父母双亲又是看病又是领着吃饭,她还是挺欣慰的,也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是想和叶剪秋好好相处,也许兄妹两个人可以互相比赛着进步,看看谁将来更出色!但是她却没想到,最后叶剪秋竟然说了那样的话!
野菜汤和荷包蛋?哼,无非是怪罪父母偏袒罢了!
自古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人之常情!十个手指伸出来还不一样长短,天下哪有公平之说!她叶婉珍就不相信,他叶剪秋若是有几个孩子,也会一样公平看待!
想她叶婉珍受了多大的委屈和牺牲啊!叶大山把两个闺女当外姓人撇的干干净净的,一心为儿子们打算,尤其是对大儿子更一颗心都捧出来了!一个当爹的对儿子俯低做小成这样,他叶剪秋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饭桌上叶大山说的那一席话,可是她叶婉珍和叶大山合算演练了很久才说出来的!没想到那叶剪秋根本不为之所动,他到底是有多硬心肠想和这个家生生撇开?
叶婉珍心里冷笑,他叶剪秋之所以如此清高孤傲,不过是仗着有人要罢了!
瞧瞧,瞧瞧,这就是人性的复杂,这也是小聪明和大智慧者的区别。
拥有大智慧的女人会不显露水的客观剖析事情的最根源,针对问题的根本下手,从而将矛盾化解于无形。她们会换位思考,眼光长远,有大局观。大智慧者从不喜欢报复不与人斗,喜欢报复喜欢与人斗者往好听点说最多只能算是一个老谋深算的谋士。大智慧者不是不表现自己,只是觉得在不恰当的环境中没有必要显露自己罢了。
其实大智慧者也不是不为自己谋利益,只是她们懂得为自己谋利益是维持自己的生存,为自己创造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从而审时度势,用心把握。而且这种女人通常行事伴随着善良和慈悲,不会让他人感觉到不适,是一种超脱美丽的大境界,和这种女子相处,豁然开朗,身心愉悦。
而小聪明者目光短浅,只看眼前之利。
她会第一时间从别人身上迅速找出问题,纠缠细节,却忽略了自身的行为。用自己找出来的理由说服自己,无论别人对她的论点看法如何,她都将奉为自己的道理才是正义。不可否认,小聪明者的确机灵,心思活泛,而且这种人通常都有一张巧嘴。
为亲情而牺牲真理,甚至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这是不对的,这是小聪明者让人讨厌的最重要原因。从不吃亏的小聪明者,无知而无畏,局限的眼光和内心显示出她可怜的弱智,没有一个健康阳光的身心支配着大脑,最终也交不到真正的朋友,路会越走越窄,成不了大事。
所以,有人表面上看起来很聪明,其实在做着蠢事。
比如现在。
叶婉珍开了口:“司徒大哥,有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嗯,说吧,不必有顾虑。”
司徒瑾对叶婉珍印象不错,如果她有什么难处,他会替叶剪秋尽一份兄长之责。可惜,叶婉珍越作越死。
叶婉珍又低下了头,一脸通红地道:“爹娘听到我大哥说的大事儿后,高兴的一夜都没睡,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特地向司徒大哥求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