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言种田:《叶剪秋》作者:酱咸菜
第18节
在农场干活时,朝歌总是光着膀子跑来跑去。
朝歌那细白如瓷的肌肤在阳光下怎么也晒不黑,他越热脸庞就越发粉嫩娇艳,身上也是白里透粉,整个人如同春天盛开的桃花般艳丽。
尽管朝歌脸庞长相秀美,但是身材却很料。
薄薄的肌肉结实紧致,隐约而现的块块腹肌结实而不夸张,腰肢劲瘦而坚韧有力,尤其是胸口那两颗红樱,坦坦荡荡的让人一览无遗。那条肥大的裤子总是不好好穿,裤腰堪堪只挂在胯边,人鱼线都快露到尽头了,仿佛吹一口气,那裤子就会滑落到脚脖子!
朝歌不善于打理自己的头发,随便找根发带将头发一拢一系就扛着锄头上了农田,一弯腰头发就散落开来,乌黑的头发散落在脸庞,配上他眉眼清丽的脸,绝对比女孩子还美艳三分,让所有见过他的人都挪不开眼睛!
在农场干活的人,尤其是那些被派来干活的囚犯,他们毫不避讳的眼光肆无忌惮的看着烈日下奔走的美人朝歌,津津有味地如同欣赏着一幅行走的活春宫。
唉,这个漂亮而又不拘小节的朝歌!
叶剪秋翻出一件自己垮海大桥式的白背心丢给朝歌,朝歌皱着眉头拿着这片布在手里翻来翻去不想穿,叶剪秋不由分说掂着脚给他套上,虽然朝歌没有司徒瑾高大,但是对叶剪秋来说,个头仍是不低。
等朝歌终于穿了那件背心后,叶剪秋不禁捂住了脸。
朝歌穿的那件背心明显有些窄小,不仅紧紧的箍住了他的上半身,而且成功地将他宽肩细腰的线条也给箍出来了!一干活,前露肚脐后露腰窝,那胸口前隔着薄布隐约突出来的两点更是让人目瞪口呆……这种犹抱琵琶的装束好像更诱惑了,人们看向朝歌的目光更显得火辣。
如果不是朝歌有一身出神入化的功夫,无人敢打他的主意,只怕分分钟就被人拖进小树林辣手摧花!
三个大水坑是个绝对的诱惑,朝歌已经往水坑那边瞟了好几次,叶剪秋非常担心这个朝歌将自己脱的光光的去戏水游泳,这事儿他真干的出来!
做为“长辈”,真是操不完的心!
等叶剪秋终于又翻出一件短袖t恤给朝歌换上时,朝歌不耐烦:“都是男子,怕什么?”
“你被人占便宜了。”
叶剪秋低下头将他快要掉下来的裤子往上狠狠提了提,一口气提过小草丛生的肚脐后,将束腰紧紧的系上。
朝歌又揉了揉鼻子:“放心,雄鹰是飞不出巢穴的。”
“……”
对于朝歌,叶剪秋是爱护的。
叶剪秋觉得自己运气挺好,在府里和马友道,马婶子,小溪,采霜等人都相处的如同家人。做生意又遇上了顾树林,像个朋友似的既信任又省心。虽然辛苦些,但是日子还是很快乐的。
这次来到农场,又重新换了个环境和同事,一切都很顺利。他虽然认识朝歌时间是最长的,但是双方并没有深入了解过,这次农场的合作,他渐渐的摸清了朝歌的脾气和性格。
其实朝歌外冷内热,人也很单纯,更重要的是他很听话,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尽管脸上的表情永远都不那么乐意,不乐意的连他都能看出来朝歌想揍人……想揍他。
真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家常版弟弟。
叶剪秋是一个宁肯挨饿也得将自己清洁干净的人,所以朝歌辛苦的给他引来清水,他是非常感谢的,只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朝歌面前如此轻松自在而且任性,连声谢谢也懒的给他。
虽然朝歌表情不悦,但是叶剪秋却有种被包容的快感。
农场的头几天,朝歌并没有让他干重活,只是让他将所有的种子用手从上到下全部翻一遍,然后就可以休息。这样的逍遥和轻松是他很少享受过的,当他奢侈的躺在树林中的吊床上,晃荡着一只脚无聊地哼“大王叫我来巡山”时,远远地看到朝歌端着饭菜给他送过来,叶剪秋惊的立刻翻身坐起!
如果不是朝歌亲自将一盆热乎乎的饭端在他面前,就连他叶剪秋自己都快忘了,其实,他完全可以过上这种望风听月,闲花弄草的生活……这种认知让他委屈的眼睛发酸。
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就一直在忙碌。每天一睁眼,就是做饭,干活,挣钱……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他做饭!
这简直是……让人回味久久。
虽然朝歌做的饭不怎么样,每顿都是千篇一律的炖肉配大锅盔,但是这已经足够让某些人感动了,感动的让他想起了还有几件衣服没有洗……
其实朝歌也很心塞。一个看起来温柔的像小猫,安静的似兔子的人,其实是个会咬人的小老虎,也会生气发火呲牙亮爪子!这样的叶剪秋恐怕谁都没有见过!只有他朝歌一个人见识到这个真实版的叶剪秋,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初随林霭动,稍共夜凉分。窗迥侵灯冷,庭虚近水闻。
帐篷内,除了炭火的偶尔崩出火星的声音外,就是隐约可闻细小如雨的滴嗒声。
夜晚很安静,炭火很温暖,气氛很融洽,伙伴很可爱……美好的想让人交换一下秘密。
叶剪秋咳嗽了两声,定定心神,对朝歌道:“朝歌,我们好好谈谈吧?”
朝歌抬起他水雾般的凤眼,皱起眉头一声冷哼,美好的画面顿时毁了大半。
“你又想干什么?澡也洗了,饭也给你做了,连药也给你找了……”
“朝歌,你误会了,我们谈谈正事。”
看叶剪秋脸色凝重,朝歌的神情也严肃了起来:“是什么事?”
叶剪秋看着眼前的那盆炭火,心事重重地一字一顿地道:“你们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七十二
听到叶剪秋终于开了口,朝歌反而坦然了。
早就是一个心知肚明事情,只不过差捅破最后一层薄纸罢了。
朝歌道:“没错,我们早就知道。”
叶剪秋低头,喃喃道:“你们既然知道,为什么……”
为什么你们不好奇?为什么不你们就不好奇呢?
叶剪秋觉得不可思议,不管怎么说,异于常人这种事情,也是惊天骇俗的,可是对方既然早就知道了,为何如此沉得住气?尤其是关系亲密的司徒瑾,更是连提都没有提过。
叶剪秋抬起头,双手一摊,不解地道:“朝歌,你们为什么不吃惊?我、我和别人不一样啊!”
你看我,我可是开了挂,拥有金手指的人啊,为什么不看我?
看某人自我感觉良好,朝歌不由得嗤了一声,好笑道:“你的确和别人不一样,我们并不奇怪。”
“大人和晋伯都不奇怪?”
朝歌摇摇头:“我们三人虽然惊讶,但也在意料之中。”
“此话何解?”
叶剪秋更吃惊了。
朝歌吐口气直直的往身后“扑嗵”一躺,舒舒服服的在榻榻米上蹭了蹭,又软又喧,而且一股好闻的清香味。这个叶剪秋倒挺会享受,连个地铺都比别人铺的舒坦!
叶剪秋焦急,恨不得踹朝歌两脚。
“朝歌,你若不说,今天别想走出这个门!”
“求之不得!”
朝歌伸手想去脱鞋。
叶剪秋急忙抓住他的手:“朝歌,你快说吧,回头你想吃什么只管说,我给你……变出来就是。”
朝歌得意地一勾嘴角,懒洋洋地将双手枕在脑后,眼睛看着帐篷顶,不紧不慢地道:“这青阳镇,远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哦?有什么故事么?”
叶剪秋好奇侧身躺在朝歌身边,歪着头乖乖地一手托腮,如瀑的长发几乎铺了半床,双眼放亮的看着朝歌。他心里有个直觉,今天晚上,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夜晚!
火苗摇曳,篷顶沙沙,真是一个听故事的好气氛,最好是一个能让他听着就睡不着觉的故事!
“当年太祖打天下时,曾经说过一句话——得青阳者得天下。世人不知何意,只以为这小小的青阳镇富贵得风流,一片太平景像罢了。其实是另有深意。”
叶剪秋超爱听这种年代久远的传奇类故事,光是这个开头就让他兴奋的脸蛋发红。
“快接着说!”不由得心急推了朝歌一把。
朝歌挑起嘴角,罕见的温柔一笑,顿时满屋华彩,这个故事好听也极养眼。
“这青阳镇,不过是当年太祖打江山时从螭国夺来的。得手后,皇家立刻将鹰头山附近几座山头统统划为皇家狩猎场,在山腰处还重新修缮了一个无比奢华的皇家园林——紫云山庄。目的就是让皇族经常来此避暑游玩,其实,这种表面游山玩水的行为只是欲盖弥彰,里面暗藏玄机。”
叶剪秋眼睛瞪大了,青阳镇果然有问题!
“很早就有传言说鹰头山有灵气,是仙界遗留在大陆的唯一一座有灵气的山峰。据传登顶峰者可与日月星辰对话,可与江河湖海交谈,有机缘者可得道飞升成仙。当年赵氏一族打天下,有人说赵氏皇族子弟身上均有先古血脉传承,得鹰头山日月精华之灵开化恢复先古神灵之身,因此才受之天命,继承大统。所以,很多开国将领也被传言是天庭诸神下界保赵氏一族,南征北战,直到四方平定,天下一统后,又一一悄悄重归仙界。所以,有人说皇帝曾想登上这最雄伟的鹰头山报群神之功,可惜只是传闻,皇族们只是游玩,并没有真正举行过登禅大典。”
传言,据传,有人说,传闻……总之,都是美丽的幻想。有些自然现像古代无法解释,加上人为的渲染会更离奇,所以自古民间传说都有些虚幻,叶剪秋的反应还算平静。
“鹰头山上曾有寺庙?”
“是的。”
“那虽然没有封禅,可是皇家也举行过祭祀天地的仪式?”
“没错。”
那为什么不直接进行封禅大典呢?真是奇怪,皇帝们都爱玩君权神授这一套。
譬如现世历史上的泰山封禅,已成为经典,封禅仪式无一不宏大奢侈,帝王们恨不得宣扬四海皆知,来证明自己受命于天,是真正的天子。
封禅祭祀成为历史上一种极其隆重的旷世大典,被人认为凡是异性而起或功高显德的帝王,天神必将赐予吉祥的“符瑞”,他便有资格到泰山报告成功,答谢受命于天之恩,这便形成封禅大典的传统。
其实古代很多帝王也并没有参加封禅的历史,却照样能够成为“千古一帝”,真正的有德之君是不需要这种劳民伤财的“噱头”的。
而青鸾国的皇帝秘密举行类似封禅的仪式,连朝歌都知道的清清楚楚,其实也是半遮半掩吧,估计这样更能趁托皇族的高贵和神秘。而那些天降祥瑞是什么?古称“麟凤五灵,王者之嘉瑞也。”是最高等级的瑞兆,莫不是像黑鹰那样的天地灵物?
想起不同寻常的黑鹰,叶剪秋心里一动。
“真的有神仙?”
“有这个可能。”
“真的?”
“只能说极有可能。”
朝歌怀疑的是几个月前杨小迷带领他和司徒瑾看到的变成人皮的异族……人?神?魔?
而叶剪秋则想到了传统神话故事,他惊讶的张大嘴巴,神仙!!原来那天上让人眼花缭乱的五彩祥云果然是有端倪的!
叶剪秋开心的大笑,他觉得自己来值了!
朝歌不予理睬欢天喜地的某人,继续道:“子不语怪力乱神。我们其实并不相信,因为我们三人从未见过什么神仙。而且,每位当权者都有个毛病,喜欢神化自己来震慑臣民,从而收拢人心。可是,当我和大哥,晋伯三人来到青阳驻防巡查时无意中发现,除了一些野兽有异常外,也发了一个最重要的异变——那就是人。”
神仙有没有还待考证,但是异能者却是真的存在。
异族和神仙比档次可差远了,但是叶剪秋仍很感兴趣。
“那为何这么神奇美丽的青阳镇,现在却成了这幅模样?是因为异族的存在么?”
听到这句话,朝歌的表情异常冷漠,清丽绝尘的脸冰冷的如同雕塑。
他声音低沉地道:“由于最高的当权者本身就是位异能者,所以,他最厌恶的就是不好控制的同类。这青阳镇和鹰头山之所以同时严重受创,其实是有人使用异能故意为之,他不惜毁坏苍松翠柏,沉潭峡谷的鹰头山脉,也不惜残害万千生灵的青阳镇,只为异能者越少越少,少到最好一个都没有。这样,有人就可以高居万人之上,安心的享受千秋大业。”
人类是天地之灵,所以人是最可怕的生物。由于人性的复杂和凶残程度远比其它生物更难捉摸,尤其是异变的强大同类,不管对方变成什么模样,让人本能的心生恐惧。
叶剪秋脸色紧张了起来,他可是早就听说过当年青阳因为受灾死了很多人,如果这场灾难是人为制造的话,那就太可怕了!他吓得紧紧的趴在床上,撅着屁股将头埋在手心。看到驼鸟一般的叶剪秋,朝歌淡淡一笑,沉静的他和白天判若两人。
趴在床上的叶剪秋脸色发白地闷闷道:“异变的人多么?”
“不多,万里无一。”
“其它地方有么?”
“吾不知。”
“你可知有几位异能者?”
“据我掌握在册的,仅有五位。这些人基本上神龙见首不见尾,如羚羊挂角,隐藏很深。但有偶露踪迹者,被我们死死追查后登记在册,虽无名无姓,又不知其尊容,但有具体行事记录,有隐身,飞行,幻化,也有……会种菜的。”
叶剪秋脸红。他就是异能者队伍里最“菜”的那一个!
叶剪秋暗想,上位者果然都是心狠手辣之人,这朝廷政治纷争也真是复杂。
他有些忐忑,本能的不喜欢这种唯我独尊的封建王朝,杀伐决断太过血腥,动不动就株连灭族,和他原本安逸的生活差距太远。
朝歌又道:“这青阳的破败说明灵气几乎消失殆尽,尤其是鹰头山,已经死气沉沉,已经不再出现异能之人。青阳镇越是这样残破不堪,上锋越会心安。甚至有谣言称,青阳镇是不吉之地,很多人避而远之。”
叶剪秋好奇:“这样的做法不是釜底抽薪么?老百姓没有了异能者,那未来皇族子孙岂不是也没有了得到异能的机会?”
毁了青阳镇和鹰头山不亚于杀鸡取卵,两败俱伤。
听到叶剪秋的话,朝歌陷入了深思,半晌,他终于摇摇头道:“很多谜团连我也不能知晓。即使如此,朝廷并没有完全放过,目前在青阳镇,仍有隐藏在民间的大内侍卫,留心探查异能者,发现一个,立即处死!”
叶剪秋吓的脸都白了:“那我岂不是很危险?”
朝歌点头:“若不是大哥和我们暗地保护,只怕你早就出事了,毕竟你是五人之一。”
而且又那么笨!但是朝歌忍住没有开口,他已经瞟到角落的水盆里有待洗的衣物了。
叶剪秋叹气,原来他的安全只是别人背后默默的付出换来的。同时他又有种被人窥探般不舒服感,他的一举一动早就有人知晓,只是他一直被蒙在鼓里。好在对方出于善意,叶剪秋很快就原谅了这种侵扰他隐私的行为。
但是他又随即恼怒:“当初曹五想要害我,为何没有人来救?”既然有保镖,为何仍被人打?
朝歌翻了一个白眼:“若你连曹五都对付不了,你的异能还有个屁用!”
叶剪秋觉得自己找到了组织:“我想见见其它五人。”
“连我也不知道都是谁。”
“你不是认识我嘛。”
“你太弱。”
“……”
今天晚上收获很大,叶剪秋没有失望。
他觉得自己的心轻盈的要飞了起来,飞过遮天浓雾,穿过厚厚云霄飞到了苍穹之上,去触摸那灿烂星辰和银色月亮……
传说在遥远天上,闪耀着光芒。
有一座美丽的城,隐隐漂浮在云中央。
不知道它的模样,也要为找到它方向。
但愿能够向天空飞去,找到梦中的地方。
背上那充满希望的行囊,追寻着理想。
在天空的那座城,有小野花飘香……
看着叶剪秋出神的看向远方,朝歌默默扭过脸。
五人么?如果连他的黑鹰也算上的话,估计正好够数。只是将来就说不准了,有些人仍在慢慢觉醒,有些人已觉醒却浑然不知,仿佛忘尽了前尘往事……
朝歌自从来到了农场,再也没有踏足过鹰头山。因为天晶石作坊的事,相处多年的好兄弟之间有了裂痕,司徒瑾对他已经心存芥蒂。
看到叶剪秋红肿的手腕,朝歌轻叹。当初从人贩子手里买下他,当然有原因的,只怕这个人,也被连累了……
少年的表情黯然,眼神中充满了倔强和忧伤。
☆、七十三
西兔儿村。
山岭绵绵,大石景景。
这些依山而建的村落,因为高岗有上有下,均借助地势而建,所以规格并不统一。横平竖直,高低错落,虚实相间,上百户人家居住的洞屋似层楼叠榭般,使得村景反而耐看许多。
虽然路上仍有新鲜的牲畜粪便,但是仍有看不尽的风景,这个西兔儿村,几棵干瘦的树下满眼都是石制用品。石盆,石缸,石槽,石碾,石桌,石凳,石窑,石制的家畜栏……就连村口那老少爷们常聚坐在一起聊天打屁的厚石墩子上,都有很明显的一钎一钎凿出来的痕迹。
因为家家户户都不缺石材,又都会打石的手艺,所以这些石制品就那么随意的堆在路边,默默地等待有人来买,或是主人拿走去卖。
正午时分,太阳毒辣,人们几乎都躲避在洞屋内清凉,路上鲜有行人。随着一曲乡间小调,从远处晃晃悠悠走来一个人。
“小小手巾四方方,未曾买来送才郎呀,有心送才郎,有心送才郎。洒上花露揣在郎身上,想起妹妹闻闻手巾香……”
“小小荷包穗长长,未曾绣起送才郎呀,有心送才郎,有心送才郎。送与才郎揣在你身上,想起妹妹观看荷包样……”
叶大山精神不错,哼着小艳曲儿,心情愉快地背着双手走在西兔儿村的乡村小道上。
叶大山终于换上了得体的烟灰色棉衣短打,连头上包的帕子也是崭新的雪白,脚上再也不是晃晃荡荡的大鞋壳子,而是合脚的一双黑色千层底的新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