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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梦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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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婉痴痴地望着紫砂壶里的被熬到浓郁稠黑的汤药,眼神空洞又迷茫。

“太太?太太?”刘妈忍不住出声打扰了这位雍容华贵的女主人,“再不收汁就要熬干了。”

向婉这才回过神,她急忙握住壶耳,却被滚烫的温度应激地吓到打翻药壶,顷刻间刚熬煮好几个小时的汤药被打翻一地,她也差点被四溅的药汁浇了一身。

其他几个女佣赶快过了收拾残局,刘妈也搀扶着脸色苍白的美妇走出厨房,一路送到大厅柔软的沙发上。

向婉二十四岁以前的人生顺遂如水。

她作为家族里备受万众期待的小女儿出生,父亲手握强权却对她独独宠溺纵容她一人,几位哥哥也从来都抢着争着照顾她,保护她。向婉长了一张古典美人的脸,清纯又婉约,一如她的名字。柔弱的外表让她即使在父兄不在的时候,也常常受到身边人的眷顾。

她极其幸运,极其幸运。

向婉二十四岁以后的人生更加顺遂如水。

在二十四岁那年,她遇见了刚从英国留学回来的盛绍华,对他一见钟情。

哥哥们敏锐地觉察到她的心事,并告诉她盛绍华也心悦她,于是一场世纪美谈盛于浦海的上流社会,人人都在讨论她和盛绍华的婚事。

哥哥们又告诉她,淑女是需要先提前一年订婚,才要结婚的。

她足足在家里又等了一年,精心地策划着她从小就梦寐以求的婚礼。

果然,她的婚礼没有让她失望。

他们在欧洲古堡里交换誓言,在万人见证里接吻结婚。

婚后,盛绍华与她一同致力于慈善事业,将慈善融入进盛家的事业,他们举案齐眉,琴瑟和鸣,从不争吵,盛绍华几乎好的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甚至幸福的生活让盛绍华在步入中年的时候发胖了起来,但向婉也毫不在意。

她以为她的生活会一直这么幸运下去,毕竟她也一直都这么幸运。

窗外的樱花开了,粉色的花瓣在春风的吹拂下摇摇晃晃地落到翠绿色的草坪上。

这两个月以来,每天晚上她都梦见儿子拉着小程向他们走来的那一幕。

“爸,妈,程欢怀孕了,孩子是我的。”

向崇盛的声音就像来自天外飞仙一般遥远。

“我要对他负责,我要他生下这个孩子,我还要和他结婚。”

字,倒还是中国字,但连在一块,她就不知道该怎么理解这段话了。

她和丈夫就傻站着,呆不愣登地静静听着向崇盛讲述他们的“爱情故事”。

当然,向崇盛有选择性阉割掉了不好的内容,将剩下的部分包装成了一台祝英台与梁山伯的越剧。

她是怎么也想不到,面前这个文文弱弱的美丽少年,竟然会是一个双性人,那简直是只有在哗众取宠的新闻里才能听一耳朵的怪闻,而今却发生在自己的家里。

向婉自认自己和丈夫都是开明的家长,在她与闺蜜的茶话会里交流育儿心得时,她都是在心里默默否认那些残酷到近乎如同选拔文状元武将军的军事化教育,而是鼓励向崇盛自由地野蛮生长。

她希望她的孩子自由,不要有任何拘束地飞翔。

但不是像今天这样,不仅在家长的眼皮底下偷尝禁果,而且还是无法用任何言语定义的诡乱关系。

向婉叹了一口气,浓香的中药重新煮了起来,客厅里都弥漫着一股烧白了的甘草味。

盛绍华与向婉究竟是好说话的家长。他们的条件一退再退,最终在向崇盛的谈判和威胁下,双方达成了「两人成年后再结婚,程欢休学生孩子」的共识。

向婉随即安排了一家私人医院,找了自己最信任的医生为程欢秘密地做了全面的身体检查。那也是她第一次看到程欢的身体,上半身全然是个正常男性的模样,下半身却奇异地长出了雄性与雌性的双重性征。

胎儿很健康,暂时没有出现任何的畸形,向婉松了一口气。

她甚至天真地妄想程欢嫁进盛家或许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程欢是个知根知底的好孩子。作为妈妈,她也能看出来向崇盛是真的动了心动了情,她希望儿子开心快乐,就如同世间上的每一个平凡的母亲。

可是每当午夜梦回,她又会挣扎在向崇盛拉着程欢的那个晚上。

程欢一直垂着头,阴影氤氲了他的神情。她梦见程欢变成了一只浑身长满了刺,流着黑色脓血的怪物,侵吞了她的儿子,她的丈夫,她的一切。

说不出的担忧深深地扎在向婉的内心深处。

她会被吓出一身冷汗,醒来,又疲倦地浅浅睡下。

周而复始。

程欢的肚子已经明显隆起了一个弧线。

不同于前四个月还算平坦的小腹,孕中期的肚子存在感强烈到无法让人移开视线。

尤其是出现在一个少年身上。

程欢仍然住在自己的房间里,阳光透过灰色的纱落在地板上,形成一个一个画着圈的光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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蜷缩在巨大的摇椅里,努力佝偻着身子,似乎下意识地想隐藏自己的腹部。

怀孕远比他想象得来的可怕。

起初他以为那昏天黑地的孕吐期已经是最痛苦的时期了。

但是熬过那艰难的三个月后,日渐膨胀的肚子,酸涩疲惫的腰肌,以及肚子里时不时会传来的小动静,却才是真正的噩梦。

他再也没办法看任何的带有反光的物体。

全身镜里赤裸的他,有着干瘪苦瘦的四肢,饱满圆润的腹部,畸形诡异的下体。

这不符合常理的恐怖画面让他尖叫着打碎了镜子,撕心裂肺地叫喊着乱挠自己的肚皮,直到女佣进来把他按住,对胎儿无害的镇静剂被打进血管里,程欢才能获得片刻的安宁。

他肚子里有一个小怪物。

这样的认知让程欢感到恐惧,忌惮,慌畏。

精神疾病就像是毫无征兆,又像是预谋已久地出现在程欢身上。

心理医生给出的诊断是不明原因的「认知障碍」。

程欢疯了。

这个事实心照不宣地流传在这个家里的每个人心上。

他疯狂地砸着房间里每一个可以映照出的影子的物体,马克杯,浴室的镜子,电视机,就连玻璃都要被灰纱好好地遮住,否则这个房间都要被他砸成露天的。

程欢的疯是间歇性的。

有的时候他又会能恢复正常,安安静静地躺在摇椅上,仔仔细细地端着外国名着,认认真真地阅读,那往往是他从书房里精挑细选的。程欢偏爱看拉美文学,那些魔幻瑰丽的文字,读书的时候,窗外透进来的光辉会笼罩在平静的他的身上,就像是圣母玛利亚在拥抱他。

春季学期已经开始了,向崇盛正常地回到了学校,这是他与父母的约定。

盛绍华对外宣称,程欢因病暂时休学,盛家会一如既往地支付所有的开销。

而真正的消息,被严防死守在这座庄园里。

程欢成了盛家的最高机密。

一时,坊间又大赞盛绍华是真正的慈善企业家,他的名声又上了一个台阶。

这些程欢都是不知情的,不知道是不是肚子里的胎儿与母体竞争养分,或者是胎儿释放了某种如同毒药般的激素,寄生操纵了母体的大脑,让程欢无法思考是否应该继续留下这个肚子里的怪胎,无法思考与自己相关的种种事情,只能整日的奔波在「疯了」与「尚未发疯」之间。

向崇盛辞去了所有在学校里被委任的职务,也毫不犹豫地退出了篮球校队。除了上课以外,他每天都尽可能地花更多的时间陪着程欢,因为只有在向崇盛抱着他的时候,程欢才能获得片刻的清醒。

吱呀一声,门开了。

放学回来的向崇盛刚安慰完母亲,端着熬好的汤药,打开了程欢的房门。

微光洒在程欢纤长卷翘的睫毛上,程欢睁开还闪着星光般璀璨的眼睛。穿着奶白色的足以遮掩住他孕肚的长袍的程欢静谧地侧躺在摇椅里,温柔得像个落入凡间的天使。

“你回来啦?”

狭长的狐狸眼里是满目的柔情,程欢的神色好似在欢迎凯旋归家的丈夫,红褐色的木质书皮的书被他随意放在椅子的空白处。程欢轻轻枕在自己的手臂上,眼下的泪痣在光影里忽明忽灭。

“嗯,我回来了。”

门关上。

好像,梦魇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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