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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心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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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男孩我就留下,如果是女孩我就离开。」

程欢从上了锁的抽屉内层抽出了这本皱黄的老旧日记,有些时日没看了,上面积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苍劲的字迹显示了书写的主人一定有着不菲的学识,最后一个句号特别模糊,旁边还有点点泪痕,程欢猜,这是妈妈的眼泪。

妈妈从未说过有关于盛绍华的事,程欢很乖巧,也从来不问父亲的来历。

这本日记,也是在妈妈去世以后,程欢在收拾遗物的时候才找到的。

妈妈显然很爱惜这本日记,把它缝在一件鲜红的嫁衣的衣料之间,小心翼翼地收在了连程欢都不让碰的宝箱里。

日记的扉页,赫然就写着开头的那句话。

「如果是男孩我就留下,如果是女孩我就离开。」

哦,原来是这样。

因为自己是个不男不女的怪物,所以盛绍华想也不想地就离开了妈妈。

程欢一时说不出是错得究竟是盛绍华还是自己,他偏执地认为是自己的存在害得妈妈失去了爱情,不得不以一个娇弱女子的身躯独自地抚养一个孩子。

程欢是错了,但是盛绍华也难辞其咎。

所以他费尽千辛万苦,挤进了盛绍华的慈善项目里。

他还记得面试那一天,盛绍华盯着他看了很久,仿佛希望通过他看到另一个人的影子。不知道那时,盛绍华是否因为他的眉眼,而想起了母亲呢?

不过,程欢早早地杜绝了盛绍华预知真相的可能性。

程欢的户口从来都不是挂在母亲的名下,而是记名在对门邻居家里——母亲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就像是一缕浮萍,漂浮在世间的江河上。

母亲去世以后,失去了庇佑的程欢也就自然而然地被邻居抛进了孤儿院的名单中。

却不曾想,这成为了他掩盖真实身份的绝妙组合。

或许是因为自己与母亲极为相似的面容,又或许是因为程欢可怜的身世,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看上了程欢中考状元的头衔,程欢“幸运”地进入了盛家。

一开始他是想以养子的身份,骗取向崇盛的信任,一步一步把盛家的产业吞并到自己手上。

可是,太久了。

程欢都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撑到那一天。

而就在程欢还在思考对策的时候,他却阴差阳错地和同父异母的亲弟弟发生了不伦的关系,于是另一个更快摧毁盛家的主意出现了。

他要造出一个足以惊世骇俗的畸形怪胎,让盛家从此受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但令程欢万万没想到的是,先沦陷的那个人,竟然是自己。

问:如何让一个天生眼盲的瞎子崩溃?

答:先突然予TA三天光明,然后再永远地拿走它。

从未如此与一个人那样的亲密接触过。都说直击一个女人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她的阴道走到她的心——恐怕这对于程欢也是一样的。

向崇盛的爱,不知是真或是假,不知是长还是短,却淹没了程欢,巨浪滔天般地淹没了程欢。

在向崇盛以为程欢如同媚世的妲己来诱惑自己犯罪的同时,向崇盛何尝不是在一点点征服程欢。

他真的尝试过拒绝了,真的。

可是海岛的风太清凉,夜空的星星太明亮,保护他的手臂太有力,球场上的奖杯太闪亮。心思天生敏感细腻的程欢从小就善于察言观色,他不想知道,却又不得不知道,高傲如天之骄子的向崇盛,是那么单纯直率地喜欢着他,爱护着他。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

从来没有过一个人这样,爱他。

所以,当这份爱消失的时候,离危险的悬崖边仅有咫尺的人,就这样唰得一下坠入深渊。

程欢像机械人偶一样抬起头,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程欢用手轻抚了一下镜子折射到的用褐黑色字迹写满的“我好恨”的日记页面,然后抬起手。

重重地打了自己一个巴掌。

一个。

又一个。

他简直像电视剧「还珠格格」里的嬷嬷,毫不留情心狠手辣地对自己左右开弓。

眼睛,从未离开过镜子里的自己。

娇嫩的脸很快被扇红扇肿了,连带着掌心都红肿麻木,脆弱的皮肤疼得直冒汗,可程欢还是没停。

他要把自己骨子里的贱性全部扇出去。

贱!贱!贱!

下贱胚子就是这样,没吃过好东西就觉得糠咽菜也是香的。

他脑子里不断重播着那对兄妹讽刺的嘲弄,向崇盛冷漠的眼神,和自己肚子里那枚孽种。

贱!贱!贱!

程欢像疯了一样抽打自己,两颊逐渐高肿起来,巴掌快到扇出残影,他的眼神都变得邪怪而疯癫,吊稍着眼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甚至还在痴痴地笑,像是在夸自己打得好,打得妙。

脑子里的一切都解离成了马赛克一般五颜六色的方块,将所有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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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拼凑重构成程欢无法理解的形状,程欢歪着脑袋放空大脑,但潜意识又在努力思考着什么。

不过他的手还是没停,狭窄的房间里响彻着一个又一个响亮的巴掌声。

不知道抽了多久,好像楼下的喧闹声都停了,静了,就像是配合交响乐结束的指挥,程欢也顺着宴会的散场停下了自虐的巴掌。

他脱力地垂下了手,几乎快要认不出镜子里的自己。

鼻孔里流着两条丑陋如毛毛虫般地鼻血,嘴角都渗出顺着鼻咽管喷出来的来自破裂的毛细血管的血液,红肿到发紫的脸哭诉着刚刚受到的暴行。

程欢终于满意地笑了。

阖上眼,忽然向一侧昏倒过去。

向崇盛急冲冲地向程欢的房间赶去。

从程欢没有走进正厅起,他就坐立难安,恨不得当场离开去看看程欢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

但不行,向家人都众目睽睽地盯着他。

他只好穿上那件他最常穿上的乖巧皮囊,温顺地听完向雄的讲话,用标准的绅士礼仪吃完无滋无味的晚餐,尽管他的心早已飞到九霄云外。

程欢接近他一定是有目的。

向崇盛早就明白这件事情,只是他一直不明白程欢接近的他到底持着什么样的目的。

直到程欢怀孕。

就像堵塞的水坝开闸,那些想不通的逻辑死点瞬间通顺。

向崇盛不由地去想程欢对他究竟有几分真心?

难道全部都是他单方面的一厢情愿,而程欢只是把他当成顺手好用的利用工具吗?

他不知道用什么态度去面对程欢。

尽管如此,他还是嘱咐刘妈每天都要给程欢煮暖胃的粥,夜里等程欢入睡了,总要偷偷去他房间看看他才好。

向崇盛也才16岁,即便再早熟,他也只是个少年。

晚宴过后,他又被向雄单独叫去谈话,无非又是那些关于家族继承的老生常谈。

他装作耐心地频频点头,却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的程欢。

该死的,就有那么倔强吗?

哪怕,程欢给他低个头,他也就顺坡下驴原谅程欢了。

明明是程欢先欺骗他在先的。

心里虽然是这么想的,但从书房出来的向崇盛还是飞快地往程欢的房间跑。

向家的人寒暄了一下就都散了,豪华的轿车在庄园点出一盏又一盏的亮灯。

啪。

门被向崇盛推开,又锁上。

昏暗的房间静得像停尸间一般,他打开了灯的开关。

地上赫然躺着的是昏死过去的程欢。

向崇盛的脑子轰地一下就死机了,他一个箭步向前冲,抱起了满脸鲜血,红肿着脸的程欢。

程欢悠悠地睁开了眼,看见向崇盛,先是呆楞了几秒,仿佛看到了幻觉,然后傻乎乎地摸了摸向崇盛的衣角,才知道是真的向崇盛来了。

泪珠大颗大颗地涌出来。

“都是我的错,阿盛,我该死,我该死!”

虚弱的程欢作势还要伸出手打自己,却被向崇盛急忙抓住手腕,拦在怀里。

“不怪你,不怪你,宝贝,程欢,是我不好,是我没有保护好你。”向崇盛紧紧地将程欢抱在怀里,心疼地用唇轻柔啄点着程欢尚且未红肿的皮肤,“我们结婚,我们结婚好不好,把孩子生下来,我会对你一辈子好。”

这一刻,向崇盛停止思考程欢接近自己的意义了。

“欢欢,我爱你。”

字字肺腑。

向崇盛全部的防御本能都在看到程欢躺在地上的流着血的那一刻齐数缴械投降。

哪怕程欢接近他有目的又怎么样?

都无所谓了。

程欢要什么,他就给什么。

哪怕是命。

只要,程欢一直在他身边就好。

程欢感觉自己被向崇盛搂得好紧,紧到几乎无法呼吸,肩膀的布料一点点被向崇盛的眼泪浸湿。程欢埋在向崇盛的怀里,小声啜泣着,嘴角却止不住地露出得逞的笑。

镜子前的那本日记,则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桌面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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