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家传私房菜作者:歪脖铁树
第23节
小胖狗确实是饿肚子,早饭午饭都没吃,原因是昨天晚上郝立强自告奋勇给小胖狗拌狗饭,没注意到家里的火腿已经过期变质。小胖狗虽然闻着味儿不太对,但不想挨饿,还是吭哧吭哧把盘子里的狗饭全部吃完。
“豆虫昨晚拉肚子,现在已经好了。”沈柳挂掉电话摸摸小胖狗,“给它弄点热米饭吃补充能量。”
“汪。”小胖狗不知道是否听懂,软乎乎的小尾巴摇了摇。
狗狗有时候比较脆弱,但更多时候很坚强,像这种吃坏肚子的小事,一般饿两顿就能自我调节好。沈柳专门给舀一勺热米饭,拌一点儿肉汤,送去小房间。
原本躺在垫子上睡得四仰八叉的沈二哈闻到香味立刻抬起狗头,看了眼沈柳手里的盘子,再回头啃贵妃的长耳朵,再蹭蹭牛牛。三只狗狗很快一起爬起来,把小胖狗围成一个圈,继续看盘子里香喷喷的米饭。
几口米饭咽下去,圆滚滚的身体很快充满力气,小胖狗仰起狗头看了看,顿时紧张,赶忙埋头大吃。
“沈二哈、贵妃、牛牛。”沈凌衫蹲下,挨个把狗头摁回去。
“嗷呜?”沈二哈狗头枕在牛牛的软肚子上,尾巴摇啊摇,抬起狗腿戳沈凌衫的鞋子。沈凌衫抓住狗腿,坐在垫子上跟大头狗玩。
沈柳看看大头狗,再摸摸小孩的软发,回去继续收钱。
午饭有一道酱香茄子,茄子洗干净擦干水分下油锅小火煎,至外皮发皱,加入农家酱和水,小火炖,收汁出锅撒葱丝。茄子软绵,有一股香喷喷的酱香味,油水十足,非常下饭。
看着服务员、厨师、老板、保洁员都坐在餐桌拼凑起来的大桌子上,老于紧皱的眉头舒展开。菜馆规模并不是很大,大家一起吃饭有利于联络感情。
狗狗们一排站在餐桌旁边,狗头埋进狗盆里,啃大餐。狗盆里都是单独煮的新鲜饭菜,没有剩饭。菜馆的剩饭剩菜一向是直接处理掉,里面有不少盐,不能给狗狗们吃。
“哎,这几个狗不错,很听话。”大妈感慨了句。
“奶奶,牛牛很厉害,沈二哈和贵妃都能看家护院。”沈凌衫鼓着腮帮子,“豆虫好玩。”
大家都笑,唐辉煌也笑眯眯地插话道:“哟,你还知道狗会看家护院?”
“是我说的,怎么滴?”萧晏明帮沈凌衫夹一块排骨肉,拿起桌子上的辣椒罐,飞快地挖两勺放到唐辉煌的碗里,还用勺子搅了搅。
唐辉煌欲哭无泪,他现在已经戒掉辣椒,就算想吃也只吃青椒,红辣椒吃了上火,屁股疼,晚上承受的痛要加倍,这酸爽。可下毒手的是自己的弟弟,又不能怎么样,唐辉煌只得辣爽地吃完。
吃过午饭,沈柳没有午休,把两个小孩塞给唐辉煌,便离开菜馆。
临城历史悠久,建市比较早,市里有些街道太狭窄,需要拓宽,改建的地方挺多,有不少商铺出售或者出租。
不过两个人都不太了解市里,房东大人便施展召唤术,叫来孟南军。三个人一起,四处参谋,最后都看中一个五层酒楼,餐饮住宿一体。
这家酒楼装修的金碧辉煌,门口喷泉、两边镇着石狮,地板是光滑的大理石。进去里面是一个大堂,专门有服务柜台,厨房也很上档次。
一二楼是饭店,往上是酒店,只有饭店转让,价格不低,对于沈柳目前的身价来说,想要拿下,很吃力。
“我给你的卡里还有钱吧,用那个。”封靖哲避开旁人,戳戳沈柳的手背。
“我要考虑考虑,咱们先回去。”沈柳没有点头。房东大人给的嫁妆,只有菜馆装修的时候用了一些,现在所有开销都是直接拿店里的收益。
沈家菜馆已经进入晚上繁忙阶段,孟南军死活要跟着来吃饭,正好缺上菜的,封靖哲直接拉壮丁,“帮忙上菜,免你的单。”
沈柳拉着封靖哲找到唐辉煌,三个人钻进小房间,把牛牛、沈二哈、贵妃赶出去,说了市里的收获。
“老板,你说的酒楼那么好,我打个电话问问情况吧。”唐辉煌摸摸下巴,拿出手机。这正是沈柳的意思,他想知道内部消息。
几个电话打完,很快拿到想要的消息。原来前几年那个酒楼是国营,里面一般都是zf人员来临城出差居住的地方,饭店一般也都接待一些有关部门的人,走公账,客源稳定加上没有白条,营业额一直很高。
但是一轮轮相关政策下来,这家酒楼沦为私营,管理不善加上没有跟zf合作,生意一年比一年差,所以才想着转让。
“我那朋友说可以转到手,那里位置好,稍微经营经营就不会亏本。”唐辉煌抱着胳膊总结道。
“既然是个香饽饽,想出手的人应该不会少。”沈柳摸摸下巴,跟封靖哲对视一眼,接着说,“李氏会不会也想出手?”
房东大人一直站在旁边当壁花,此时接收到户主大人跑过来的媚眼(…),赶忙换了个更加性感的站姿,特地突出修长的大腿和宽厚的肩膀。
“哲……子?”沈柳嘴角抽了抽。
在市里的时候,房东大人一路眼神乱飘,每个路人都要盯着人家看一会儿,沈柳起先装作没看到,后来见他径直跑到一位小姑娘面前说了些什么,小姑娘还哭了。再也不好装没看到,沈柳就问了句,房东大人回答的理直气壮,“她刚刚一直看你,还想过来跟你交换电话号码!现在的小姑娘太开放,路上见到帅哥就想勾搭。”
“所以你一路盯着别人看就是看这个?”沈柳无语。
“是的,我怕他们找你搭讪。”依旧理直气壮,房东大人心里头暗搓搓,发现路上的人大多数都会看沈柳以后,恨不得自己变成一堵墙,挡住户主大人。
回来的路上,封靖哲想了想,觉得两个人相处的模式像老夫老夫,一点都没有年轻人恋爱的甜蜜感,于是要求户主大人给自己取一个昵称。
“褶子?”沈柳想了想,给出这么一个可塑性很强的昵称,哲子、折子、褶子、辄子等等……
“柳子。”房东大人迅速回神,“什么?”
“我是说李氏会不会也出手。”沈柳重复一次。
唐辉煌赶忙捂着眼睛不敢看,狗眼要闪瞎了,要不要这么随时随地秀恩爱,明明平时这俩人挺正常的,怎么出去一趟就变样了,眉来眼去的。
“汪,汪汪。”真正的狗刷存在感,小胖狗吃饱饱睡了一觉,满血复活,在垫子上转了个圈,没看到其他狗狗,吭哧吭哧跑过去抱住沈柳的鞋子,仰起狗头看,圆溜溜的眼睛湿漉漉。
“豆虫。”沈柳捞起小胖狗,对唐辉煌说,“唐少,你看看能不能查一下都是什么人想要那家饭店。”
“可以,不过要等几天才能拿到名单。”唐辉煌举手,赶忙打开门出去。小房间就那么点儿地方,站着三个大男人确实有点挤,但也不能几乎贴在一起,幸亏他已经有老竹马,不是单身狗。
封靖哲厚着脸皮站在门口堵住沈柳,锁了个吻才放人离开。
晚饭前京城那边再次传来消息,已经确定跟封琪文走得近的女人正是沈怡。至于沈怡现在的身份也有了大概猜测,是某位老板的太太,手里掌握着一些股份,有钱有权。
“沈家的东西总得拿回来。”沈柳叹气。沈家的财产暂且不说,菜谱是老头子亲自交到自己手上的,一定要拿回来。
日子越过越好,生活就有了盼头。沈柳原本心灰意冷,打算浑浑噩噩活下去,现在不同,他有一个家做后盾,菜谱要拿回来,家产自己该得的那份也要拿到手。
“我陪你。”封靖哲凑过来,拉住沈柳的手。
“去炒菜,凑过来做什么。”沈柳拿着碗舀粥。
晚饭准时上桌,沈凌衫帮着摆筷子和勺子,沈柳摆粥碗。小胖狗绕着牛牛转圈,圆滚滚的身体经过饿过肚子,终于稍微灵活一点,可以扭腰啦。沈二哈趴在菜馆门口吹狗毛,待到一辆轿车停下,下来一群穿着黑西装的男人时,赶忙站起来溜回菜馆。
“谁呀?”沈凌衫站起来,跑过去抱住沈柳的大腿。
萧晏明从洗手间里出来,看到来人眉毛一挑,赶忙跑到沈凌衫旁边解释,“别怕,他们是自己人。”
萧家来人,接走萧晏明。不过知道沈柳过段时间要去京城,萧晏明赶忙拉着沈凌衫跑到角落里说了好一会儿悄悄话。后来沈柳问起,小孩儿眨眨眼,伸出一根手指头放在嘴边,轻轻摇头不肯说,这是俩小孩儿的秘密。
唐秋鸿和唐辉煌一起离开,于老和大妈没在菜馆吃晚饭,沈柳准备给他们多加一份餐补费。
两天后的中午,唐辉煌终于拿到名单,李氏果然在列。
午休时间,并不只是用来睡觉……
“李氏不好对付,看来得动用你的嫁妆,咱们先去打点打点。”沈柳勾起唇角,看向封靖哲,“这些财产以后也算到你的嫁妆里。”
“这是家庭财产,以后好给咱们儿子置办聘礼。”房东大人认真道。
“这倒是。”想到自家小孩,沈柳把压在身上的人推开,“好几天没跟沈凌衫一起午睡,明天不许再做……”
隔壁房间,沈凌衫滚到唐辉煌怀里呼呼大睡,完全不知道沈柳现在已经开始准备他将来娶媳妇的聘礼。
说起来,户主大人还没下过聘礼……
第100章
炸薯饼是一道小吃,含糖少、外酥内软,大人小孩都适合。土豆蒸熟压泥,拌糯米粉、玉米淀粉、盐和白胡椒粉,揉成面团,擀薄,用饼干切模压出花型,下油锅炸至两面金黄,出锅装盘,吸干油再装纸袋。
“汪,汪汪汪。”小胖狗低头舔舔光滑的盘子,再仰起圆乎乎的狗头看沈凌衫怀里的纸袋。已经闻到香喷喷的点心味儿,快放到盘子里一个,狗生就靠这个光辉璀璨了。
沈凌衫笑笑,拿出一个薯饼放到盘子里,“豆虫,你只可以吃三分之一块,因为你胖。沈二哈、牛牛和贵妃可以吃一个。”
沈柳给小孩儿做完炸薯饼,再收拾一番赶忙离开菜馆。今天京城那边有位领导来开发区视察,中午留下吃饭,由徐书记作陪。沈柳拿钱运作运作,成功混进会所厨房。这消息也是唐辉煌弄来的,房东大人派他公司宣传部的人去找几个有关部门的人吃吃喝喝,这事儿就成了。
说起这家会所,沈柳先前来送过菜,那时候为了见许书记,还是靠小胖狗才成功进去。不过如今不同往日,沈柳现在的身份是会所专门聘请的美食顾问,全权负责中午的菜肴,厨房的人都得给他打下手。
身在其位谋其职,沈柳毫不客气地把沈家菜馆的招牌菜搬来,最后加一道他亲自做的红烧狮子头。厨房的人没有人敢反对,谁让沈柳靠山大。
临城本地的传统美食就有红烧狮子头,不过一般都需要油炸定型,比较油腻。沈柳想了个招儿,第一步团成肉丸的时候用烤箱定型,省去油炸步骤,最后成品出来香味十足,不油腻,口感更好。
这位领导在京城官不大,但是握有实权,白天在会所吃饭,晚上就下榻在沈柳看中的那家酒楼,如果能让领导满意,那酒楼里的饭店差不多就能拿下。
一盘盘精致的饭菜端上桌,沈柳站在一旁小声介绍。最后一道菜是水果拼盘,沈柳别出心裁地摆出孔雀造型,好看至极。这一整桌菜食材花费并不是很多,但好在一个“巧”字,各种摆盘搭配看上去很高大上,又特别接地气。
介绍完了,沈柳便收拾收拾离开会所,搭辆出租车回菜馆。忙活一下午,现在是晚上九点钟,回去正好赶上晚饭。
“领导明天的早餐不是我负责,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李氏。”沈柳跟房东大人打电话,“于老说李氏今年换了老板,新老板能量很大,跟咱们不相上下,难怪在开发区敢横着走。”
“这事回来再说,你到哪了?晚上注意安全,看着点路,有的司机会故意绕路。”房东大人担心道。户主大人长得那么帅,万一司机不怀好意怎么办,想想就不放心,但是先前店里生意忙,脱不开身。
沈柳揉揉眉心道:“我快到了,先这样,回去聊。”
挂掉电话,出租车很快驶入建材城广场,穿过大大的停车场停在菜馆门口。司机很健谈,“这家菜馆最近很火,我几个哥们几乎天天来,你也来吃饭?”
“恩,过来吃饭。”沈柳把钱递过去,下车走人。
司机收好钱,正准备跟沈柳说声再见,就看到菜馆里跑出一个小孩,后面跟着几条大狗,不禁嘀咕,这年头吃饭都能带狗,还带这么多狗了?
这边沈凌衫很高兴地跑出来扑到沈柳身上,“爸,今天吃饺子。”
“我知道了,还是芸豆猪肉馅儿的吧。”沈柳摸摸小孩的软发,一起往里走。
沈二哈见户主大人没理自己,甩甩毛刷似的尾巴,继续往前跑,很快跑到停车场另外一边,贵妃跟在后面蹦跶。牛牛趴在门口吹狗毛,尾巴尖儿一晃一晃的。
菜馆里,沈凌衫跑到厨房捧出一个小巧漂亮的饺子,挺着小胸脯很骄傲,“爸,你看,这是我包的饺子。”
“哟,好漂亮。”沈柳笑眯眯道,“皮薄馅儿大,就是个头有点小,我一口能吃两个。”
“我嘴小,正好一口一个。”沈凌衫赶忙跑回去把饺子放下,继续包。不愧是户主大人的宝贝儿子,自己在大面板一角占了一块地方,有小擀面杖,面团,擀成一个个包子皮儿,再包成小一号的饺子,像模像样。
小孩儿手小,包出来的饺子也小,但形状好看,馅多饱满,两头翘,跟一个个元宝似的。
还剩下一点儿馅没包完,沈柳洗洗手帮忙,三下五除二包完馅儿,还剩下一点饺子皮放冰箱保存。
大锅烧上水,煮饺子,同时炒几个小菜上桌。
沈二哈绕着狗盆转圈,饺子太烫,不敢吃,试图跑出一阵风吹凉饺子。“汪汪。”小胖狗摇摇小短尾巴,狗鼻子碰到盘子里的饺子,赶忙缩回狗头。
大头狗狂奔真的带起来一阵风,只是风吹到小胖狗身上。咕噜噜滚到一旁,小胖狗吭哧吭哧爬起来,跑过去试图拦住沈二哈,啃它的狗腿。
沈凌衫拿了个小扇子扇风,笑眯眯地看着盘子里小一号的饺子。小孩儿自己包的饺子,沈柳专门找了个小锅单独煮熟,捞到盘子里。
吃完饭回家,沈柳又提起李氏那茬,“以咱们和唐辉煌的关系,只有李氏有一争之力,其他人不足为惧。”
“那盆乌鸡汤研究的怎么样了?”封靖哲专心开车,把凑过来的沈二哈的狗头推开。
说起这个,沈柳皱眉,“我单独摇了一小碗放在外面,现在天气这么热,按理说放一晚上就馊了。可那碗汤这么长时间竟然都没有变化,很奇怪。”
“防腐剂放多了吧。”封靖哲笑笑,“这也许就是问题,实在不行回头把这个端给领导看看,看他还敢不敢吃李氏做的菜。”
“这招真阴。”沈柳抿嘴笑,“不过可以试试。”
恐怕没有人会专门花很长时间研究饭店里的饭菜,顶多家庭主妇会大概看一下用料,回头自己学着做。
回到家里,沈凌衫已经睡着,匆匆冲了个澡把小孩抱到床上,沈柳换上睡衣出去收拾屋子。
房东大人跑到卧室里打开抽屉,翻出一条崭新的内裤,在身上比划比划,捏捏肚子上结实的腹肌,满意地点头。转身打开门,正对上一个狗头,封靖哲吓一跳,赶忙推开狗头,去阳台找人。
把脏衣服都投进洗衣机里,沈柳转头,猛不丁身体失去平衡靠在房东大人身上,没好气道:“你先去洗澡。”
“咱们一起呗,我拿了深蓝色的内裤,你不是有一条浅蓝色的,拿出来咱们穿情侣的。”封靖哲往前靠,贴着沈柳的后背,把手里的内裤放到沈柳前面。
沈柳嘴角抽搐,用手肘顶开身后的人,“无聊。”
“一点都不无聊,我说正经的。”房东大人转身往回走,“我知道你的内裤都在床头柜里,我去帮你拿。”
“别吵醒小孩。”沈柳一边说一边往洗衣机里倒洗衣液。
两个人磨磨蹭蹭洗完澡,在洗手间里你来我往折腾一番,沈柳擦着头发出来,衣服刚好洗完,拿出来晾在阳台上。还有两件衬衫需要手洗,沈柳拿了个小马扎坐下,推一把凑过来的大头狗,“去洗手间把洗衣盆叼过来。”
“嗷呜?”沈二哈歪着狗头,尾巴飞快地摇。
“贵妃和豆虫都睡了,沈二哈怎么还不睡?”封靖哲拿着洗衣盆过来,身上就穿着一件内裤,露出结实的上半身。
沈柳看了大头狗一眼,无奈道:“今天没陪着它玩,觉得闷了才不肯睡觉吧。”
“毛病,明天再玩。”封靖哲按住狗头,抓起沈二哈的两条狗腿,一路拖进卧室,扔到布垫上,帮着盖上小床单,摸摸狗头,“快睡!”
解决大头狗,房东大人跑回阳台,蹲在沈柳旁边,帮着递洗衣液、舀子什么的。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享受难得独处的时光。衣服洗好,沈柳准备回卧室睡觉,见房东大人站在门口不肯回去,忍不住抬脚踹过去。
脚踝被握住,身体失去平衡,沈柳只得往前倒,看上去像是投怀送抱。房东大人立刻喜滋滋地把人抱住,赤衤果的胸膛紧贴着沈柳的,年轻的身体很快起了反应。
“去我那边睡吧。”封靖哲压低声音,把人抱到隔壁卧室,“明天早晨再回去就是。”
“我不放心沈凌衫。”沈柳皱眉,“小孩早晨要是醒得早,看不到我肯定不行。”
“那半夜我把你送过去。”房东大人暗搓搓,从回到家就开始筹谋晚上这点事,终于天时地利人和,目的即将达成,哪还有箭在弦上忍而不发的道理。
第二天一大早,沈凌衫睁开眼睛果然没看到沈柳,只看到沈二哈放大的狗头,一把推开狗头,小孩赶忙爬起来喊,“爸,你在哪?”
“你爸去市里办事,早晨先走了。”封靖哲跑进来,爬上床帮小孩盖好被子,“时间还长,再睡会儿。”
昨晚房东大人暗搓搓合计,忘记沈柳早晨得早起去市里砸李氏的场子,没办法等沈凌衫起床。好在小孩儿睁开眼看到认识的人,不再害怕,晕乎乎挪到床尾捞起小胖狗抱在怀里,继续睡。
烤好点心装到纸袋里,封靖哲叫小孩起床,帮着穿好衣服,洗漱完领着下楼,去菜馆开门。
沈柳不在,老于刚好填补空缺,早晨还是跟平时一样的节奏,差不多小笼包蒸熟,第一个客人正好上门。
快十一点,沈凌衫搬了小马扎坐在菜馆外面看故事书,小胖狗趴在旁边,见到沈柳从车上下来,赶忙迈着小短腿滚下楼梯,“汪汪。”
“爸。”沈凌衫赶忙站起来,“封叔叔说你去市里砸场子,砸得怎么样?”
“砸的还可以。”沈柳拎起小胖狗,抱着小孩往里走,“外面光线太刺眼,会伤害眼睛,去小房间打开护眼台灯看书。”
“恩。”沈凌衫点头,抱着小胖狗咚咚咚跑进去。
说起砸场子,其实沈柳没怎么出手,只不过听从封靖哲的建议,把放在外面好几天都没变质的乌鸡汤端出来,稍微解释一下而已。
第101章
李氏那所谓的药引具体是由什么熬至,老于也不知道,他没有机会接触。老于只知道是新老板研究出来,很宝贝,只有一些高级药膳里才会添加,异香扑鼻、勾人食欲,色泽漂亮。
有钱人冲着养生药膳去李氏,就算是没吃完,为了面子也不会打包带走,他们也极少叫外卖。只有沈柳钻了个空子,一盆乌鸡汤一点没吃,全部打包。
这跟一胖一瘦自作聪明也有关系,反正沈柳跑去这么一说,那领导早餐只喝了点豆浆,什么都没吃,说自己没胃口。至于领导是不是真的没胃口,那就不得而知了。
饭店的事八九不离十会落到沈柳手里,也不需要愁钱,房东大人的嫁妆拿出一些就够用。那领导对沈柳印象很好,对李氏则是没有评价,这场博弈胜负立分,开分店的事就这么定下来。
接下来就是紧锣密鼓地准备工作,招服务员培训,高大壮和高寒都调到市里,娃娃脸临时跑去帮忙。苏宁宇死活不愿意去看不到贵妃的地方,继续蹲在沈家菜馆收钱。对于苏宁宇,沈柳很无奈,贵妃的颜值太特别,别的狗模仿不来,偏偏他觉得贵妃最好看。
分店地理位置好,完全不用担心客源问题,只要新开业前两周留住回头客,以后生意只会越来越好。一些经常专门从市里跑出来,在沈家菜馆吃饭的听到这消息都表示会去捧场。分店在市中心,住在市里的去那边比去开发区距离近多了。
因为不需要装修,地方是现成的,只要把桌椅摆放的格局改一下,贴上沈家菜馆的标志,再根据沈家菜馆的装修风格弄一下单间,等人员培训完毕,即刻上岗开店。
原本在饭店上班的厨师回来两个,沈柳很高兴,给他们涨百分之十的工资,让高大壮带一带,按照沈家菜馆的标准来,力求两个店口味一个样。
有房东大人在,沈柳完全不用担心管理,他只要开业前几天坐镇,帮着收收钱就行。
最开心的要数唐辉煌,这货的狐朋狗友都在市里,开业前几天每天带一批朋友来吃饭,大摇大摆地站在柜台那边跟沈柳讨价还价,“老板,我帮你拉来这么多回头客,店里人气爆棚,得给我点奖金吧?”
确实,店里自开业以来,出去原本沈家菜馆的回头客,新客人也有少,大多是跟着熟客来的。
“我听说你的夜总会就在隔壁街,离这边很近,要不你以后做分店店长,我给你涨工资?”沈柳收好钱,关上抽屉道。
唐辉煌头摇得像个拨浪鼓,“我还是去开发区端盘子。”这货可一点都不傻,市里人多眼杂,老竹马经常来,作为省会的领导,经常跑临城,要是被有心人看到难免会多想。开发区人少不说,环境还好,更不堵车,老竹马来去方便。
这货的反应在沈柳意料之中,他心里早有人选。店长主要负责处理一些纠纷,或者接待一些重要人物,需要为人灵活,会说场面话,还得对沈柳忠心,没有人比房东大人更加适合。
“我不愿意,我要是做店长,咱们白天就见不到面了。”封靖哲一听这话,赶忙摇头,“随便找个人,我看高寒就很适合,要不然娃娃脸,高大壮也行。”
“噗,让你做店长又不是让你整天蹲在店里,隔段时间露个面,有重要事情再来就行。”沈柳伸出一根手指戳戳对方的腰窝,“抗议驳回,就这么说定了。”
分店虽然现在是私营,但背景不比国营的时候弱,市里大大小小的饭店那么多,没有人会眼红沈柳这一家,一般情况下,分店只要闷头发财就行,不会有事。倒是沈家菜馆在开发区拔得头筹,暗里盯着的人不在少数,每隔几天就要出个岔子,得时时盯着。
分店这边步入正轨,沈柳提娃娃脸为经理,平时暂代店长一职,交代一番就拖家带口回开发区。
市里人多,也没有很大的停车场,不适合牛牛一只狗待着,沈柳便把牛牛也带走,还是回沈家菜馆。
这段时间沈柳没空照顾自家狗狗,沈二哈和贵妃一直单独蹲在沈家菜馆,小胖狗比较小,可以随时抱着,倒是经常跟着去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