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家传私房菜作者:歪脖铁树
第5节
原本正坐在沙发上,肩膀可疑地耸动,胸腔里压抑着笑意的房东大人立刻站起来,愣了三秒,脸上的表情迅速归于平静,同手同脚地走到门口。“叫我?”低头跟沈二哈对视,肿么有一种自己不如狗的错觉,沈二哈还知道守在门口……
“最后一道菜,你来做。”沈柳把人拉进厨房,指着菜板上的冬瓜说,“冬瓜去皮切片,葱姜蒜切碎,放锅里爆香……”
厨房里有备用围裙,还是粉底紫色小花的,封靖哲面不改色地穿上,沈柳一句话一个动作,切菜的时候还蛮有气势。
海米烧冬瓜终于出锅,封靖哲取了深底宽口盘装好放在身后的架子上。瞧着一个汤锅还咕咚咕咚冒泡,走过去掀开一看,好家伙,大块大块的排骨,肉香味美,但漂浮的洋葱丝、胡萝卜丝、土豆丝,各种青菜丝是咋回事?
拿勺子舀一点尝尝,还别说,味道挺香,就是没放盐。
手刚伸到调味盒上,沈二哈叼着狗盆蹿进来,尾巴摇晃着蹲坐在每次领取大餐的地方。
厨房里的菜已经全部端到餐桌上了,沈柳随后进来,“那锅排骨不用加调料,带回来的青菜晚上不吃就不好了,我特地煮给沈二哈的。”
放在调味盒上的手迅速收回来,封靖哲低头看了眼垃圾桶里的垃圾袋,递给沈二哈,“去送垃圾。”
沈二哈扭头,仰着狗头看沈柳,户主说话才管用。
“今晚不用送了,明天早晨捎着就行。”沈柳没注意到封靖哲之前的小动作,看了眼盘子里的冬瓜,点头,“火候还行,冬瓜闷的时间再长一点味道更好。”
沈家老头子轻易不收徒,因为一旦正式收徒就是亲传弟子,不但要倾囊相授,更要步步把关,以免出徒以后撑不起沈家的招牌。沈家家传私房菜是一个金字招牌,当年老头子经常在沈柳耳边念叨,“小柳啊,你要记住,我这辈子没收徒,你就算是我的徒弟,切记沈家私房菜不能轻易传授与人,这关系到咱们沈家的声誉。不过,你可以指点别人嘛……”
当时还是包子的小沈柳嗤之以鼻,拿着嫩葱扔自家老头子,“老头子不知羞,妈妈每次说菜味道不行,你就偷偷的蹲厨房改进,别以为我不知道。”
那时候家里父母和和睦睦,小沈柳除了每天练习刀法,就是了解食材,从未想过自家菜谱会传到自己手上,更没想到老头子后来会出事……
“爸,好香,以后我也要学做菜。”因为户主没发话,沈凌衫爬到椅子上做好,眼巴巴地看着眼前的爆炒腰花。
沈柳回神,看着沈凌衫腮帮子鼓鼓的,一手拿着筷子,一手拿着勺子,吸着鼻子,眼睛亮晶晶的,跟一只小仓鼠似的,“好,开饭。苦瓜猪脚汤多喝一点,还有猪腰。”
面条刚好不是特别烫,手擀面很筋道,搭配骨头汤,非常鲜美。
“爸,沈二哈吃的很咱们不一样。”小包子脸鼓鼓的,嘴里嚼着苦瓜,小眉毛皱起来,赶忙咽下去。
沈二哈吃的是米饭拌排骨,还有炖菜。排骨很大块,能嚼碎的骨头都嚼碎了,剩下的吐到狗盆一角,听到自己的名字,沈二哈抬起狗头,低头看了看狗盆里香喷喷的大餐,摇了摇尾巴继续吃。
大概是青菜比较多,大餐不如昨天好吃汪?不过沈二哈是绝对不敢抗议的,户主一个眼神砸下来,他得思考半天,本狗做错撒了咩?
吃完饭,收拾完毕,各自回房。
封靖哲关好门,在卧室里转了几圈,转身扑到大床上,拿出手机打电话。“恩,我现在住回我的房子里了,封二哈?他现在姓沈,叫沈二哈。我没事,一切都好,您注意身体……”
换另外一个号码,“我这两天不会露面,分公司手续最近办下来。总公司那边的人不用理会……”
被褥是全新的,床单清洗过,有一股阳光的味道,封靖哲翻了个身把枕头压在身体下面,想着现在隔壁房客应该睡着了,还是正讲故事?
隔壁,沈柳一边给小孩讲故事,一边打开古董手机,上网,搜寻临城本地小吃。
江北市临城,传统小吃比较多,塌煎饼、手抓饼、肉包等等,简单的快餐却并不多。一方面来说,这里的人有可能并不接受其他种类的快餐,也有可能是因为没有人卖,这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
沈凌衫已经躺在被窝里睡着了,小包子脸白白嫩嫩的,跟个肉包似的。沈柳低头亲了口,关灯睡觉。
第二天早晨,沈柳起床进了厨房,蒸上米饭。小米和红枣洗干净,红枣划几刀,一起放在锅里炖。
和面、发面,调馅。包菜鸡蛋、韭菜粉条、猪肉白菜三种馅儿。
“早。”封靖哲站在厨房门口,看着沈柳和面,调馅,嘴里不自觉地开始分泌口水。
“寿司帘和紫菜已经准备好了,你做寿司试试,这个比较简单,也可以卖。”沈柳开始包包子,三中包法,一目了然,“寿司很简单,寿司醋我已经拌好了。米饭要压实,放黄瓜条和火腿肉松就可以。”
匆匆吃了早饭,去建材城广场开摊。
隔壁小摊早就开摊了,沈柳刚下车,宋大满就领着两个jc走过来。
“你好,我是jc,想找你了解一下情况。”
宋大满在旁边帮腔,“是啊,你就据实说呗,我那不成器的儿子……哎……”
说的无非是前两次混子们来砸摊子的事,第二次沈柳和封靖哲都动手了,但混子们没有人受伤。宋大满一直耷拉着老脸站在旁边,等问完情况,沈柳隐约听到,“儿子……不能人道……倾家荡产也要告……”
第28章小人长戚戚
在沈柳没来之前,宋大满这个小摊生意是最好的,一开始只卖塌煎饼就赚了不少,后来连带着炒饭、炒面什么的都卖,赚的只会更多。因为每年只需要交两千块的物业费,不需要付房租费什么的,小摊赚钱不少。
宋庆伟快三十了,还没找女朋友,平时宋大满绑在跟前看着还好,可自从被张建勇揍了一顿,阴差阳错的揍得不能人道,在家里养病的宋庆伟直接就疯魔了,跟条疯狗似的,逮谁咬谁。
小摊只有宋大满一个人忙活,还要跑门路告张建勇,媳妇只会切菜收钱,厨艺一塌糊涂。宋大满再有能耐也不能同时做塌煎饼和炒饭,一来二去的,去买塌煎饼的要等,买炒饭的也要等,慢慢的,又不愿意等的就跑到沈柳这边的小摊。
简易寿司出乎意料的受欢迎,本来买塌煎饼的都是些小年轻,吃惯了塌煎饼嫌油腻,买一个蛋包饭,再买一个寿司,正好。
戴着一次性口罩,身上穿着深蓝色衬衣,袖子挽起来,手上戴着塑料手套,从锅里挖出一把米饭,寿司帘上摆一张海苔。米饭均匀地铺在上面,压实,挤上沙拉,放上黄瓜、胡萝卜、火腿和肉松,鸡蛋条,卷起来。薄片刀沾水,切好寿司放在塑料餐盒里装好。
“6块。”封靖哲把塑料餐盒放在塑料袋里,递给前面的小姑娘。
“哎,我还要蛋包饭呢。”小姑娘把12块零钱放在纸盒子里,眼睛不停地撇封靖哲的眼睛。
蛋包饭花费时间最少,炒饭是早就做好的,只需要煎蛋皮即可。
寿司虽然只有一种,还是最简单的,却丝毫不影响年轻人的喜欢。沈柳想的没有错,临城暂时没有卖寿司的,大家又不习惯去大型超市买饭吃,而寿司的味道,的确美味。
穿蓝色t恤的少年买了寿司直接坐在小摊前面的小马扎上开吃,“酸酸甜甜的,很清爽,老板,再来一份啊。”
米饭酸甜,黄瓜用盐抓过,除去水分很脆,胡萝卜用油煎过,肉松鲜美,越是简单的食材,做得好吃就越难,但沈柳做到了。
“老板,给我来两个塌煎饼。”一个胖乎乎的男人从车上下来,边掏钱边说着,“媳妇非要吃这里的塌煎饼,我从家里跑出来的……”
“塌煎饼外皮香脆,蔬菜种类多,营养丰富呢。”沈柳笑笑,“我们还卖蛋包饭和寿司,可以买回去给你媳妇尝尝。”
“好,再来两个蛋包饭和两份寿司。”男人继续掏钱。看得出来是个疼老婆的,专门来买塌煎饼。
从开摊忙到中午,人流最多的时候,沈柳喘气的功夫都没有,等终于抽空歇一歇了,封靖哲那边正忙着,赶忙过去帮忙。
终于到了人少的空隙,沈柳夹了一些韭菜,打上鸡蛋,搅匀,放一点点盐,煎成蛋饼。盘子里盛好米饭,上面盖上烫熟的菜心,再盖上两层韭菜蛋饼。其余的蛋饼全部进了狗盆,米饭拌匀。
“沈凌衫,过来端盘子。”沈柳一边夹青菜炒,一边喊。
昨天晚上表达了自己想学厨艺的意思后,沈柳说了,要做厨师,就要先了解食材,不是食材的也要了解,万一想做饭的时候,没有灶台怎么办,现垒啊,没有锅怎么办,自己打一个啊……
于是,沈凌衫上午研究完了小矮桌的构造和小马扎的构造后,开始研究沈二哈。抓着一条狗退摸了摸,数了数脚掌上梅花瓣的数量,正准备摸狗头,沈柳喊话了。
收起图画书,沈凌衫噔噔噔跑去洗手端盘子,沈二哈一个机灵站起来,颠颠地跟在后面。刚刚狗腿被摸了一遍,不知为啥,沈二哈总感觉狗腿子有点酥麻。
端着盘子回到小马扎上,沈凌衫绷着小包子脸,学着沈柳的语气,拿出小户主的威严来,“开饭!”
沈二哈一个机灵,立刻低头啃米饭。
嫩黄的鸡蛋饼夹杂着翠绿的韭菜,火候把握的刚刚好,鲜嫩可口。沈凌衫还没开始吃,等着买塌煎饼、蛋包饭、寿司的都回头看。
“老板,我回去也给我儿子做,闻起来真香啊。”
沈柳笑笑,手上的动作不停,“煎的时候火不要太大,速度要快,蛋液凝固就出锅,不然煎老了味道会变差。”
中午高峰期过去,沈柳终于松了口气,生意太好也有烦恼,歇都得瞅空子才能歇呢。
“中午吃什么?我来做。”把手上的塑料手套拿下来,封靖哲拿起炒锅。上午生意非常好,零钱几乎塞满了纸盒,50的,100的都收起来了,大概数了数,竟然有好几张。
“西红柿炒鸡蛋,蛋液搅匀,炒熟,再煎西红柿。”沈柳拿出早晨带来的西红柿,切好了放在碗里推过去。
学过放盐分量的窍门,封靖哲从容不迫地煎鸡蛋,盛出来再煎西红柿。沈柳盛了两盘米饭,炒好的西红柿鸡蛋正好盖在上面。
因为没加水,对火候的把握比较重要,封靖哲一手端着炒锅,一旦火太大便抬起来一点,最后炒出来还挺不错。
趁着这会儿没人,两个人端着盘子出来吃饭。
“垃圾袋在门口。”沈柳坐下,捏捏小孩软软鼓鼓的脸蛋。
“汪。”沈二哈站起来,狗头蹭蹭沈柳的腿,摇着尾巴绕到小摊门口去叼垃圾。
这一排小摊,沈柳家生意最好,其他小摊主早就闲下来,午饭也吃过了。宋大满一直盯着这边,看到沈柳出来吃饭,赶忙从小摊里出来,快步走过来。
小矮桌并不大,宋大满不好凑过去,便坐临近一桌,因为有些胖,啤酒肚撑着身体让他看上去像个企鹅。
“吃饭啊。”见沈柳没出声,宋大满尴尬地开口。
沈柳点点头,拿勺子舀西红柿尝了尝,“煎西红柿的时候火太大了,鸡蛋还行,放盐的时间再晚几秒。”
“恩。”封靖哲点头。
“我说,”见沈柳不理会,宋大满伸长了脖子,“我那个小摊最近太忙,忙不过来,不知你们有没有意思。我把我的小摊通开,咱们合伙……”
宋大满的小摊是沈柳这个两倍大,其实在沈柳刚来的时候,他打算等沈柳干不下去,就把小摊转到手,再请沈柳打工的。可现在沈柳的小摊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宋大满就歇了这个心思。
不过能在建材城广场占据两个摊位的位置,宋大满也不是省油的灯,算盘早就打好了,跟沈柳合伙。到时候生意一起红火,谁也不吃亏,大家一起挣钱,岂不是皆大欢喜?
沈柳还没说话,宋庆伟一手踹在裤兜里,摇晃着走过来。沈二哈刚送完垃圾,被小摊主们一路调侃,心情正郁闷着,就闻到前面的人身上的味道怪怪的,很难闻,便直接绕开了走。户主说了,见了坏人打不过就躲远点。
宋庆伟早就看到沈二哈了,特意装作没看到的样子,准备等沈二哈跑上来踢一脚。眼角余光确实看到沈二哈了,脚也抬起来了,可沈二哈绕道了,宋庆伟脚再长也踢不到,身体还是去平衡,啪叽摔在地上。
“你怎么出来了?”宋大满急了,赶忙跳起来过去扶宋庆伟。
一把甩开宋大满,宋庆伟眼神阴鸷,低吼道:“你跟他们说什么?我不会放过他们的!”宋庆伟把自己挨打的事全部归咎到隔壁小摊上,要不是他出来找小王,也不会遇到张建勇,后面的事情也不会发生。
“跳梁小丑而已。”封靖哲端着盘子舀西红柿汤,在沈二哈眼巴巴的注视下,把盘子吃的干干净净。
等着吃剩饭的沈二哈:……
第29章扩大摊位规模
“你还不快过来。”宋大满冲着小摊粗声粗气地吼。
正在整理小摊的中年妇女慢吞吞地走出来,右腿有点不自然,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左腿上。“去小摊炒个鸡蛋吃吧。”梁芹拉起宋庆伟,慢腾腾地转身。
还没走两步,宋庆伟用力一推,恨恨道:“吃吃吃,就知道吃,我一顿不吃也死不了!”宋庆伟这一下摔得不严重,自己拍了拍衣服,生怕身上沾了脏东西似的,拐进小摊,抽出一根烟点燃。
“罢了,你回家吧。”宋大满叹了口气,跟从地上爬起来神情木然的梁芹说。
梁芹没拒绝,也没答应,慢吞吞地转身,离开广场。
这边沈柳收拾好盘子,去小摊里清洗。封靖哲端坐在小马扎上,看着宋大满抱着肚子走过来,坐在旁边。
“合伙可以,我的小摊和你的小摊合并,一家一半。”修长的手指放在膝盖上,有节奏的敲着,眼中闪过一抹精光,“拟定合同,去物业那里备案。”
一群四个年轻人大老远走过来,先是停在第一家小摊,看到宋庆伟病态的样子,嘴里还叼着烟,几个人都有点犹豫。刚好有个长头发的女孩往沈柳这边看了一眼,看到还没戴口罩的小摊老板,立刻惊喜道:“咱们去那边,小老板颜值好高哎。”
看到四个年轻人争着跟沈柳说话,一边说还一边夸赞,小摊卫生,人也帅气,炒的菜味道好香,宋大满不再犹豫,点点头,“好,我同意。”
“不过我只在这里做一个月,这样吧,咱们一个月试营业,无论成功与否,我都会离开。”封靖哲早就知道沈柳的计划,这会儿不紧不慢地抛出诱饵。
沈柳的小摊生意这么火,就是干了这么多年小摊的宋大满也知道这里面有绝对的技术,等一个月以后,生意打开了,人流量多,在趁着合伙的时候偷师一二,到时候正好沈柳离开,小摊转过来……
“行行,没问题。”宋大满心花怒放,一年赚个三四十万,到时候打通关系也顺,给儿子报仇,晚不了。
等四个年轻人走了,封靖哲站起来,对宋大满点点头,“我去拟定一下协议。”
生意场上动辄千万亿万地生意,同时跟七八家竞争对手pk,基本都能达到期望的结果。论起心机算计来,封靖哲不说输给谁,至少面对宋大满,可以胜券在握。
回到小摊里,拿起不锈钢盆打鸡蛋,搅蛋液,脑海里回想着帮总公司谈成一笔笔生意,一笔笔进项,以及国外念书的时候得到的奖项,封靖哲给自己做好了建设,正好沈柳不忙,“那个,我刚刚谈成了一笔生意,不……我不叫不紧张……咳咳……”手抖,腿抖,小心肝都在抖。
“你答应跟宋大满合伙了?”沈柳端着碗调寿司醋,“可是我们只在这里做一个月,还剩下二十八天。”
“你……不生气?”封靖哲手也不抖了,小心肝也不扑通扑通狂跳了,“我分析过,咱们生意这么好,再扩大一点,只会赚得更多。就算宋大满跟咱们卖一样的,口味差别足够我们立于不败之地。”
“你说的很对。”沈柳调好寿司醋,那毛巾擦手,“可如果你没有时间在我这边,我就需要雇人,到时候虽然也能赚钱,但开销也不少……”如果每天不能搭房东大人的顺风车,去农贸市场补菜,回家,这些都得花钱,沈柳的顾虑没有错。
“总公司要在临城设立分公司,最近刚开始,这一个月我刚好不忙。”早就准备好的话脱口而出,封靖哲整个人都轻快起来,“我保证,咱们合伙人关系,不会变。”
“噗,”沈柳笑,“这么点儿小摊还合伙人,行,先赚钱,到时候对半分。”
小摊前面,沈凌衫合上图画书,从小书包里掏出一块卡通表,“沈二哈,下午四点了,跑圈时间到了。”
“汪。”吃饱了整条狗都懒洋洋的沈二哈立刻站起来,户主说了,跑圈可以减肥,减肥就是变瘦,变瘦了就可以吃更多的大餐。沈二哈可还记得,刚被小孩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饿了很久的肚子,非常瘦,于是每天都能吃到营养大餐,身体迅速胖起来,变成胖·沈二哈。
建材城广场说小也不小,说大也不大,沈凌衫拎着书包站在离小摊不远的路边,沈二哈开始沿着广场外围跑圈。跑着跑着,后面传来吭哧吭哧的喘气声,一听就是同类的。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沈二哈边跑边回头,就看到一条四条腿极短的小狗飞快地追上来,跟个球在地上滚似的。
户主说过,遇到不认识的人(自动替换为狗)追,一定要跑掉!
于是沈二哈加速,跑了一圈,又跑了一圈,再跑一圈,小狗才跑半圈,沈二哈一高兴,又跑了一圈。
“今天多跑一圈。”沈凌衫在小本子上画一个‘4’,领着沈二哈回来休息。
累得像条死狗一样趴在地上,沈二哈眼皮都耷拉下来了。好一会儿,四条小短腿的小狗才吭哧吭哧跑过来,趴在沈二哈旁边。
“汪。”沈二哈惊着了,这也太执着了,都开始休息了还追过来。
那边封靖哲把做好的寿司和蛋包饭都装好,沈柳也把煎饼装好,笑道:“一共三十二。”
男人一边掏钱一边说:“我家豆虫跟你家的狗还挺投缘,豆虫平时太懒了,瞧都胖成什么样了。”
“狗狗太胖了不健康,最好适当运动。”沈柳把找的零钱递过去。
“嗨,豆虫在家里地位比我高呢,不过我们都得听媳妇的。”男人笑眯眯地收好零钱,走过去捞起小狗往车位上走。
一拉车门,上锁了打不开,车窗降下来,一个面容清秀的男人斜眼看过来,“媳妇?”
“不不不,老公,我是媳妇。”男人立刻改口,“我买了你爱吃的塌煎饼。”
沈二哈瞪着狗眼看着车里两个明显性别一致的人,脑袋上冒出个问号。
“别趴着,剧烈运动后要慢慢散步放松身体。”沈凌衫踢踢狗腿,“快起来散步。”
煎饼全部卖完,蛋液也卖完了,还剩下一点炒饭,卷成寿司也卖了。沈柳看了看表才五点钟而已,生意太好,每天都能提前卖完食材,明明准备的比昨天还多。
宋大满这边也不忙,还剩下一些煎饼,但是小摊前面没有人。封靖哲去车里拿了一个文件夹,写了一个简单的协议,去隔壁小摊找宋大满。
“好,好,好。”宋大满喜不自禁,拿过笔就要签名。
“这个小摊原来是小王的,你应该比较熟,一个月后,小摊是归还给他。”封靖哲攥紧中性笔,主动解释。
先前小王生意一天比一天差,其中就有宋大满的手笔,能把小王弄倒一次,就能弄倒第二次,宋大满想也没想的点头,签名。
“哼。”宋庆伟重重地喷出一口烟,却因为呼吸不畅剧烈地咳嗽起来。
沈柳收拾好小摊,把塑料筐放在后备箱里。一行人去物业办公室备案,沈柳不需要出物业费,这也是宋大满主动示好,力求两家能够顺利合并。
不过,沈柳却在办公室门口见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再想想上辈子他就是开饭店的,却又能理解了。建材城规模巨大,商家入驻率高大百分之八十,这个广场就是最中心,沿街商铺堪称黄金地段,有眼光的人能看上,他派人来,倒是不出奇。
第30章你老大正追人呢
“你们?”韩文会踩着尖细的高跟鞋噔噔噔走到走廊对面,像是跟来人划清界限似的,眼尾上挑,眼角眉梢都是莫名其妙的高高在上。
宋大满腆着笑脸走过来,“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只要在物业那里备案,小摊就可以合并,到时候生意肯定红火,宋大满现在可不在乎一个陌生人的态度。
封靖哲随后,沈柳走在最后,小孩和沈二哈蹲在车里,看守车子。
“喂,张哥,”韩文会拿出手机,对着话筒发嗲,“我还在外面等呢,听说郝立强每天都这个时候喂狗,别人不能打扰,否则生意连谈都没机会谈。不过这块地方确实不错,人流量足够,我一定会拿下的。”
来这里之前,韩文会下过功夫,通过关系查出郝立强就是这个建材城的大老板,但对外只说是物业经理,平时就抱着一条狗,到处溜达。
进了办公室,宋大满急,左右看了看,旁边还有一个小隔间,象征性地敲了敲门就推开了。里面倒是没有什么不能看的,就是普普通通的狗狗喂食时间。
“汪汪汪!”一只小胖狗迈着小短腿窜出来,结果刹车不及时,一咕噜撞在宋大满腿上。跌了个跟头不说,还在地上滚了滚,身体脑袋都圆圆的,小腿又短,跟个球似的。
小狗没有威胁性,宋大满刚送一口气,小狗主人凶神恶煞地站起来,“你怎么进来的?没看到我忙着吗?”
郝立强身高超过一米九,身体壮实,乍一站起来跟座小山似的,声音又大,宋大满直接就吓蒙了。物业办公室有人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宋大满来过几次,都是找的熟人,这回不巧,踢到铁板上了。
“这不是豆虫吗?”沈柳走上前,弯腰抱起小狗,摸了摸四条狗腿,又抹了把肚皮,脊背,最后摸了摸狗头,塞到郝立强怀里,“没事,就是跑得太快撞蒙了,缓一缓就好了。”
“小老板?”背对着众人的老板椅上还坐着个人,声音清冽,像山泉水,“豆虫很喜欢吃你卖的塌煎饼。”
“哦,哈哈,原来是小老板,”郝立强立刻展开笑颜,抱着豆虫引着众人出门,“有啥事尽管说,包在我身上。”
忽略办公桌上明显是人咬的剩下一半的塌煎饼,沈柳跟着郝立强出门,迅速备案签名。办完这一切不过是几句话的功夫,郝立强抱着豆虫重新钻进小门里。沈柳走在最后面,注意到老板椅转过来了,一个面容俊秀的男人抱着塌煎饼,小口小口的吃着,郝立强端着水杯狗腿地凑过去。
众人顺利地出来,韩文会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迫不及待地打开办公室的门进去……
“爸出现了。”沈凌衫兴奋道。
沈二哈立刻抬起狗爪,拨弄车窗开关,平时只要一拨车窗就会降下来,今天怎么一直没往下降?举起狗爪瞧了瞧,沈二哈脑袋上冒出一个问号,难道狗爪不好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