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这话,马风、闻莺、顾敏、杨信四人,全部有些懵逼。
他们以为今天要白跑一趟了。
国家居然有这种政策?只许赔本不许赚钱?赚了钱算犯法?
那还开放这个代理制度干嘛?直接让间商去死不好了?谁会来做必赔钱的买卖呢?
徐凌怕大伙儿理解还不透彻,又拿他半年前引进的《追捕》,作为例子算了一波:
“如我买《追捕》的时候,该片制作成本折算成美元大约是200万,在曰本国内的票房大约是500多万美元,刨除分成后(制片方/发行方/院线按433分成),只能算是略赚。
因为曰本国内成绩不好,所以海外买断价也较低,当时日方开价10万美元,最后厂里一边砍价,一边找了个愿意赔本做好事的曰本间商,实际只花了5万美元引进……”
(注:按照最后国内3000万人民币的票房而言,这是很赚的,制片厂可以分到120万美元,相当于25倍的利润。
但当时国家缺外汇,所以只看到‘白花掉了5万美元,却只在锅里赚国人自己的钱’,因此经济的创收并没有被表彰,觉得只是左手倒右手。那时候只有赚洋人的钱才光荣。)
听到这儿,胆子颇大的马风鼓起勇气,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徐老师,按您的说法,当时引进《追捕》,是有一家曰本间商主动出来承担了亏损?才促成了这笔交易?”
徐凌肯定道:“没错,是一家三井财阀下面的非营利性机构,化宣传性质的,以8万美元从大映映画手买下了该片在大陆的买断版权,然后亏了3万美元、以5万美元卖给我们厂的。”
马风不解:“那那家曰本机构是国际注意战士不成?千里迢迢跑到国来只为了亏钱?”
“他们是为了化输出,好促进我们的开放和对日交流,为整个经济合作大环境造势。”顾骜打断了马风的问题,亲自回答了他。
徐凌听了之后,赞许地看了顾骜一眼,显然是觉得这小子眼光不错。
“化输出?”马风有些没明白,显然他的脑回路还没跟,只停留在纯粹算经济账面的程度。
顾骜叹道:“我觉得,他们的输出很成功。亏掉3万美元,却让3亿国人去看了一部曰本的电影,知道曰本已经有了新干线、私人飞机、东京到处都是摩天大楼,还会改变一代人对曰本的看法。曾经我们的父辈眼里,曰本人只是残暴的鬼子,现在我们却看到了生活的曰本人——从这个角度来看,你还觉得这3万美元亏么?”
马风和其他几个小伙伴都挠了挠头:原来小鬼子已经进化到这样算账了……
而徐主任听了,则轻轻咳嗽了一声:“嗯……那个,小顾同志,注意措辞啊,国家目前的政策是对日友好,很多日商也确实在赎罪,大量对华投资、提供低息无息美元贷款。咱说话不能违反国家导向呐……”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知道您的意思。”顾骜也不算什么仇日分子,他知道如何区分对待各类曰本人。
民族仇恨,总是在经济增长乏力的时候,才会较突出。大家都想着发展经济的时候,往往没什么空。
顾骜道歉之后,立刻话锋一转:“不过徐主任,我不觉得‘不许间商倒腾版权赚差价’,我不能做这个生意了——我愿意为国家做这个赔本买卖,当这个间商。”
徐凌完全想不明白:“你打算怎么做?”
顾骜拿起白瓷的茅台酒瓶,给各自又斟了满满一杯:“徐主任,国家禁止间商往译制片首尾插广告么?”
“广告?”徐凌一愣,“电影哪来的广告?那是电视才有的吧。”
1979年的国内电视台,是确实已经有商业广告了。不过因为没有有线电视,大部分人只能收到一个xv、一个省台。
有些偏远贫困的地方连省台都还没建立起来。至于第一波地级市电视台,大约要84年前后才普及。(金陵台80年1月建台,这是特例,国内最早的省会电视台)
顾骜不理会徐凌的模棱两可,坚持追问:“您说,如果间商帮你们低价拿回来版权,但是要在片头片尾剪辑一些广告去,政策允不允许。”
徐凌想了想:“这广告值多少钱……不好界定啊。说不定咱直接跟原始制片方谈、允许他们也插播广告的话,版权价能间商那儿拿更低呢?所以还是不能排除间商投机倒把的嫌疑,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间商插了广告后,一分钱不要,直接白送给国内的译制片厂!”
“行,那这么说定了。”顾骜直接举杯,跟对方爽快地碰了一下。
“蛤?”徐凌直接傻了,“小顾同志,你没听清我的话么?我说的是白送!你小心亏死啊!”
顾骜大义凛然地说:“那当为国家做贡献了——曰本财阀都有这个觉悟,我们受了国家教育的人,现在有点钱了,难道觉悟还不如曰本人么?”
“那……你真是高风亮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