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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惊心动魄的生产(1 / 2)

<h1>第四百九十四章 惊心动魄的生产</h1>

外国人的声音很温和,给人一种蛊惑的感觉,他略带沙哑平和地说:“来,先坐在椅子上!”

塞觉得有点不对劲,他想看对方要检查哪里,所以听话地坐在椅子上。

“先看我的眼睛,一个好的杀手,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你的成功,取决于此,来,看我的眼睛!”低沉而略带着磁性沙哑的声音,缓缓响起,给人心里一种异样的感觉,好像唱诗般,吟诵着令人心驰神往的歌声。

塞觉得他的眼睛深邃极了,如一个漩涡,瞬间就把人给卷进去一般,再配合着那个声音,简直让人心智忍不住随着他走。塞心觉不好,他立刻要转移视线往外拔,但是已经晚了!

他似乎遁入黑暗,一望无际的黑暗,没有一亮光。他的灵魂,被压在这黑暗之中,再也出不来。

他听到一个魔鬼般的声音,“杀了……程一笙!”

他的脑中,立刻呈现出那个巧笑温婉又不乏妩媚的女子,她那明亮的眸,还有她那优美不可用语言来形容的身段,那早已进驻他的内心,想求却不可得的人。

“不!”他呐喊着,可这呐喊却只在他心里想起,瞬间便被湮没在黑暗之中。

渐渐的,那个声音快了起来,不断在他耳边响起,“杀了程一笙、杀了程一笙……”

再然后,那个声音又在他脑中响起,“杀了程一笙……”

再然后,他已经没了意识,他张开嘴,喃喃地说:“杀了程一笙!”

“成了!”外国人对莫伟胜说:“他的意志比一般人要坚硬,有点危险,不过还好一开始他比较放松,算是有惊无险!”

莫伟胜高兴极了,没想到事情这么顺利,真是天助他也,看来他有孙子的那天,指日可待了。

塞成了莫伟胜的傀儡!

催眠师一个星期内又做了三次的催眠,以求稳定。

这么一折腾,程一笙已经怀孕九个月零一星期了。

方凝的婚礼,还有一个多星期。

程一笙的情况却不算太好,没等到方凝婚礼那天,提前住进了医院,因为快到生的时候,肚子长得飞快,两个孩子都在争着长,所以这肚子相当于别人一倍的速度在长。

程一笙胸闷的情况更加明显了,如今让她从医院外面走进妇产科室都喘得厉害,所以她不得不每天吸两次氧,时刻监测胎心,有万一的话,赶紧实施手术。

还好她皮肤弹性不错,子宫虽然被撑到这么大,但还没有破水,这令她比较庆幸。

殷权自然也随着她住进了医院,几乎寸步不离。程一笙交待他去帮阮无城的忙,他才不听,只是在外面呆着,让手下去干活。阮无城结婚那天他也打算就露个脸便走,九个半月,他老婆能撑到吗?如果这一个星期就生了,那他才不会去。

随着程一笙生产的临近,大家都比较紧张,就连记者们也都在产科外徘徊,争取得到第一手消息,程一笙什么时候生出糖糖与糖豆,想想就令人振奋。

谭记也打电话关心了几次,回回程一笙都对他说已经交待了殷权生了就给他打电话,保证他是头条。搞得谭记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不过这样大的新闻,厚着脸皮也要上啊!

殷宗正也是一天来一次,当然殷家人们也在关心着程一笙的情况,高诗音还来过,只是被人挡在了外面,说程一笙在休息,没让进。也就是说,殷家人除了老爷子,谁都不准见她。

林郁文跟程佑民也是天天来,林郁文本想在这儿伺候着的,可是殷权不离左右,照顾得又比她还周到,她觉得自己在这儿就是电灯泡,所以也不好意思留下,每回只是看看、说说话就走。

方凝忙于婚礼没时间过来,不过电话还是天天有的,她再三地嘱咐程一笙,她结婚那天千万别让殷权来,方凝就怕程一笙理太长,自己来不了叫殷权过来。要知道程一笙比别的孕妇情况都紧张,殷权不在程一笙身边,她也担心啊!

可是程一笙却不这么认为,她让殷权去,也是代表了她去的,目的是顺利的让方凝融入那个圈子,免得被一些所谓的豪门太太们欺负,毕竟方凝没什么背景,要是再连个撑腰的朋友都没有,那很容易会让人看轻。

当然,程一笙也送了一份厚礼,好让方凝在婆家面前有些底气。

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那位催眠师也已经回了国。但是他想来想去觉得那个名字很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说过似的。这一路上他都苦苦地想,在哪里听过呢?一直回了国也没想出来,不过他没放弃,这毕竟事关到一条人命,要是万一是熟人的熟人,那不就坏事了?

某天,他参加一下医术研讨会,大会中场休息的时候,有人说:“那个白斐蓝真是可惜了,虽然犯过错,可……”

催眠师猛然想起,怪不得他听说过那个名字呢,原来那个名字的女人,就是害白斐蓝吊销执照的那个。他赶紧站起身,匆匆走到外面去打电话。这下好了,白斐蓝的仇有人报了。

“嗨,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仇,有人报了!”催眠师以一种很高兴的口吻说道。

“什么?”白斐蓝一头雾水。

“就是害你不能行医的那个女人,有人要杀她了!”

“你是说程一笙吗?到底怎么回事?”白斐蓝着急地问。不是说程一笙怀孕快要生了?怎么有人要杀她?

催眠师听出他的声音有些不对,倒是严肃下来,把事情的前后经过说了一遍,白斐蓝气急败坏地说:“你怎么能干这种事?我和她没仇!”

那件事情的经过,白斐蓝也是知道一些的,所以很快就对上了。

催眠师还不解地问:“难道不是她把你的执照给吊销了的?”

“回头再跟你解释吧!”白斐蓝气的挂了电话,赶紧给莫习凛打电话。

那边还是晚上,莫习凛的声音倒是很清醒,“这么晚,有事?”

“急事,你爸让人催眠了塞,去杀程一笙!”白斐蓝知道这件事情的重大,如果说程一笙是莫习凛的希望,没了程一笙,莫习凛大概这辈子要断子绝孙了。

“什么?你说清楚点,塞不是死了吗?怎么回事?”莫习凛本来还有点睡意的脑子,此刻完全清醒了,人也不由自主地从床上弹跳了起来,下意识地一边接电话一边穿衣服。

“具体情况不知道,我一个催眠师朋友主的,他到了一个很破的地方,你爸让他给一个叫塞的人催眠,内容就是去杀程一笙,这已经是一个多星期前的事了。”白斐蓝快速地说。

莫习凛急坏了,一个多星期,现在应该还没事,否则媒体早就播出来了,白天还拍了她在小花园里散步的情景。他连“再见”都没顾上跟白斐蓝说,便挂了电话,快速穿好衣服,让手下确认一下程一笙那边的情况,然后翻出证件直接就赶往了机场。

车上,他又让人订了最快起飞的航班,为了确保不会被殷权拦截,他飞往临市再开车过去。

没有及时通知殷权,因为这里面有父亲还有塞,这两个人对他都是极其重要的人,如果殷权知道了,恐怕后果不堪设想。父亲有莫家保护着,但是塞就危险了。得知塞活过来的消息,他应该高兴的,可是他现在一点都高兴不起来,难道兄弟活了,要换来心爱女人的死亡吗?

不行!

莫习凛已经分析过了,既然是一个星期多前的事情,就说明塞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殷权肯定天天在医院陪着,而那医院大概也是被保护得铜墙铁壁,难以探入。

殷权什么时候会离开?他在想塞的动手时间。

到了机场,还要等会儿飞机,他迅速让手下查了一下跟程一笙有关人们的事情,很容易便想到程一笙的好友婚礼在即,那应该是个机会。他看看表,算了下时间,就在明天,应该还来得及。

登机前,他给父亲打了个电话。

莫伟胜显然还未在睡梦中醒来,他不满地问:“大半夜的,你有事?”

“爸,您让塞去杀程一笙了?”莫习凛冷声问。

莫伟胜顿时睡意全无,腾地从床上坐起来问他:“你是怎么知道的?”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爸,您会后悔的!”莫习凛沉声说道。

“后悔?我不杀程一笙那才后悔,程一笙不死,你会去结婚生子?你别忘了你多大了?”莫伟胜显然对此已经非常不满,说起话来,简直有喋喋不休的架势。

“如果您想的这个,那您更要后悔了!”莫习凛心想,还不如早点说出实情,这样程一笙也不会有生命危险。

“你什么意思?你现在在哪儿?你要干什么?你告诉你别破坏我的计划……哎,你……”他的话没说完,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莫伟胜急坏了,莫习凛可千万别做傻事。他已经计划好了把这件事嫁祸给塞以及泰国那边的人,不管成功与否,最后跟自己都没关系,如果莫习凛要是掺和进去,那就不好说了。

他赶紧让手下去追踪莫习凛,还不敢大张旗鼓,万一引起殷权的注意怎么办?

这下,N市热闹了!

方凝结婚,程一笙激动极了,她最好朋友结婚,自己不能到现场,不由觉得有些遗憾。还好徐涵、夏柳、汪盼去当伴娘团,这让程一笙放心一些。徐涵跟夏柳都经历过自己的婚礼,有经验了。

殷权早就知道方凝结婚,她会坐立不安的,为了不让她遗憾,所以殷权特意把方凝的婚礼全过程,来了个现场直播,也就是说你阮无城找不找人录相没关系,反正他找人录的这个,是播给他老婆看的。

阮无城为这事儿气坏了,殷权用的机器都是世界最高端的机器,他想借来,殷权死活不同意,问清楚之后才知道是给一笙现场直播用的。你这也太过分了吧,回头看重播不行吗?我留下一份珍贵的结婚影像,难道比不你看直播重要?

但是阮无城不管怎么说,殷权就是不同意,阮无城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设备被比下去。

程一笙早早的就抱着肚子坐电视机前看了,她还说:“呀,起晚了,妆都化好了!”

殷权说:“阮无城还没出门呢,接新娘还早,你能不能把饭先吃了?”

程一笙用纤纤玉手指着他说:“好吧,你把小桌移过来,我就坐这儿吃了。”

意思是边看边吃!

殷权没办法,只能给她移桌子,然后把饭端到桌上问她:“要不要我喂您?”

程一笙嘿嘿地笑,“不用不用,我自己吃就行了!”

瞧他那目光,要把她吃了似的,再让他喂?疯了!

殷权坐她身边一起吃,程一笙边看边嘟嚷,说道:“方凝也不吃点东西,一会儿婚礼能撑得住吗?不知道有没有准备巧克力?”

嘟嚷完,她拿手机要打电话。殷权一把夺过她的手机说:“你给我安分地吃完饭!”

“可是……”

“我来办!”殷权拿自己手机给外面的钟石吩咐,“你让人给方凝打电话,别忘了准备巧克力!”

“是、殷总!”钟石感慨,太太的朋友结婚还得给操着心,这么大阵仗?

程一笙见殷权眉间隐有戾气,乖乖地吃自己的饭。殷权心想,这小女人总算是安静下来了。

结果好景不长,她的安分也就持续到了吃完饭,吃过了饭她就赶人,“老公,你该去帮忙了吧!要不人家婚礼都办完了!”

“还早!”殷权说。

“不早了,接新娘的都快到了!”程一笙说道。

“你要是再唠叨,我就不去了!”殷权很霸气地说。

“哎呀老公~老公~”要求不成,改撒娇了。

殷权无奈,只好说:“行,我去!我准备一下就走,你在房间里乖乖呆着,不许出去!”

“知道了老公!”程一笙笑眯眯地说。

过不多时,殷权便走出了门,只不过他没有听她的话去婚礼现场,而是在隔壁看监控,看她在房间里的动向。

殷权这么百依百顺也是有原因的。她生孩子多半是要剖腹,他已经了解到,剖腹产虽然看起来生的时候不疼,可生完孩子麻药过去之后,刀口会很疼,这个疼痛,可比顺产那一会儿疼的时间要长,可以说刀口在没愈合的时候都会疼。她连输液扎针都会疼的受不了,更何况生孩子呢?

说起来,除了结婚前她病那一次,两人过了这么长时间,她都没病过。这完全归功于她规律的生活习惯,再加上她注重运动保养,还有他的精心照顾,她身体很好,这是最让她满意的。否则一扎个针就要他头疼,他也受不了。

生孩子这一关,不得不过,他只能用别的去弥补。那么现在的百依百顺,也是在弥补。

其实刘志川早就看不过眼了,有时候真受不了,心想殷总看你把老婆都宠成什么样了?等您太太生完,您要照顾三个孩子,这叫什么事儿啊!

刘志川没有经验,女人生完孩子的时候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都是最脆弱的,这个时候当真要被孩子一般对待,否则很容易得上产后忧郁症,这是一种机率很高的病。殷权正是了解到这一点,所以格外地小心。

此时塞早已在医院外等待了很多天,他阴戾的眸子隐藏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监视着他的猎物,那眸中除了杀气,再没有其它!他曾经爱过的那个女人,已经被他隐藏在了心底。

不知道他见到程一笙的那刻时,会不会有所触动?

快到中午的时候,殷权离开了,他打算去露个面,送了礼然后就回来,连典礼都不参加,算一算,顶多一个小时的事儿。等他回来,可以先在外面呆会儿,她睡了他再进去,反正她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殷权不知道,有人等的就是他离开的这个机会。别说一个小时,十分钟该拼也要拼了!

殷权以为塞死了,这世上他的敌人,能穿过这铜墙铁壁的已经没有了。

他的布置非常周全,简直是把医院给围了起来,程一笙的病房左右也都是人,唯一进来的地方,只有窗户了,不过这将近二十层的楼,能上来的只有蜘蛛侠了!

为了保证有充分的时间能够成功,塞没及时动手,而是等殷权已经到了婚宴酒店的时候才示意动手。

先动手的,是莫伟胜找的一帮泰国人,这是为了给殷权造成一种错觉,是塞带着手下来复仇了。这群人,为的是声东击西,也就是调虎离山之计。

一群人从正门开始进攻,打了起来,钟石高度戒备,马上打电话通知殷权,然后让人守好门口。阿莎则在屋里陪程一笙。

程一笙本来正在看迎宾呢,她刚看到殷权出现在镜头前,接了个电话脸色大变,就走了。本来她还骂殷权肯定是刚去的,要么怎么现在才出现在镜头里?她看了这么久都没见到殷权?

刚想到这里,她就听到外面的响动声,然后阿莎进来了,她问:“出什么事了?”

阿莎哪里敢刺激她?只能说道:“没事!太太您饿吗?”

“还不饿!”她打算看完婚宴后一起吃饭。

不过程一笙的直觉是很灵敏的,自从她住院以来,这病房安静的跟没人住似的,因为这一层只有她一个产妇,医生护士走路都不敢发出声音。现在动静这么大,肯定是出事了。

阿莎还没说话,就见窗户里爬进来一个人,阿莎大惊,赶紧就迎上去,对方动作敏捷,很快与阿莎纠缠了起来。

程一笙不认识那个人,她紧张的往后退,然而窗户上紧跟着出现的人,令她大吃一惊,她不由叫道:“塞?”

他不是死了吗?怎么会在这里?这是怎么一回事?

先前的人,是为了吸引保镖的注意,后面的塞,才是真正动手的,这都是计划好的,目的就是为了一击成功。

塞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还是对手叫的,不免一怔,看到程一笙后,一股熟悉感油然而生,但是那强劲的声音立刻掩盖了那股熟悉感。

“杀了程一笙、杀了程一笙……”

塞的目光迅速一冷,举起了黑洞洞的枪。

“塞!”窗户上又爬进来一个人,对他大喝一声。

塞的动作一顿,就这一顿的功夫,窗户上的莫习凛就蹦了进来,迅速一跃,挡在了程一笙的身前。

程一笙看出来了,莫习凛是来救她的,她本来挺着肚子动作就不方便,现在一紧张,便站不稳了,再加上害怕,手就抓住了莫习凛的衣服。

莫习凛察觉到了身后的人儿在颤抖,不由安慰道:“别怕、有我!”

他对塞说道:“塞,你不要做傻事,你是被催眠了,你醒醒啊!”

面前的男人,有一种很强烈的熟悉感,可是塞现在只认杀了程一笙,他叫道:“你让开!”

“塞,你如果杀了她,会后悔的!别忘了你也爱她!”这个时候,莫习凛也顾不得那么多,只要能阻止塞手中的那把枪。

这句话,对塞来讲无异于是最大的抨击,他的大脑,瞬间跟程一笙的仇恨搅和在一起,有点紊乱了。催眠的声音在强制改变着他的思路,就是为了告诉自己,他根本就不喜欢他要杀的人,手中的枪,开了!

莫习凛没有躲开,而是突然转过身,牢牢地抱住程一笙。为了保护她也为了安慰她,这一刻,她在怀中,似乎就算这么死了,他也愿意。他对她的感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不是单纯的为自己能举起来而努力,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爱,这辈子非她不可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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