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伯幻想着以后天天吃到这样的好饭菜。
这是那个年代每一个孩子最朴素的愿望。活着,就为了吃好,喝好。再奢侈一点的,能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
有一瞬间,令顺伯迷迷糊糊地觉得,自己这两个目标就快要实现了。虽然,他才八岁。但在村子里,早婚的人很多,有十岁娶亲的,有八岁就嫁人的。
他不知道丁香的心思,但也看得出,丁香愿意和他聊天,愿意给他东西吃,愿意给他做鞋,甚至还愿意让他住自己家里。
对了,昔日刘麻子的屋子,已经归顺了丁香的舅舅,以及另一户人家。不知道驻村干部是什么分的,但他们都说公平。
刘麻子的老婆带着孩子们已经跑了。不能不跑啊,不跑就得被逮,被逮就得坐牢。顺伯和丁香不知道,身强力壮的刘麻子老婆是怎么顺利地带娃溜走的?这得买通看押她的人。看押她的人不止一个。丁香想起几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心里还是怅怅的,孩子是无辜的。就算看在弟弟们的面子上,她也并不喜欢后妈被抓。
人人都知道刘麻子下场会不好,但奇怪的是,进驻的村干只命村民看住他,并不审判罪行。当然审判肯定也会审判的,只是需等一等。顺伯可等不了这么长的时间。他也没告诉丁香,今天晚上就要动手。半夜十二点,顺伯溜进了关押刘麻子的屋子,提着一盏煤油灯。刘麻子睡着了。他好像知道自己作恶多端,横竖都是一死,加上老婆孩子已经顺利溜了,所以不哭不闹非常坦然,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该睡的睡,关押了几个月,竟然还长胖了几斤。
按说,共产党的干部对刘麻子是足够仁慈了。关是关着,但在吃喝上一点儿不亏待。刘麻子吃的比大部分村民还要好。
当顺伯提着灯,看着躺在干柴堆上呼呼大睡还打呼噜的刘麻子,气得手都在抖。今晚注定是刘麻子的劫难。八岁的顺伯将杀猪刀戳进刘麻子的胸膛,刘麻子哼哼了几声,也就咽了气了。只是,顺伯没想到,死人的血会这么多,足足流了一地。顺伯心里相当相当地满足。原来杀了人之后,是这样地畅快!他决定去见驻扎村干,但他们不信,人是顺伯杀的,就算顺伯拿了一把沾满了血的刀,也还是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