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自己自不量力,一切等长大了再说。长大了,有力气了,有计谋了,刘麻子还是他的刀下之鬼。
第二年春天,北方的大雁再次飞回这片贫瘠的土地,嘎嘎地在上空鸣叫时,穷人的春天也迎来了。这一年,是一九四九。
顺伯是穷人。这一年,也是他的春天。
他几乎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真的不敢。因为被压迫太久了,一旦看到了希望,看到了那些亲人般的笑脸,听着他们的话语,顺伯不知道该相信谁了。
他们说,自己担负使命,是来解救像他一样的穷苦人的,包括穷苦的小孩,穷苦的男人女人。
他们说,地主不会再有好日子过了,他们有枪,会分田地,分粮食。
他们的话,看着这些穿朴素军装的人话,顺伯信。
刘麻子的末日快到了。刘麻子被抓的那一天,顺伯特意去了娘的坟前,烧了香,磕了头。娘的墓旁,葬着的人就是爹。不,爹的尸骸被狗吃了。小顺是用爹的衣服下葬的。爹的坟,就是衣冠冢。但不管咋说,爹还是和娘,和弟弟在一起,一家子团圆了。顺伯磕了三个响头,在潺潺的溪水边,将身边藏着的这把杀猪刀磨了又磨。
这年,他八岁。
虽然才八岁,但村里的人都说,小小年纪第顺伯,在爹死后,眼睛看上去就和大人的一样,精光四射,炯炯有神。有人疑心顺伯是不是吃过野狗肉,只有吃过野狗的人,眼睛才那样。
有人就拦住顺伯,问他是不是。顺伯就摇头。他不吃狗肉,怎么会吃狗肉呢?野狗吃掉了爹爹的皮肉,他吃狗肉,不就是吃自己的爹爹吗?
这段时间的顺伯,大部分时间都和丁香在一起。不,确切地说,他白天继续给东家放羊,晚上就睡在丁香舅舅家的草垛里。这是丁香愿意的。也是丁香的舅舅默许的。谁都知道,顺伯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丁香会给顺伯塞馒头,给他油烙饼吃。顺伯也就吃。他听丁香的。这可真是矛盾。一面,顺伯一心想谋害丁香的爹刘麻子,可另一面却又深深地依恋丁香。
不要以为八岁的顺伯不懂男女之情,他懂的。
他知道丁香是一个好姑娘。不过,如果杀死了刘麻子后,自己还能和丁香当朋友吗?他小心翼翼地问过丁香,丁香给他的回答是肯定的。她一如既往地态度决绝:“我说过了,他不是我爹。他就是畜生,怎么是我爹呢?”
那么,顺伯也就放心了。
晚上,躺在草垛上做梦时,顺伯想过杀死刘麻子的一百种方法。吊死,溺死,刺死,打死……什么都有。
村里的变化日新月异。很多穷人真的像做梦一般。丁香的舅舅分到了刘麻子的两间屋子。一家六口搬了进去。刘麻子的狗腿得知了风声,已经吓得提前溜了。但那个年代,无论他往哪儿逃,也还是要被捉住,时间早晚而已。
村子有干部进驻的第二天,顺伯吃了一顿好饭。他至今还记得,油汪汪的猪头肉,真的是油汪汪的啊。喷香的大米饭,真的是喷香喷香的啊。顺伯连吃了三大米饭,吃的差点噎着了见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