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既保护了现有作品的创造力,也让读者清晰地了解到一本书的血脉源流,有哪些作品为这部经典之作的诞生提供了基石,这不是什么需要避讳的问题,也不需要因为有灵感来源或素材来源就不敢去写,归根结底,版权法是保护创造力,不是扼制创造力的。
宋凌霄说罢,府衙内外一片寂静。
大家完全没想到,这方面的法律竟然能规定到这么细但是,如果真有这样规范的方式去保护创造力,那对于作者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喜讯。
宋凌霄提出的保护版权的方法,并不是因为他拥有了正版版权,就用这种方式去扼制其他书坊的发展,他是真的希望书坊行业能够健康地、良性地发展。
还有扼制盗版方面,我也希望能够再严格一点,比如我先前所说的,混乱的市场是让好人疲于奔命,自己想办法去维权,规范的市场则是让坏人提高犯罪成本。
接着,宋凌霄讲述了他对于提高犯罪成本的想法,包括朝廷借着四部总集工程展开,推行版权登记,想要出版必须先展示作者的授权书,而不是让作者拿着授权书去要求盗版书坊停止翻刻。
宋凌霄的这番设想,说得众人一愣一愣,余象天更是半张着嘴,半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还有,我对现在大兆律中关于盗版入刑的评估标准也有意见。比如建阳书坊的案子,盗版书商没有成本,也不会珍惜作品,所以用最差的纸和最差的版去做,如果以他们的非法所得为入刑标准的话,未免太便宜他们了。宋凌霄从袖子里拿出一份册子,展示给大家看,这是我和户部侍郎陆樟溪陆大人一起就现行法规中关于盗版的规定研究出来的补充意见,其中有一条就是应当以正版书坊的损失来给盗版书商定罪。
宋凌霄顿了一下,道:四文铜钱,五十万册,非法经营所得仅仅两千两银子。可是,我们正版书坊的损失,却是二两银子,五十万册,一百万两银子。
呸,宋凌霄,我看你是掉钱眼里了!谁告诉你你们凌霄书坊的发行能买到我们这个数的?何况二两银子一册,根本就没有五十万人会去买!你做什么春秋大梦呢!余象天一听到要让他陪一百万两,他直接急了。
不好意思,我们《连载小说月刊》早就卖过这个数了,除了被你盗版那一期,后面的第三期,很轻松就超过了五十万册,要不要我给你看看账目?宋凌霄轻哂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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