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言喜欢吃蜜枣,这甜度一般人受不了,你可以把枣剥出来。”
“你们姐弟感情可真好。”
“大家都这么说,主要是甄言懂事,我没见过比他更懂事儿的孩子了。”
甄繁还是个扎双马尾的小姑娘时,在一群独生子女中间,她认为自己有个弟弟是个很了不起的事情,时刻拿出来炫耀,旁的孩子说她爸妈重男轻女才会给她搞出个弟弟来,甄繁坚持认为那是对她□□裸的嫉妒。她比爸妈还要惯着甄言,一家四口在吃粽子,她偷着把自己粽子尖儿上的枣给弟弟,老甄批评完甄言又批评她,“弟弟在换牙,不能吃甜的,你不要这么惯着他。”
“你言传身教得好。”
“哪啊?我二十岁的时候比甄言可差远了。”
“别谦虚了,我又不是没见过你二十岁的样子。”
“你见过我才不好意思吹啊,否则我早就吹了。虽然我知道你肯定不会公开揭我的短,可我一直没有吹的底气,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看。我说一句实话,你不要太生气啊,有一阵子我还希望过你能成植物人,那样我那些尴尬的过往就没人记得了,我还可以出书篡改咱俩的情史,书上写你对我爱得死去活来,而我对你不屑一顾。”甄繁把一口茄子沙拉放在自己嘴里,“你做得真好吃。你说我这人还是不是挺恐怖的?”
“你现在也可以这样写。”
甄繁扑哧一乐,“那可不行,你可能没体会,穷装富、没有装有和富装穷、有装没有,那可是俩码事儿,前者是如坐针毡,后者是云淡风轻,你是云淡风轻,我就是如坐针毡。你当年请我听拉赫玛尼诺夫的音乐会,我之前不仅没听过他的名字,连乐团名字也没听过,只能靠图书馆和网上查资料补充点儿知识,中场休息的时候,我和你说一句话都要斟酌再斟酌,生怕露了怯,那天晚上我一宿都没睡,一直在琢磨你到底看穿没看穿我。”
“其实我一直觉得你是他的乐迷。”
“其实这会儿我们可以说句实话的,真的,我敢保证你在中场休息的时候就知道了我的老底。”
“你二胡拉得很好。”
“谢谢。”甄繁叉了一团意面,最终没送到嘴里,“我知道你说谎也是为了照顾我的自尊心,善意的谎言嘛。其实你真挺好的,当年还送了我套房子。我一小学同学,她男朋友给她买了一碎钻,指环里刻了她名字,分手后还要回去了呢。”
“其实我还挺后悔送你房子的,让你认为我对你不尊重。”
“你是好意。我有一阵儿还真后悔没要你的房子,尤其是房价涨得最快的那阵。不过我现在也马上要有新房子了,人还是得自食其力,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花别人的钱到底不硬气。你有钱,我也不能让你均贫富啊。”
“你当时一个人租房很辛苦吧。”
“嗯?”
“你这个人,总是苛刻自己,明明你那时候也挣了些钱,怎么就不能租点好点儿的房子?”
甄繁这才明白简居宁是看了她的采访,这让她有些意外,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不是想攒钱买房嘛,其实你是不了解行情,我住得还不算差,还有人住地下室呢。我住了一年,就自己租了一居,像你这种有钱人可能对此没什么概念,但我真的算北漂里过得可以的了。”
她实际情况远比采访里说得要惨烈,她那时住的隔断房是两面夹击,一边是新婚燕尔的小夫妻,一边是拥有众多男友且每天都要把男友带回家的大姐,每天晚上的3d立体环绕声让她难以入眠,最可怕的是这些声音总让她想起她和简居宁的缠绵过往,而住在隔断房的她与远居英国的他,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后来房东把房子从中介手里收了回来,和其他人都终止了合同,唯独与她续约,还给她降了两百块。她开始以为是好事儿,结果房东要把自己儿子介绍给她,她以为拒绝就完了,结果某天她房间的桌子上摆上了一束玫瑰花,一个陌生号码问她喜不喜欢,在得知是房东儿子给她的惊喜后,甄繁连夜收拾行李跑路了。
“那狗咬过你吗?”
“没有,就是它个头大得令人害怕。当初觉得难以忍受的事情现在想想也不算什么。我在等病理报告的时候,心想如果能让我再活二十年,这只狗就算天天蹿出来吓我我也可以忍受。”
简居宁吃完一个粽子,甄繁接过他手里的粽子叶随手扔在垃圾桶里,又递给他一张纸巾擦手。
“那片叶子你还留着呢吗?”
虽然简居宁说得很是突兀,但甄繁还是很快反应了过来,她当初为了那首诗,特意买了一本济慈的诗集,生怕跟他没有共同语言。
“我当初就还给你了啊,和你给我买的那些东西。我当初还特意列了个表,生怕少了什么。”说着她又舀了口汤送到嘴边,“你是不是看都没看一眼就扔了?嗯,扔了也好。”
简居宁喝了一口酒,“没扔,都留着呢。”那些东西都堆在仓库里,他从没拆封过,估计现在应该发霉了吧。
“过去的就过去了,硬要留着也只能发霉变质。”
他本想旧事重叙,可刚开口就去堵住,只好一杯接一杯的喝酒。
“虽说我这儿不少你一口酒,可也别总喝了,对胃不好。我现在想开了,这人呐,健康是第一位的,没了身体,谈什么都是虚的。爸妈再亲,也不在身边,归根结底一个人最能依靠的还是她自己。”
“如果我说我的肩膀很想让你靠一靠呢?”
“这么跟你说吧,一个女人如果想和一个男人在一起,总是不想让他看穿她的。我今天厚着脸皮跟你说了这么多实话,就是真的没有可能了。”
“如果我不同意离婚呢?”
“你有点儿醉了,我给你找代驾。”
简居宁因为醉酒连带着眼睛有些红了。
醉酒也是他计划的一部分,他的车载冰箱里放着威士忌,本来准备找一天时间在甄繁的房间里酒后吐真言的。
既然她不相信他清醒时说的话,那他就喝醉了说给她听。
不过现在倒也不用装了,他是真有些醉了。
“我从老王住进医院就看过他两次,我当然希望他醒,但他不醒我也没什么感觉。甄端阳,这么多年,我真正感到愧疚想要补偿的,也不过你一个人而已。”
第64章 chapter64 结局(下)
当简居宁把甄繁的好和不好放在天平上称量时, 她的好战胜了不好。最让他感到难得的是甄繁现在还爱着她, 她在生死场里转了半圈后依然爱着他。这对他是一个很大的诱惑, 也是他愧疚的来源。
为了这个诱惑, 他愿意付出一些代价。他对强迫一个不爱他的女人毫无兴趣。但她爱他, 那是另一回事。
“对于你费尽心思来骗我这件事,我感到很荣幸。”说完甄繁笑了,“你没什么可需要愧疚的, 如果非要说一点, 那就是当我放手的时候, 你总是有意无意地牵绊住我。明天你去离婚就算补偿我了。”
简居宁拿手指去拨愣她的耳朵,“我今天给你滴药水的时候,你耳朵比你当时的眼睛还要红。我第一次亲你时, 你耳朵上的痣也是那种红。我曾经用涂料调色,怎么都调不出来。”
“可我印象深刻的是另一件,那天我穿了一条山寨裙子。那会儿动批还没从北京迁到天津,我捏着兼职挣来的钱一大早骑了车就去了批发市场,我一个劲儿地还价,把一条要价八百的裙子还到了一百八,其实我买的时候真不知道这是山寨货, 就觉得挺好看的,直到我看到索钰穿了条同样的,才知道又丢人了。不止如此, 我还穿着那条裙子跌了一跤。后来我有钱了, 买了条真裙子, 可我一次都没敢穿过,一看见那条裙子,我的脸就跟有火在烧一样。”
简居宁去抚甄繁的头发,是安慰她的意思,“我知道你那是因为喜欢我,才这么敏感。被别人看见了,你肯定不会记这么多年。但男人和女人想法完全是两样,你想的是裙子山寨,我看到的却是你腰很细,摸起来手感一定很好。你可能会觉得我很猥琐,可我当时确实这么想的。”
甄繁摇摇头,拿勺子去舀汤里的玉米粒,“我以前特鄙视那些一有钱就让糟糠之妻下堂的家伙,我现在依然鄙视他们,不过多了几分理解。一方面是喜新厌旧见色起意,另一方面家里的糟糠见证了自己太多不堪,看糟糠一眼,那些过往的难堪就瞬时涌在脑子里,就算有钱了也甩不脱那些屈辱。新人新世界,多么的好。”
“可我忘不掉你,你也忘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