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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郁清弥从善如流地做了最不容易出错的西餐,肉酱意大利面,上面还撒了一层薄薄的起司,卖相看起来就很不错,味道更不必说。他发现,郁清弥还保持着南方人的口味,调料用得很克制,保持食物原有的鲜味。
虽然什么也没说,但郁清弥见他将整盘吃光,显然很高兴。项适原右肩受伤,用左手使餐叉,动作有点笨拙,但郁清弥被他的赏脸取悦了,决定不嘲笑他。
项适原不以为然,其实就算难吃他也会全部吃光的。他需要食物让他恢复体力,重回那个血腥搏杀的战场。
郁清弥没想过让大佬做家务,自觉去洗了碗,又相对无言了一个下午,郁清弥伺候完晚餐之后,磨蹭半天不得不面对,才终于神色犹豫,对项适原欲言又止。
见项适原坐在餐椅上四平八稳地看向他,只好咬咬牙道:“你还要听我打电话吗?”
项适原知道他指的是打给项胥的电话。他拿起郁清弥早上买的万宝路去了露台,把手机留在餐桌上。“别看短信。”其实看了也无所谓,他们的对话都是加密过的,普通人看不懂。
“不看不看。”郁清弥连忙摆手。项适原路过他时,感觉他从刚刚开始就一直紧绷着的肩膀似乎终于放松了些。
郁清弥租的这栋房子虽然小,视野倒很不错,他原本担心会被人看见,但周围很开阔,本来人口就少,又是旅游淡季,目光所及的窗户里都是空荡荡的。不远处便是翻涌的海,天黑了,什么也看不清。
露台摆着简单的桌椅,其中一把椅子上晾着一幅画布,只完成了左下角,但看起来完全不是画出来的。那些枯黄的枝干、雪白的羽毛、七零八落的碎片都是实物,被郁清弥不知怎么摆弄着粘上去,像是随意为之,却又说不出来地好看。边上还铺了一条像河流一样的暗绿色纹理,比砂石细腻而有光彩,他蹲下身仔细瞧了瞧才恍然大悟,是染了色的海盐。
项适原对艺术知之不多,但感觉这画还挺能唬人的。
艺术品的定价具有强烈的主观性,项适原想那也许是廖梦思允许郁清弥学这个专业的理由,以后可能对生意有好处。
但郁清弥看起来是真的有天赋。
他慢慢抽着一支烟,房间里的声音隐隐约约,依然是那股假模假样的甜,可笑至极。郁清弥挺会看人的,大概知道这招对项适原无效,因此从来不那样糊弄他。
他又点燃一支,等说话声停了好一会儿,才掐灭烟头进屋。
郁清弥正蹲在茶几前,对着医药箱发呆。
项适原开门带进一阵凉风,他露着腰,怕冷似的瑟缩了一下。
怕冷就别穿这么暴露的衣服。项适原刻薄地想。
郁清弥心事重重,没空观测项适原的腹诽,无精打采地说:“跟项胥约了下周四在伦敦。”他的意思是提醒项适原早做打算。
那就是还有十天。项适原点点头,其实他就算把郁清弥杀了也有办法逃亡,只不过现在有个暂时安全的落脚点,省点事罢了。十天够他养好伤了,只是现在究竟内鬼是谁还没有明了。依然留在餐桌上的手机叮了一声,他快步走过去,果不其然,鱼儿上钩了。
郁清弥见他没有回过头来,知道与己无关,便把心思转回到自己身上。
其实他停药好一阵了,只不过这会儿正好要注射一样别的东西。
拖得越久越害怕,等项适原处理完手机里的事务,肯定会注意到异常,他还是速战速决吧,熟练地把药剂导入注射器,拉起左边衣袖露出手肘内侧,针头插进消毒后的微青血管中。
他已经尽量平稳地推动活塞,但药水进入体内,所到之处依然带来无比痛楚,他强忍着保持镇定,拔了针头扔进垃圾桶,拿起一片棉花贴在渗血的针口处。
整条左臂都酸软无力,好在虽然头晕犯恶,这次倒不至于想吐。郁清弥闭着眼睛坐了一会儿,睁眼看见项适原就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老神在在地欣赏他的痛苦。
“很难受?药的副作用?”
郁清弥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问,但语气怎么听都跟关心扯不上关系,于是没回答。
缓过来点儿之后,郁清弥跟他商量,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用这么低声下气的口吻:“我的行程被打乱了,这几天必须出门收集素材,不然我的项目做不完了。”他怕回伦敦一趟,未来就会有变数。
项适原看他的样子,好像他的劳什子项目是天下第一重要的事情,什么黑帮混战、家族残杀都得靠边站。
郁清弥停顿了一会儿,但项适原既没有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他只好硬着头皮说下去:“明天你一个人待在家里?还有,我需要手机。”
“家”这个用词的听感很奇怪。项适原躲在这里只是权宜之计,何况这里也算不上郁清弥的家。
项适原考虑片刻,说了结论:“我跟你一起出去。”
“啊?”
“我要盯着你,也要盯着手机。”这不是实话,但作为应对郁清弥的借口足够了。
郁
', ' ')('清弥想说被人认出来怎么办,但他已经了解项适原决定的事情无法改变,只好翻箱倒柜,把项胥去年送他的墨镜找出来,勉强算是伪装。
很贵的奢侈品牌子,与项适原那张拽得二五八万的英俊面庞十分相称。郁清弥把卧室让给大佬,自己睡客厅沙发。他够瘦,睡沙发倒也不觉得不舒服。
这一天漫长无比,但夜晚还是无可避免地失眠了。
***
第二天上午,郁清弥在沙发上睁开眼,被从露台走进来的项适原吓了一跳。
项适原身上带着新鲜的烟味与海风,和酒系的信息素混合起来,发酵成醉人的气息。项适原隔空对他扬扬下巴:“你起太晚了,而且睡相很难看。”
“今天不用太早出发啦。”郁清弥抬头看看挂在沙发靠背上的小腿,又低头看看掉在地板上的毯子,不置可否地耸耸肩。他跳起来打开冰箱,“早午餐想吃什么?”
“牛排。”
郁清弥顿了一下:“没有。”
项适原很欠揍地学他耸耸肩:“那你有什么好问。”
郁清弥又使出他的充耳不闻大法,镇定地取出一盒白蘑菇:“早上我们就吃蘑菇蔬菜肉丝挂面好了,今天忙完正事应该还有时间,再去超市买你喜欢的。”
白蘑菇有半盒切成片下到面里,还有半盒直接囫囵个放进平底锅里底儿朝上地煎,煎出汁水后撒上盐和黑胡椒,盛盘放到项适原面前。
“连着汁整个儿吃,很好吃的。”
项适原拿起筷子,第一个蘑菇翻了,汁水洒了出来,第二个蘑菇被戳穿了底,汁水漏了。他的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
郁清弥看得心惊肉跳,他一共就煎了六个,可经不起这样折腾。项适原平时表现得太行动自如,他都忘记他右手不能用。
“我喂你吧。”话一出口,郁清弥自己都有点吓到。
项适原的脸色更难看了。
但蘑菇放凉了就不好吃了……郁清弥来不及多想,像摸老虎须似的,目不斜视、一本正经地夹起蘑菇送到老虎嘴边。
老虎阴沉得要杀人,但可能因为闻到了蘑菇的清香,勉为其难张嘴吃掉了。
“怎么样?”郁清弥试图从那张没有表情的脸上看出端倪,“还要吗?”
“不要。”项适原板着脸说,严肃得让郁清弥想笑。
但当郁清弥又夹起一个递过去的时候,他还是吃掉了。
最后四个汁水饱满的蘑菇全进了肉食猛兽的肚子里,郁清弥把头两个残次品塞进嘴里。
收拾完厨房,郁清弥背上单反相机,看见项适原从卧室里出来,把卫衣的兜帽戴上,郁清弥一件时髦的oversize大衣给他穿着刚刚好,配上金贵的墨镜,十足一位有钱人家的留学生。
“嗳,我觉得比西装更适合你也,你穿西装活活三十岁的大叔。”虽然也是身材挺拔的帅大叔啦。
不出所料收到怒目一枚,好在有墨镜格挡,威力减半。
郁清弥还是驼色长风衣,换了条低腰阔腿裤,腰间不是皮带而是用丝巾束着,把领口开得很低的花衬衫收进去。又是要风度不要温度的穿法。
“今天我们去圣迈克尔山,单程要走四十多分钟,大叔肯定没问题吧?”郁清弥想从后面拍一下项适原的肩,被准确地躲开了。他也不在意,步履轻盈地下了楼梯。
对于总是阴沉沉的英国天空来说,今天微弱的阳光已经算很不错,连带着郁清弥的心情也好了起来,途经的餐厅还没到开业时间,一只老猫懒洋洋地趴在放置街边的桌子上,被郁清弥逗了半天都爱答不理,郁清弥也不灰心,戳着长长的胡须学着喵喵叫了半天,又举起相机拍,神气老猫也一点面子不给,永远躲开镜头。最后看项适原的神情从看傻子出糗到实在不耐烦,才终于放弃,乐呵呵往前走。
他们沿着昨天凌晨来时的路走,路过两人起了冲突的地方,那里早就被海水冲刷过,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你是从哪里漂来的啊,一点声息都没有,被你偷袭的时候我都吓坏了。”郁清弥眺望着正在退潮的海面,有些浮夸地说。
项适原依旧没什么表情,不答反问:“那你呢,大半夜一个人在海滩游荡?”
“我等日出啊!”郁清弥笑着挑起一边眉梢,“项总日理万机,想必没有闲情逸致看日出吧。”
在飞机上倒是看过几次。但项适原觉得没必要回答郁清弥提出的任何问题。
郁清弥一点儿也没有因此受打击,在热脸贴冷屁服这件事情上,他比谁都适应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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