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刘懿接过大南递来的那包廉价红塔山时,双眼陡然一亮,像是看见了老鼠的猫,他摆了摆手,招呼陈小烨走到了警局楼上的一处露台,望着已被灯光点燃的沈城,悠然道:“有一阵没抽烟了,还蛮怀念这个滋味。”
陈小烨手法老练地将香烟点燃,深吸一口,道:“我的体质,是不允许我有任何烟瘾抑或酒瘾的,你要是再次走上老路,可别怪我。”
“别小瞧我,我的意志力很惊人的。”刘懿瞥了他一眼,轻笑道。
陈小烨在吞云吐雾时,也把通过丁晟视角所推测出的张山海的一切,都毫无保留地告诉给了刘懿,听得后者一怔一怔的。
刘懿在惊讶张山海攻于算计之余,也暗暗感叹,世界之大,确实无奇不有。
他将手中的烟头掐灭,用吞咽口水的方式来压下尼古丁在胃部造成的不适,他扭头瞥见已是开始抽第三根红塔山的陈小烨,苦笑一声,道:“你这体质,真他娘地是个怪物。”
“在我看来,张山海这种人才是真正的怪物。”陈小烨摇头叹道。
“丁晟的叙述中,同样有一个值得推敲的地方。”刘懿眼望着灯火通明的某一处,神情凝肃道。
早在十年前,丁晟与张山海之间,那个上了年纪的接头人就已经存在了,不管大事小事,张山海都不会亲自召见他,而是让那个表面上是家庭主妇的女人传达自己的指令。
北海路上的那起连环车祸,丁晟只需清楚两件事。一、驾驶洒水车撞上去的时机。二、目标有哪几个人。
按照张山海提供的资料,他只需要凭借自己刁钻的驾驶技术,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撞上去,那几个目标就全部都得死。
单凭此点,就可知当时必然有一个能力惊人的团队,在为张山海出力。否则,仅凭一人之力,又怎么可能使数辆汽车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地方?
但是,丁晟在描述过程中,却说了一件他自己都满不在乎的过程,就是在车祸发生之后,他抢走了一位路人的摩托车,才能够在短时间内逃到了沈城郊外的厂房里。
十年前,北海路旁还没有龙盛花园等高档公寓,街外尽是一些类似京城五里坊街道那般的老式三、四层楼。
按照原计划,丁晟应该是跑到老楼群里,开走那辆前一晚就停在那里的白色桑塔纳。
凭他的驾驶技术,虽然能够在警方的层层围捕下逃出去,可毕竟会经历一番险阻,但有了那辆车体更加灵活,并且能将速度瞬间飙升到200公里每小时的哈雷摩托车,他自然会轻松逃离沈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