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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巴顿:希伯来语,意为毁灭之地、毁灭者、无底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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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养大的杂种。」
在伊文的记忆里,自从十岁那年被接回罗宾森家起,这就是他最耳熟能详的称呼。
老罗宾森是王都众所皆知的败家子,嫖妓和赌博对他而言再稀松平常不过,即使到了绝大多数荒唐贵族都该收心的四十岁,他仍日日在销金窟中混着日子,酒精与烟草让他镇日放浪过活,有时连自个昨夜从哪个女人床上下来也搞不清。伊文就是他在酒醉时随意与某个茶花女交合後生下的孩子。
茶花女得知自个怀上贵族血脉时欣喜若狂,挺着尖尖的肚子找了上门,要老罗宾森付出高额赡养费换取孩子。家中早已有两个成年後嗣,情妇数量能称得上王都之冠的男人见也没见她,只在起居室抽着雪茄说了句「让她离开,别在门前丢脸」。
那时茶花女腹中胎儿已经七个月,她本是怕老罗宾森不认帐,故意等到没法堕胎的月份才出现;谁知道现在那人甩手不管,无奈气愤下只得回去阴暗的巷弄里,咬着毛巾在自个床上生下了孩子。
她本想直接将伊文扔了──一个赚着皮肉钱的女人,养活自己都不容易,还得挪出钱来买时兴的衣服首饰与香膏吸引男人,哪儿还能抚育他长大。
似乎是知道这世界对他的诞生并不祝福,刚从母亲子宫产出的小小婴儿哭得撕心裂肺,茶花女生怕邻居半夜里被他吵醒,将乳房塞进他嚎啕大哭的口中,试图以食物堵住噪声。
这招奏了效,婴孩吮吸着乳汁,在吃饱喝足後沉沉睡去,面容安详。
他的母亲坐在床边,盯着怀里皱皮猴般的伊文半晌,咬了咬牙,最终还是将他留了下来。
那并不代表她会善待他。事实上,她所做的只是给了伊文不至於饿死的食物和水,衣服是自邻居扔出的垃圾里捡来的,也没有送他去学校,自男人处赚来的钱财和以往一样,全花在打扮上头。
小伊文时常蓬头垢面地在巷子里晃荡,因为母亲不愿让他看见自个每天和不同男性在床上交尾。虽然没能得到好生活,也没能读书,伊文依然凭藉着完美遗传了老罗宾森的体格和端正脸庞在这一片广受小女孩儿欢迎,甚至得以从她们手上获得家中兄弟上学时所用的课本。
他知道自己的母亲没法指望。当年靠着年轻貌美赚钱的茶花女已经不再是这区最娇嫩的花朵,男人们总是对新鲜货色趋之若鹜,现在会出入他家的,往往都是些出不起钱享受稚嫩少女的糟老头儿,也意味着母亲的收入日益减少,几乎到了考虑将他送至铁匠铺当学徒的地步。
在伊文总算靠着自己,磕磕巴巴地读完了启蒙读本的那年,一个人高马大的中年男子不请自来,出现在他低矮窄仄的家门前。
「你就是那孩子?」
老罗宾森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为他脏兮兮的脸和蓬乱头发蹙眉:「你母亲呢?」
那年正逢多事之秋,老罗宾森的长子被徵召前往边境军队,在一次与邻国的冲突中不幸丧生;次子因猝失长兄,心情烦闷,带上护卫到郊外打猎,却意外落马断了腿,从此再也不能脱离轮椅。
在壮年时就亏空了身体,前几年被医师诊断出失去生育能力的老罗宾森抽着雪茄,在烟圈飘荡时恍然想起,十年前似乎有个茶花女说怀了他的孩子,也不知那骨肉是男是女。
老罗宾森用大把金银向缺钱花用的茶花女换来了个继承人。他没怀疑过伊文的血脉,两人的体型与长相几乎是从一个模子里头刻出来的,要说伊文不是他的儿子,那才有问题。
但这并不表示伊文就此得到他的宠爱,或者过上了好生活。
物质方面确实和过去十年是天壤之别,第一回穿上崭新的丝质睡衣时他诧异得摸了面料好半天,吃到自遥远的王国沿海运来的海鲜时回味神情尽写在脸上。他黝黑的皮肤在贵族们例行的保养下逐日转浅,成了健康的麦色,梳齐头发後朗目英眉,看上去彷如自幼便接受良好教育的贵族少爷。
可老罗宾森仍不怎麽满意。伊文没有接受过系统教育,他得聘请家庭教师自头教起;因着从小跟随他那俚俗的母亲生活,在应对上不够大气,偶尔会冒出愚蠢之语,对着贵族该视为理所当然的奢华享受也不时表现出惊诧,其他人一看便知道他出身不佳,以致於老罗宾森对着他时也总横眉竖目,话里尽是对他的嫌弃。
废了双腿的埃克森──老罗宾森的次子,就更不喜欢这个忽然闯入自个家的少年了。他总是在父亲面前装出温文模样,背後剩下两人时便喊他杂种,也默许瞧不起伊文的仆人们这样称呼。
「杂种就是杂种,教了你也不会。」
在一次伊文捧着老师留下的作业,小心翼翼地向他请教时,埃克森看也没看被翻烂的习题本,冷冷嘲讽:「妓女养出的孩子也就只配做些体力活儿,动脑筋对你来说太难了。」
十二岁的伊文在他离开後握紧了手里的书,藏在袖中的臂膀青筋直跳,低着头颅,再抬起脸时还是一样笑着。
这是他
', ' ')('和自己的母亲学来的。
「记住,伸手不打笑脸人。」那时茶花女坐在厅里的椅子上,手里拿着刚从铺里买来的香膏,劣质的浓烈香味让他鼻子发痒,却只能忍住──母亲不喜欢他在她说着大道理时顶嘴或出声,那会让被岁月抹灭美貌这唯一本钱的她感觉威严受到挑战:「你没有力量反抗,那就只能笑着接受。」
我会反抗的。他想。只要我获得足够的力量,那时这些人一个也没法苟延残喘地活下来。
十三岁时,在家教的填鸭下总算勉强跟上一般贵族的教育进度,老罗宾森懒得再为他费心,为了省事直接将他送进了寄宿学校。伊文坐在宿舍房间里头,静静地等待着室友到来。
不知道会是怎麽样的人。伊文想。他接触过的贵族总是对他不甚友善,好些的还会装着笑与他说上几句再藉故离开;没耐心的光是见他靠近就忙不迭转身,权当没他这个人存在。
房间的木门被推开,一个美貌少年跨进门内,身後跟着个拎满行李的老仆。见到正坐在床上发愣的他,虽然有些羞涩,依然主动向他伸出了手:「你好,接下来六年要共用这间房了。我是李斯特,李斯特?麦伦?斯图亚特。你呢?」
他扬起脸,怔怔望向这个嗓音还十分稚嫩,双颊泛红的少年。
「伊文。」过了好一会,他伸出自己比对方大上一号的手,和李斯特相握:「伊文?罗宾森。」
那是他头一次庆幸自己被接回罗宾森家。李斯特并非王都人士,而是来自距离此处颇有距离的沃森郡。倘若他跟着母亲就这麽在破烂矮房度过一生,将永远也无法遇见这个羞怯怕生又心软的少年。
李斯特脾气总是那麽软和,说话也温柔,相处六年来伊文一次也没见过他生气,和自己交谈时也总是眨着那对大眼,弯着红润唇瓣轻声答应,眼眸水汪汪的,彷佛是对着情人般缱绻。
可他又似乎不怎麽喜欢与旁人接触。面对其他同侪的邀约,李斯特一向是全盘拒绝,每天下课後就是关在房中写师长布置的作业,完成了再用房里的浴室冲个澡,出来和他聊上一会,就会在九点钟乖乖地上床就寝,六年以来一向如此。
他对其余人的不假辞色和待自己的柔软成为鲜明对比,让伊文产生了悸动不已的幻想──李斯特或许也和自己一般在意他,或许有着同侪以上的感情?
胸腔内满是春心荡漾的波纹,伊文在中学学业即将告终的前几天躺在床上,侧身看向闭着眼准备睡觉的李斯特:「李斯特,你会留在王都吗?」
他问出这句话时内心七上八下。同窗六年,他当然知道李斯特是长子也是独苗,按理应该承袭爵位,回到沃森郡只是迟早的事。可他也知道现任公爵是李斯特的祖父,上头还有着他的父亲,如果李斯特愿意,他完全能够留在王都,等待父亲逝世後再返回领地袭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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