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末琳与侍奉在赤狄王身边的安难氏一并杀了!”
萨玛冷笑道:“是啊,他们一贯自诩为勇士,我等着看,等自己的儿女姐妹死在赤狄王手中,他们所谓的烈性究竟有几分吧。”
“不过,等安难与巫马打起来,你们一定要按约定将我平安送到大雍,给我大雍的户籍与五万两白银。”
“自然,我们以诚信起家,从不食言。”
萨玛摸上眼角的淤青,疼得嘶嘶吸气,阴狠道:“我再补一个条件——留下花束的性命,把她交给我。”
“我要亲手剥下她的脸皮!”
“扑啪。”
炉子上的红薯发出小小的爆裂声,空气中逐渐弥漫起香甜的气息。
沐扶苍用小银刀轻巧一挑,将烤得乌黑的红薯滚到手中的小盘子上,再用小刀一割,焦皮裂开,冒着热气的金黄瓤肉实在是冬日的一大享受。
“王妃,你吃红薯吗?”
末琳瞪着紧闭的门帘不发一言,她面色妆容精细,头上别满珠花,一身白色狐皮,白绒毛间一串串五颜六色的宝石在胸前腕间闪闪发亮,比漂亮还要漂亮。可惜,她妆点得再美,此时欣赏她的人也只有贴身奴婢与贪吃红薯的“方姑娘”。
“三天了,他三天都在帐篷里陪那个棕眼睛的贱人!”沐扶苍把红薯吃得一干二净后,末琳终于说话了,她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末琳起身就要冲出帐篷,婢女将头转向“方姑娘”。沐扶苍不负众望地出声拦住沉不住气的王妃:“大美人啊,我们不急着这一时半会,您的兄长很快就要来到了,请王妃耐心等待。慌慌张张过去,会让王以为你欺负纳纱,使王更加怜惜她,疼爱她。”
末琳把门帘抓在手里,将怒气忍了又忍,终究松手,拖着脚步走到沐扶苍面前,居高临下地问:“如果我说服阿爸与哥哥攻打长狄,王真的会重新爱上我吗?”
“是打败长狄。”沐扶苍纠正道。末琳自那日宴会醉谈后,将“方姑娘”当作可以谈心的对象,一日里有半日留她在自己的帐篷里说话,沐扶苍倒是省了寻借口呆在王妃身边的功夫。王妃无甚城府,加上心神不宁,沐扶苍试探出许多珍贵的情报:“赤狄能上马打仗的男人一共有四万人,巫马氏占有一万多,安难氏约有八千,其余是三四千人的小部族。长狄因为内乱,现在打仗的男子不足三万,是不是?”
末琳用脚尖践踏裙角,烦躁地点点头:“是,我听王和首领这样认为的,阿爸也猜长狄男人不过三万。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赤狄比长狄人手多,马匹多,粮食多,长狄王据说是个极年轻的小子,他打仗一定赢不了王……”
“当然,王是狄族最英勇的男人!”末琳打断沐扶苍,骄傲地宣布。
“是是是,所以赤狄王和长狄王打起来,一定是赤狄王赢,长狄的战马、女人和活下来的男人一定都归属赤狄,假如是安难最先进攻,又立下最多的战功,俘虏肯定多数留在安难,这样,安难会比巫马还要强大,到时王妃要王送走纳纱,王当然就会送走她。”
“是吗?”末琳停下脚,道理是这个道理,“方姑娘”之前讲过,但还是觉得好像有些不通顺的地方,伺候一旁的两个婢女也开始窃窃私语。
沐扶苍淡定地表示:“当然是这样,为什么王妃会换上这身狐裘,因为它最珍贵啊,等王妃成了赤狄最贵重的女人,王肯定会在寻常的皮毛与珍贵的白狐裘间选择你呀。”
末琳稍微安心,坐下来:“好吧,我等着哥哥过来。方姑娘,如果你的方法成功了,作为报答,我每年都会把猎来的狐皮送给你。”三狄间经常爆发战争,势力此消彼涨,为提升地位攻打长狄,对于末琳和任何狄人来说,算不上是件大事。
“王妃,那林首领到了。”
“哥哥!”末琳欢喜地起身迎接,那林掀开帽子,先看了沐扶苍一眼,末琳解释道:“不用管她,是我的人。”
“我问你,巫马的人现在在这里的有多少?”
“我们去打长狄吧!”
那林和末琳同时开口,又同时为对方的话惊了一惊。沐扶苍微微直起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