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45节</h1>
她正要找个机会和唐仁分开回家,忽然一个人在不远处顿了顿停下了步子。程冬至下意识抬起头看去,竟然是阿则!
“姐?”阿则的神情有些奇怪。
“你来啦!”程冬至顿时精神一振,这不有了一个极好的借口吗?
她对唐仁歉意一笑:“不好意思啊,我弟来了,我先过去了!你早点回去吧,天儿晚了不好坐车。”
唐仁点点头,不但没有离开,反而很热情地主动迎了上去,一把握住了阿则的双手,很笨拙地讨好道:“你好,我是你姐的朋友,我叫唐仁。”
阿则很有礼貌地回复了他,两人说了一阵子话后,唐仁才笑呵呵地走了,临走时不住地对程冬至挥手。
不知道为啥,虽然刚刚俩人说话的样子很友好,可程冬至总觉得有股冷飕飕的风直往骨头缝儿里钻,真奇怪!
“你咋来了呀。”
唐仁走后,程冬至很高兴地问阿则。
阿则沉默了一下,笑:“我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
“啥?”
“那个人,是姐正在处的对象吗?”
“不是啊,就是普通朋友。”
“我觉得他好像没把你当普通朋友。”
“咋会呢,你想多了。走走走,赶紧上楼去,前儿厂里发了好些粉子,我给你包芝麻馅儿的汤团吃!”
“下次吧,我还有些事,得先回去了。”
“好吧……”
目送着阿则走后,程冬至回到了房里。就在她准备做汤团儿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一件事:阿则他咋就这么回去了呢?他来这边,不是应该有啥事找自己吗?
本想冲到楼下小卖部去给阿则打个电话问问是什么情况,可不知道从何而来的犹豫拖住了程冬至的脚步,最终她并没有去。
还是算了吧,阿则他估计是临时想起有什么别的事情了。
几天后,唐仁再来找程冬至的时候,她很委婉地表达了拒绝的意思。
“文化宫离咱们厂挺远的吧?”
“还行,骑自行车一会儿就到。”
“这么大冷天儿的,骑个自行车可真不容易!车蹬子稍微蹬狠一点,那风扑脸上跟刀子割似的。你瞧瞧你脸,都冻红了,多遭罪啊!要不下次等天暖和了点儿再过来?”
唐仁呆了呆,随即憨厚地笑了一下,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那也行。不过今天我来都来了,要不我请你去吃顿饭,就当是看在我挨刀子的份上赏个脸吧。
”
话说到了这份上,程冬至也不好拒绝,便同意了。她正要找同事借自行车,郑小雨听到她和其他人谈话主动过来了:“把我的那辆骑去吧。”
“啊?那不是你才买的新车吗。”程冬至有点不好意思。
“新车就不骑了吗?那我还买新的做什么。”郑小雨凑到程冬至耳边,很鄙视地压低声音:“你可别骑老孙的那辆,刹车坏了也舍不得修,只知道自己瞎捣鼓,你可别骑着骑着出什么事儿了。别怪我话说得难听。”
程冬至很感动,本来她以为自己和郑小雨的交情在她放弃追阿则后就会变淡然后消失,看来这姑娘不是那种过河拆桥的人,以后可以当个正经朋友处处!
郑小雨的新车是雪鸽牌的,小巧精致,钢活儿地道,要是保养好能骑个几十年不变样儿的那种,款式也很新,想必价格不菲。
程冬至不是买不起自行车,主要是她没什么骑自行车的机会,基本一出远门就是开卡车了,再说了五楼扛上扛下的麻烦,放家里占地方,放楼道下面又不安全。今儿这么一骑,她觉得手感坐感都很是舒适,关键是外出也方便,琢磨着要不要也买一辆差不多的,到时候放阳台就得了!平常扛上扛下的,就当是锻炼身体吧。
俩人一边聊天一边骑车,路上的风实在是野,程冬至拿大围巾把头包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都割得慌,心里顿时后悔了起来:早知道就留他在食堂吃饭了,这鬼天气!
更糟糕的是,除了天气恶劣,地面状况也不容乐观。虽然上面挂着太阳,可昨儿才下过雨,路面上坑坑洼洼的,一个不注意就溅起一排泥水。这个时候水泥路什么的还没有普及,大部分都是泥巴路,一下雨好几天路面都不得干松,即便是大城市也是如此。
唐仁却是完全毫不在意,显然是习惯了,他注意到程冬至的狼狈,忙道歉说:“都怪我不好,没想着地上还没干透……要不等会我给你去买身新的衣裳和鞋?”
“那咋能行啊!不就是泥巴吗,多大的事儿,回去洗洗搓搓就好了,不能养成那娇骄二气!我说,那馆子到底啥时候到啊?”程冬至费劲儿地踩着镫子,喘着气问道。
要不是唐仁说那家店吃得到正宗的铁锅麻辣香烤鱼,她早就找借口放弃回厂子了!
“快了快了,前面就是啦!”
第221章
程冬至一眼就看穿唐仁这句话属于“望梅解渴”, 前面光溜溜一大片黄泥道, 两边除了树和一些草房啥都没,咋就快到了?离市中心还差着远呢!
可都已经走一半了, 这个时候回去照样一身泥水, 还错过了美食, 十分不划算。她只能硬着头皮在唐仁的打气下, 艰难地到达了目的地。
文楚虽然是个大市,可受条件和时代环境所限,这个大市的相对繁华“商业区”也就那么一块地方, 电影院,文化宫,滑冰场, 还有小吃街什么的都相隔不远。其他地方也有吃的和玩的地方, 可分散得太厉害,基本上大家都是来这边比较多,人气也很旺。
人爱美的天性是无法压抑的,来这边的年轻人虽然大多衣着朴素,可却都收拾得干干净净利落清爽。尤其是女孩子, 还有一些特殊的小心思在,明明春寒料峭,她们却硬是能把厚厚的棉衣穿得熨帖有形, 围巾也打出了漂亮俏皮的结,成了极佳的装饰。
程冬至低头看看自己——满是泥浆点子的大厚裤腿,臃肿的棉衣, 还有拆下围巾后乱七八糟的头发,长叹一口气。
算了,反正她也只是来吃东西的,不管那么多了。
唐仁带她来的这个馆子显然很受欢迎,门口排着长队,里面热热闹闹熙熙攘攘的,每个人都吃得满头是汗,嗦嘴吸气,面露红光。尽管是站在外面,却能很清楚地闻道里面蚀骨**的香气:辣椒特有的呛人爆香,椒和鱼肉碰撞所产生特有的鲜香一阵阵往鼻孔里钻,还没吃到嘴里,身上就开始暖和了!
虽然粮食紧张的状况稍微有所回缓,可这个时候大家的菜篮子还是很单调的,尤其是这种天儿,不是大白菜就是大萝卜,能来这种地方打打牙祭实在是一种极美的享受。但是,来这种馆子吃饭需要细粮票和鱼票(肉票也可以替换使用),价钱很高,来吃的人都是相对经济状况较为宽裕的人,比如工人和司机啥的,排着队的人脸色和衣裳明显都比较体面,这么一对比程冬至的形象就更加突出了,像是从哪个旮旯里钻出来瞧热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