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对男女在结婚以后感到生活不能获得幸福的时候,往往只有两种态度;消极的是、让日子拖下去而忍爱痛苦;积极的是走上离婚之途。前者固然不对,后者也不是根本办法,离婚虽是一了百了,比忍爱痛苦要爽快得多,但一个人,无论是男是女,离了婚并不意味着永远与婚姻脱离,也许他仍旧要结婚,而再次结婚以后,是否就能如理想的那么幸福呢?这实在是个问题。
所以离婚决不是保证可以追寻幸福婚姻的一种有价值的手段,顶多不过是婚姻的辅助而已。
我们何不再辟第三条路,在夫妇生活上继续制造爱情呢?
当一对男女在结婚以后感到生活不能获得幸福的时候,往往只有两种态度;消极的是、让日子拖下去而忍爱痛苦;积极的是走上离婚之途。前者固然不对,后者也不是根本办法,离婚虽是一了百了,比忍爱痛苦要爽快得多,但一个人,无论是男是女,离了婚并不意味着永远与婚姻脱离,也许他仍旧要结婚,而再次结婚以后,是否就能如理想的那么幸福呢?这实在是个问题。
所以离婚决不是保证可以追寻幸福婚姻的一种有价值的手段,顶多不过是婚姻的辅助而已。
我们何不再辟第三条路,在夫妇生活上继续制造爱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