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人,对于婚姻观念存在着一种非常错误的观念,以为维护婚后爱情的,不凭心理而专赖法律,就因为他们依恃着法律保障,于是彼此都把婚前的恋爱方式抛弃了。
在婚前恋爱时期,男女双方都热烈的互相追求,他们唯一的要求是吸引对方注意,把一切都投入彼此吸引的目标之中;男的在追逐,女的在假意逃避,终于还是让他捉住了。
这个过程,正是一种使双方都感到兴奋和愉快的游戏,到了游戏完毕,双方都获得胜利,于是就把胜利缚在一种法律的约束之上——这便是传统的婚姻契约。
错误的是,他们便以为一切已成过去,而在元形中停止了这种恋爱游戏,于是,在经过一段日子的“蜜月”之后,他们就开始感到乏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