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余拿了撮箕出来,装了一撮箕!这东西也不沉,一撮箕也就是两三斤的量。
材料也就只差石灰了,沈余想着要去哪里弄石灰,就没有注意到路边的环境,直接跟人来了个对撞。
沈余反应不过来,眼看就要摔到地上,他还是死命护住了撮箕里的锯末。人摔了没有关系,锯末可不能摔,这可是关系到以后能不能摆脱天天喝玉米碴子粥的宝贝!
眼看就要跟地面相亲相爱,后面的衣服就被人拉住,沈余只觉得脖子一紧,险些没缓过气儿来。
不过这么一拉,他倒是借机稳住了,才看向来人,有这么救人的吗?
嘿,这不是打鹿小哥吗?怎么在这里?
“谢谢啊!要不是你拉了我一把,我准的摔到地上去!”
“不用!”慕景松开人,就准备离开!
“对了,我叫沈余,就是村头的那家的,你叫什么名字?”
沈余!
慕景踏出的脚步默默的收了回来,神情微妙,就是他这种跟村里人不太熟的人都知道,那个被从小长大的未婚妻退了亲的人。
他瞅瞅眼前的人,个子中等,比他矮了一个头还多,不过想想十六七岁的人应该差不多是这么高的,长得倒是不赖,大眼睛、鹅蛋脸,特别是眼珠子滴溜溜转的时候,就透出一股机灵劲儿!
他想不通,那李家姑娘怎么就悔婚!
“你干啥这样看着我?”沈余被慕景看看有些毛毛的!
“没!我叫慕景,就住村后头!”
“哦,你就是雨水说的打猎的慕大叔啊!”沈余恍然,但是打量慕景片刻,老样子也就二十四五的样子,怎么会被叫大叔,大叔不都三四十岁才会被叫的吗?
慕景倒是没想到别人对他的称呼是这样的,他点点头,“村里就我一个打猎的!”
“真是你啊!听说打猎很厉害,今早还看见你打了一头鹿!”
慕景被人夸,一点都没有觉得不好意思,镇定的点头,“那是一个鹿群,规模不小,就是在深山内围,不太好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