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自卖其身,就意味着自己由良籍变为贱籍,沦为奴婢。
身为奴婢,性命就不由人自己掌控了,生杀大权都在主人手中。
主人不高兴了,别说肆意打骂了,就是将奴婢打死,只要别把事情闹得太大,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自己的姐姐能否平安,真的很难说。
等等!
自卖其身?
这桥段怎么这么熟呢?
该不会,该不会……这对母子就是沈世华心心念念着的沈月娟母子吧?
没错,那妇人正是沈月娟,而那少年正是沈月娟的儿子张立秋。
咦,他们不应该在棚户区么?怎么跑来距离棚户区几十里外的地方贩货了?
此事说来话长。
那日,沈月娟领着儿女前往老沈家求助,尽管吃了闭门羹,碰了一鼻子灰,却意外听说了沈世华一家的近况,意识到可以向他们一家求助。
回到破庙,沈月娟立即将此事告知她婆婆张李氏,婆媳俩一合计,决定第二天就去县城。
就这样,张李氏、沈月娟、张寒露和张立秋这四个老弱妇孺,千辛万苦的将张姚氏、张福堂和张昌荣这三个伤患弄去了县城。
到了县城,张李氏考虑再三,从昏昏沉沉的张姚氏的手腕上取下一只玉镯——这是张姚氏的嫁妆,按理,张李氏身为儿媳,怎么也不能够不问一声,就擅自拿走婆婆的嫁妆,可这不是没有办法,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了么——将那玉镯拿去当铺,当了二两银子。
有了这二两银子,张李氏就领着全家人直奔温阳码头,经人指点,住进了码头附近的一家鸡毛小店。
为了省钱,一家七口人住进了一个满是大通铺的房间,与二十几个陌生人合住一个房间。
张福堂和张昌荣一个伤了头,一个伤了腿,说实在的,只是磕破了一层皮,伤势本身并不重,奈何中途被雨淋到了,却没有细心处理,现如今伤口都有些发炎了,连带着人也有些发烧。
至于张姚氏,高烧倒是退了,可不知为何,一直昏昏沉沉的,怎么喊她都喊不醒。
这三个人显然都需要接受治疗,否则的话,轻则一病不起,重则一命呜呼。
于是乎,张李氏和张寒露留在客店里照顾伤患,张立秋和沈月娟则兵分两路——一个去请大夫,一个去码头上找寻沈世华。
结果,张立秋很快就找了个铃医回来,给三个伤患各开了几副几十到几百文不等的药。
虽说这些药太过便宜,给人的感觉不太靠谱,但聊胜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