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言种田:《叶剪秋》作者:酱咸菜
第20节
老五看着大妞两口子困难,还主动在镇里盘下个门面,让石头开个小饭馆。石头啥也不懂,曹五还手把手的教他做杂碎汤,烙油饼子,替他通关系,拉客人。这小饭馆才开张了一个月,还别说,生意真不错!
唉,这二妞也不争气,咋不多回家两趟,说不定老五就改了心意呢?若是不成,那老五愿意给他叶大山当干儿子么?
——唉,人家凭啥当你儿子,人家想要你儿子!
想起二妞,叶大山心里难过,前些日子,水云裳夜里突然失了大火,听说烧死了不少绣工,万幸的是二妞没事,只是那个说话不太利索的公子去了,真是可惜呀……老五没戏,这个公子又没了,二妞的事可咋办?
满腹心事的叶大山又瞟了一眼马车上满满的大网子,愤愤不平的呸了一口。
当他终于收了一大车网子,兴冲冲的赶到农场去卖时,却被外面正在盖房子的老王头拦住了。他说这收网的事归他管,而且只收佃户村的网子,别家不收。
叶大山当场就想翻脸,你可知道俺是谁?说出来可别吓死你!
当叶大山冷着脸一字一顿的亮明了自己吓人的身份后,老王头却哈哈大笑,说这段时间冒充叶管事家人的多了,他都见怪不怪了!
不过老王头看他辛苦的拉来一车网子也挺不容易的,就提出三个网子十个钱收了,否则他就不要了。
叶大山气得脸通红,没长眼睛看到他的四轮马车吗?那可是身份!
他想去农场找儿子,结果农场不知道啥时候竖起了高高的大门,而且大门紧锁,老王头告诉他,除非朝歌大人特别批准,里面的人只准出不准进,谁违背命令,斩!
叶大山气的没有办法,守在农场门口半天也没有等到儿子,心念一转,咋不去署衙试试?那可是农场的大本营啊,朝歌也得归那巡检史司徒瑾管!司徒瑾是谁呀,那可是他的儿婿呀!
想到这里,叶大山二话不说直奔署衙,那个老王头,等着瞧好吧!
叶大山终于来到了巡检司的大门前。
他也是第一次来到署衙,看到守门的两个一身铠甲手持兵戟的军士忐忑得不敢上前,他将马车拉到不远处的一棵大槐树下,躲在马车上犹豫了很久,最后狠狠掐了一把大腿才下了马车。
他磨磨磳磳的来到一位军士前,先是行个礼,然后恭敬地道:“这位小哥,俺老汉是西兔儿村的叶大山,就是那个叶剪秋的爹,你看……能不能让俺进去,俺想找那司、司……”
守门的军士笑了,他早就注意到这个老汉在门口满腹心事的徘徊,没想到竟然是嫂子的爹。军士暗想,大哥巡山也快回来了,让他进去等一会儿也好。
“进去吧,我来替你通报。”
“嗯哪!”
叶大山没想到这么顺利,而且这当兵的小哥说话又这么和气!要是知道这么容易,早就下马车了!
一位军士替他牵马拉车,另一位军士进厅禀报。
司徒瑾不在,只有晋伯一人值守。
晋伯坐在案前静静的打量叶大山,而叶大山手足无措的对晋伯干笑。
叶大山边陪笑脸边悄悄乱瞟,心里不时的赞叹。
瞧瞧人家这巡检司的气派!光这是间挑梁的大房子足足有八根红木柱哩!而且那桌案和书架都是檀木的哩!那花纹雕的可真是精巧!角落那个紫檀木的书橱又高又大,里头也没有放多少东西,放这里真是可惜喽,不如拉自己家里,还能放些东西……
他又看看对面坐的那个穿紫色战袍的大人,同样是仪表堂堂!真后悔叶大妞嫁的早,再晚一些出门子,说不定就还能嫁个巡检司的军爷哪!
晋伯不动声色的看着左顾右盼的叶大山道:“这农场的事本不归我管,所有的预算都提前支给了朝歌。”
叶大山紧张地道:“大人……”
晋伯一挥手道:“别忙,让我把话说完。虽然朝歌管理农场,但是我可以先替你结帐,我回头和朝歌把帐走平就是。”
叶大山松了口气。
晋伯又道:“这网子多少钱一张?”
“俺听儿子说是二十五个钱一张,军爷看着给就是……”
说完后叶大山低头不安地看着青石地面。
晋伯不语,打开钱柜,将钱拿出来慢慢数。
叶大山紧张地解释:“俺们家织了好些大网子,大小那孩子说农场要用,可是这孩子并没有告诉俺农场在哪儿,俺这一大早就出来送货,也找不到那孩子的身影,俺一家子人,连出门的闺女和女婿都用上了,一共才织了三十张大网……”
晋伯将装好的钱袋子递给他道:“这是六百个铜板,你收好。”
叶大山含笑接过钱袋子揣到怀里,高兴地点头哈腰:“多谢军爷,多谢军爷。”
晋伯皱眉道:“不必多礼,叫我晋伯就是。”
“嗨,哪多没规矩呀。”
“无妨。”
叶大山兴奋地抱着钱走了,晋伯看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
看到叶大山出来,有位军士吆喝了一声,一大群军士纷纷跑了出来,七手八脚的帮叶大山往下卸网子。有人知道他是叶剪秋的爹后,还热情的唠家常。
“大伯,您老身子骨不错。”
叶大山双手负后,笑着道:“嗯哪……当然当然。”
“大伯,没事常来看看,不用见外。”
“当然当然。”
看着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军士围着他团团转,叶大山心里满足的不得了。
等网子卸完后,叶大山仍不想走,他拉过一个军士问道:“小军哥,那农场盖房子的外包活晋伯大人管么?”
“大伯,农场的事都归朝歌管。”
“那晋伯官大还是朝歌官大?”
那位军士笑道:“我们大哥官大。”
叶大山得意地有些忘形,他不屑地道:“他官大又如何,俺可是他爹哩……”
那军士一脸茫然。
此时,只听到空中一阵厉风传来,伴随着一声怒吼:“滚!”
司徒瑾刚刚巡山回来,正巧听到叶大山最后那句话。
晋伯立刻冲出来随手扔出一块砚台,将司徒瑾抛出的马鞭从半空中打掉。
“钧之,冷静!”
司徒瑾面如寒霜,欲取身后的长弓,那落日箭一出,神鬼也拦不住了。
晋伯立刻拉住司徒瑾的手,劝慰道:“钧之,切莫动手!他是叶剪秋的父亲!”
叶大山还没反应过来,随着人群也回头,只见一位身材高壮,威风凛凛的男子对他怒目而视后,吓得腿肚子不由得一软。
司徒瑾的装扮一看就和其它军士不同,他一身绯红战袍,腰间束着粗厚的皮带,上面镶一大块玉石,胸口带着铜制的护心镜,而且头上没有戴红缨帽,简单的绾了紫色软巾,足穿一双厚底鹰爪纹皮战靴,腰里挂着一把黑金色的长马刀,那马刀上的错金云状花纹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差点亮瞎叶大山的双眼。
这个杀气腾腾的人,一看就是司徒瑾!
叶大山没想到第一次见到司徒瑾竟然是这么个情况,他吓得立刻屁滚尿流的牵马就跑,连头也没敢回。
“日后不准他再上门!再上门,杀!”
“是!”
司徒瑾心里万分恼恨,母亲寡居多年,这句话对司徒瑾来说简直是天大的耻辱!
晋伯摇头,那叶大山也太口不择言了,即使将来成为岳父,说话也得仔细斟酌。更何况,现在他们……唉!
司徒瑾怒气冲冲的回到议事厅,狠狠地拍了一下桌案。
叶剪秋!!
☆、七十九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伴随着清脆的鸟鸣透过遮纱小窗,温柔地照在榻榻米上睡得正香的人时,被窝里的人伸出一条光洁的腿压在软软的碎花棉被上,翻个身又去睡了。
调皮的阳光又渐渐的移到了他的脸上,在金色光线照耀下,这张脸显得那么晶莹,已经变长的睫毛不停抖动,终于……
“太阳又晒屁股了!”
叶剪秋嘟囔着揉揉眼睛坐了起来,身上的白色睡袍因为睡得不老实使得领口大开,露出圆润的肩膀和精致的锁骨。他皱眉闭眼,熟练地从枕边摸起一根发带将头发扎了起来。
真为那些长发女生发愁,洗个头最少得三四遍水,洗发膏也得费上一大把!
他打个呵欠懒洋洋的起身,拿起一条毛巾搭在肩膀上,端起盛着洗漱用具的小盆迷迷糊糊的朝帐篷外走去。
昨天晚上又差不多熬了一夜。
帐篷内的烛火一直未熄,他和朝歌商量将来农场发展的事。如何开棉麻成衣坊,如何开粮油店,还有生鲜果蔬铺子,牲畜的屠宰,仓库管理,运输方式,人工的使用……
头昏脑胀!一团乱麻!
由于两个人都没有经手过这么大的农场,也是第一次做这么大的买卖,两个胆大的年轻人面临着自主创业的兴奋。既热血沸腾,又谨慎小心,他们不停的讨论、争论、甚至红着眼睛大吵、拍着桌子大吼,方案毁了一个又一个。
但是有一点他们心照不宣,他们其实并不专业,一个是武枪弄棒的小军士,一个是种菜浇园的小农民,根本不是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这里需要一个精明而有丰富经验的人才来帮忙。但是两个人心有灵犀的绝口不提此事,因为这个农场被他们倾注了太多心血,哪怕他们做的差一些,哪怕推倒重来,也不想拱手于人!
金色的阳光透过树梢射在大地上,鸟儿啾啾欢唱个不停,好像在嘲笑这个起的最晚的懒家伙。
空气清新,凉风阵阵,叶片沙沙,树林里仍有残留的薄雾围绕。叶剪秋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头脑清醒了很多。由于绿色植物的增加,空气里的氧离子含量特别高,而且温度也很适宜,长长的呼吸后,肺腑内的浊气仿佛被洗涤得一干二净。
叶剪秋居住的帐篷后面的那片小树林仍保持原样,没有动一草一木。因为这里面的树木很多很杂,还有很多野生的果树。野枣,柿子,野桃已经稀稀拉拉挂了果,保持了原始的风味。
林子地面上的土包起伏不定,落叶枯枝厚厚一层,阳光不容易照进来,少有的阴凉清爽,他的吊床仍在老老实实挂在那里。叶剪秋最喜欢在这里休息或是散步,运气好的时候,树林里竟然还能捡到蘑菇。
叶剪秋笑称这片树林为“自然保护区”,不仅仅是因为树林里的鸟儿众多,因为他看到了几只少见的小松鼠!
农场的工作人员起居用的帐篷形成一圈,全部围着这个自然而生的树林而建,叶剪秋的帐篷是进入农场的第一座,不仅临路,而且离农场的大门最近。
农场的这条路可以并排跑三辆马车,是往来的必经之路。推开他帐篷的门,坐帐内就可以清楚的看到人来人往,相当于传达室的功能。
路的对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农田,珍爱土地的叶剪秋对这条田间“公路”也没有放弃改造,路的两侧也都种上了枣树。
桃三杏四梨五年,枣树栽上就卖钱。枣树上现在已经挂了红玛瑙一样的果实,红彤彤的几乎看不到枝叶,马上就要落杆了,到时候有的是时间拿棍子来敲!那场景肯定像过节一样热闹!
枣树下面的沟沟壑壑他也没有放过,全都种上了芝麻,比巴掌还大的嫩绿芝麻叶子随手就能抓一大把,鲜嫩的叶子做成炝锅面或是凉拌也很美味。还有那取之不尽的红薯叶,和芝麻叶有同样的作用,都可以当成青菜食用。
整个青阳镇,只有这个农场是最不缺粮食的,不管是树顶生的,地上长的,土里藏的,到处都是可食用的作物。更别提那牲畜区成群的牛羊,果树林里到处乱跑的大白鹅,旱鸭子,还有真正的飞鸡,走路时一不小心,就能碰到一窝窝蛋!
囚犯们工作很忙,全年无休,不仅经常加班,还没有工钱。但是生活条件还是很不错的,顿顿离不开肉菜蛋,白馍头,还可以游泳和洗澡,那当初挖好的三个大坑旁边又被朝歌一口气又连挖了四号坑,五号坑……一直挖到八号坑!每天收工后,人们就像下饺子似的跳下去玩,欢笑打闹的声音能传的很远。
叶剪秋有时候都快忘了这些囚犯的真实身份。
他并没有打听这些囚犯到底是因为什么案子进来的,心里虽好奇但不追问。
阴暗的东西他不想了解,他想一直保持阳光的心态。若这些囚犯在这里好好改造,那么他和朝歌并不追究。事实证明,这些人还是很听话的,无论朝歌在不在农场,这些人并没有想逃跑或是闲生事端,这倒是让他松了口气。
如果农场一直存在,那这些囚犯也会一直依附着农场存在,一直到他们生命的尽头。这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种大赦了吧——死刑变无期。
叶剪秋没有急着先去洗漱,而是踏着软软的沙地走到路对面,撕开几穗粗壮的玉米外皮查看,不由得点点头。
没有秃尖,籽细灌浆饱满,一掐一股奶白色的汁液涌出,清香的甜味扑鼻而来,这种玉米淀粉含量和糖份含量很高,可以直接食用,如果煮熟,更加甜糯可口。
这一排排整齐的玉米植株几乎有三米多高,秸杆粗如甘蔗,叶片长如绿剑,紫红色的霸王根如同大爪子紧紧抓牢土地,抗风抗倒伏效果非常好。
这种独特的玉米品种他从来没有见过,棒穗大如半米长的炮弹,长长的玉米须子如同许大夫金黄色的胡子,籽粒大如马牙,偶尔还夹杂着几粒红色,黑色或是紫色的籽粒,没有成熟的玉米粒透明饱满如同纯色宝石,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水分。
他已经下令将这些颜色鲜艳的种子成熟后单独挑出来,将来培育成彩色玉米。颜色较重的玉米具有极高的酚化合物和花青素,营养极高,他已经给将来的新品种起了个名字“黑珍珠一号”。
他又来到远处的花生地。
沙地土壤是最适合种植花生的,不仅耐旱透气,而且根部下针期和果实膨大期比粘土地更加容易,产量高,虫害少,而且极易出土,用手提起来一墩成熟的花生株,用力抖一抖,顿时叶果分明,干净无沙。
此时的花生由于正处在结荚饱果期,绿色的叶片里夹杂着朵朵黄色的小花,沙层下的果实挨挨挤挤露出了地面。他随手摘了几颗,浅麻色的果壳非常干净,每粒果荚都非常均匀含有二粒果,剥开外壳,里面的花生圆溜溜呈浅粉色,淡甜清脆,如同新鲜的莲子。
放眼望去,远处是白花花全部的已经吐了长絮的棉花,朵朵白色的棉花汇集在一起如同云层般的海洋,虽然丰收在望,但是劳力却很少,所以农场的人一天也不能闲,寅时就打着火把早早上工了。
一群人正在太阳底下弯腰摘棉花,只见他们头上都戴着大草帽,脸上遮着面巾,身上穿着一个特制的带有大兜的工作服,摘满了棉花就回到地头放在一个大袋子里,然后再回去重新摘。
看到劳作的人群中有一个显得特别高胖的身影,叶剪秋不由得笑了,这个曹五倒是挺勤快,从来都不睡懒觉,每天从集市上收完摊头费就亲自赶着马车来农场报道,一干就是一天,到了晚上才回去。
本来朝歌是不满意曹五来这里的,但是看他一个顶三个壮劳力,而且人又老实听话,最重要的是他嘴巴严,而且不要任何回报白干,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是这曹五脑子太笨,只知道闷头干活,没有胆量去马场那边找朝歌,直到现在,他连话也没有和朝歌说上一句,连叶剪秋都暗暗替他着急。
洗漱的水池边已经空无一人,沙地上只留有一些杂乱的脚印。
叶剪秋低下头,开始刷牙洗脸,洗漱完毕后,将头发簪好,拿起半片芦荟往脸上随便抹了抹,然后就搭着毛巾,端着小脸盆儿,哼着歌儿踩着人字小夹板托鞋往自己的帐篷走去。
可惜这里没有镜子,也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样,虽然有水的倒影,但还看的还不是很细致,唯一让他欣慰的是,皮肤似乎白嫩了许多,终于不像个黑炭似的让他自己都嫌弃。
希望的田野等着他们倾洒青春和热血,他现在浑身有说不出的干劲,对未来充满期待。而且朋友也多,日子过的充实而又快乐,唯一美中不足是,爱人不在身边……
叶剪秋推开帐门,发现朝歌已经坐在办公室的桌案前等他了,正低着头用心地揪桌上那盆富贵竹。
这间大帐篷被叶剪秋分成了三室两厅,均用淡青色的大幔帐隔开,大客厅就是他的办公室,书房兼娱乐室,晚上群体活动大多都是在他这里打牌。
由于昨晚两个人没有休息好,朝歌漂亮的眼角有些微红。
见他进门后,朝歌就停下了那只“骚扰”富贵竹的手,敲了敲桌子道:“那些家禽得入窝,鸡棚得抓紧盖。”
朝歌这个人从不废话,连个早上好都没有。
“鸡不是会飞到树上么?”
叶剪秋也习惯了这种对话方式,抱着小脸盆坐了下来。
“这里马上就要进入秋冬季,虽然白天仍然酷热,但晚上却变得更加寒冷。一天之中历尽寒暑。若晚上鸡鸭不进窝,会被生生冻死。”
朝歌是了解这里的气候的,进入八月份后,温差会加剧。这里的空气会更加干燥,白天烈日当空,到了晚上却气温骤降,若是放盆水在院子里,会结成厚厚的冰,但是到了中午又会迅速溶化掉。
所以在青阳当地也有种说法——一年有四季,不能离冬装。
叶剪秋想了想,拿起桌上的图纸看了看。
这些家禽是准备散养在果树林里的,不仅除虫吃杂草,粪便还可以给果树当肥料。家禽每天就林子里觅食,晚上鹅和鸭子会找草堆卧着,鸡就呆在树枝上休息,和鸟儿有差不多的习性。收蛋么,去树林里捡就可以了,就像捡蘑菇一样。
本来叶剪秋觉得这养家禽是最省事儿的,几乎不用什么饲料,只放点水就可以了,没想到秋冬季还得进窝。
他挠头:“那怎么办?不仅得盖鸡窝,看来还得注意保暖。”
“没错。”
“老王头能行么?”
“外人不能进来。”
“那怎么办?”
“我们来盖。”
“不行,我们人太少,地里的活太多,再均出人手来盖鸡窝,怕是影响秋收。”
两个人趴在桌上谈论了很久,终于出一个方案。现在农田虽然比普通的庄稼成熟的早一些,但并不显得特别。但是果树林却是个大难题,因为那里种植的全是当地罕见的果树。
离鸡棚原址位置最近的,种植的全是香蕉和糖棕,这可是连朝歌都没有听说过的果树,当他看到一圈圈绿色如月芽状的香蕉,大如脑袋的紫黑色糖棕吓了一跳,他无言的抚摸了很久,也呆在树下看了很久。
最后他们决定,对那些奇特的果树加强掩护,多用一些大网子层层遮挡起来,估计没有什么问题。这种罕见的果树当地的农民一无所知,即使万一他们发现了挂果的怪树,估计也只是好奇但也猜出不缘由。
垒鸡棚其实很简单,用些石板叠加起来,铺上厚厚的秸草就可以,最多十天就能完成。
商量完这件鸡窝大事后,两个人都松了口气。
朝歌放松地往下褪了褪,懒懒地靠在铺着厚毯子的圈椅背上,自然而然地将两条长腿跷到桌案,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大拇指来回转圈,——这个圈椅太舒服,一坐上去就想睡觉。
看着抖动着脚想眯眼睡觉的朝歌,叶剪秋不禁偷偷直乐,大炮打蚊子呀,大炮打蚊子!一身绝高的功夫没有仗剑走天涯,去看大千世界的繁华,却“沦落”成了乡野村夫,天天放马操心垒鸡窝……
“笑什么?”
朝歌不耐烦的皱眉。
“没什么,呵呵……”
“没什么还笑!”
“呵呵,真没什么……”
“叶剪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