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 / 2)

古言种田:《叶剪秋》作者:酱咸菜

第10节

远处一直观望的曹达不禁大惊失色,为何这凶猛的野兽见了朝歌如此畏缩不前,丝毫没有抵抗?甚至连一声嗥叫都不曾。还有那只猛虎,虽然笼子的门被朝歌一把打开,但是它却和那只花斑豹一样躲在角落里发抖,任人宰割。就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连臣服的资格都没有。

曹达惊出了一身冷汗,他终于明白母亲的苦心了,再没有真正探到对方虚实后,不能妄自出手。若今日母亲不来,他曹家可是真的要有大麻烦了!

只有杨小迷嘴角的嘲笑稍纵即逝,这些人,可不简单呢!

曹达已经说不出话来了,直到现在,司徒瑾和晋伯还没有出手,估计实力更加深不可测,就面前这三个人,就足以踏平青阳镇!

汗颜哪……

☆、四十一

曹家大宅,针落可闻的主屋内几个丫头低头垂手不敢出声,钱庄缩在金线帘后大气不敢出,他不时地露出大脑袋往外偷看一眼,立刻又缩回帘内,唉呀,这老太太怕是要用家法了吧?

曹老太冷冷的坐在一张罗汉大床上,她脚下厚厚的富贵牡丹大红织毯上一字排开跪着三个儿子,分别是曹达,曹五,曹六。

曹老太举起赤金烟锅子先朝曹五那乱糟糟的大脑门梆梆敲了几下。

“没用的东西,被一个下人修理成那样,丢人都丢到螭国去了!”

曹五苦着脸,无奈地摸了摸头发里暗藏的暗器——那几只苍耳。

当时,他是离叶剪秋最近的,只有他看到叶剪秋手里黑色的大花一闪,然后就不由自主的听人摆布了。曹五到现在仍念念不忘,在那惊鸿一瞥中,一头乌黑亮丽长发的男子像极了小花妖……这个神秘而美好的秘密,他要单独记在心里,不与任何人分享,包括他老娘!他曹五,长大有心事啦!

曹老太又梆梆敲了曹六的大脑袋:“老六!你何时豢养的凶兽?为何要放出来咬人?不知道拿钱消灾么?”

曹六瓮声瓮气地道:“娘!咱人打不过他们,猛兽总是可以的吧?只是没有想到朝歌那么厉害……”

曹老太一撇大红唇道:“本来为娘只是听说朝歌有一个很厉害的狗叫黑鹰,它一出现,青阳镇的狗都不敢叫!但是这只狗神龙见首不见尾,极少有人见过它什么模样。今天为娘和你们也是第一次见到黑鹰!你们说说,那是狗么?那是狗该有的模样么?简直是二郎真君的孝天犬!还有那朝歌,一身戾气!挤死个豹子就像兔子那么简单!”

曹六戚戚,闷头不语。

朝歌的确不像正常人,外界传言他吃生肉,喝冷血,就像恶魔一般。所以那天,曹六一看到带队查矿的是海大牛和花原,就觉得报仇的机会终于来了,立刻放兽咬人!结果不仅折了自己两个人,而且又被老娘送了重礼赔罪!唉!本以为双方战平了,结果……

曹老太看向曹达,举起的烟锅子又放了下来。

对于这个儿子,曹老太很无奈,她长叹一声道:“达子呀,你已过不惑之年,为官者,最忌暴躁,如果沉不住气,首先会害了自己……俗话说未归三尺土,也难保百年身,既归三尺土,也不定能保百年坟,这世间事轮回无定。老娘在你们身边,还能为你们照拂一二,若是老娘百年过世后你们兄弟又该如何……”

老太太很泄气,自己这个小车不倒只管推,推到哪算哪!!

曹达脸色凝重,他心里一直在琢磨着司徒瑾。

他亲眼看到司徒瑾的军队如同潮水般悄然退去,除了地面上留下的杂乱脚印外,不留一丝痕迹。虽然这支军队只有区区百人,但是气势凛然天地,个个却如同下山猛虎入海姣龙,这已经不是训练有素所能形容的,这根本就是一支能屈能伸的铁甲雄师,如果给司徒瑾上万号人马,真不敢想像会如何……

这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你恨,你怕,你暴躁,你头疼,但是你不得不承认你佩服。

对手往往是最容易发现你的短处和差距的,如果不是司徒瑾时刻逼着他曹达进步和警醒,他也许被麻木的生活早就磨去了棱角,安逸的躺在官印和银堆里享受余生……同为男子,他也有雄心壮志,恰恰那司徒瑾激活了他内心深处一直要追逐的那个梦想!他要感谢这样的对手!

曹母将曹达单独留下,母子商谈了一夜,在天将破晓时才结束谈话。

最后,曹母对曹达道:“达子,为娘早年间做生意时听螭国人交谈中得知,很早以前这鹰头山本是螭国所有,自从被青鸾的太祖攻占后就归属到青鸾的国土。传说这鹰头山有秘处,蕴含天地之灵气,日月精华,有机缘者可得道成仙。所以,现在螭国人一直认为青阳镇之所以变成现在这副模样,就是因为青鸾国没有顺应天道,这是上天对青鸾的惩罚,所以他们仍一心想拿下鹰头山,重归他们的国土。”

曹达沉思半晌,开口道:“母亲,这些事孩儿也听说过,只是,当年你可在螭国见过什么能人异士么?”

曹母摇头:“不曾,只是听说而已。鬼魂之说由来以久,可是真正遇到过又有哪个?娘本来是不惧鬼神之说的,可是娘自打见到黑鹰,就觉得有蹊跷。朝廷当年可是专门派司徒瑾来调查鹰头山的,也许这里的秘密他知道的最多。”

曹达点点头:“孩儿明白。”

曹母又道:“你可知下步该如何?”

“君臣朋友,非酒不仪。”

“没错,我儿打小聪颖,当为人上者。”

曹达离去后,曹老太疲惫地躺地床上,对一直呆在角落里的傻庄子道:“庄子,过来给老姐姐捏捏腿。”

钱庄期期艾艾走了过去,他今天可是跟了曹老太一天,真是见了大世面啦!嘿呀呀,动刀动枪的,那可是要打仗呀,可是这老太太却一点也不害怕,甚至三言两语的还让两家都退兵啦!这个老太太可是比他爹还要爷们儿的女子呀!而且还是曹县令的亲娘!还那么有钱!不得了啊,她可是个干大事的女子呀!真可惜了,她若是年轻个几十年该多好!

庄子笨手笨脚地捏着老太太的腿,曹老太轻声一笑:“庄子,今儿是不是被老姐姐吓着了?”

钱庄摇摇头:“没哪,就是怕曹五。”

“不用怕他,以后叫他哥就是。”

“……”

老太太敲敲钱庄的手:“怎地不动啦?”

“老姐姐,差辈了!俺咋能叫曹五哥,他该叫俺舅!”

“傻庄子!”

曹老太很满意,这钱庄当了很久的闷葫芦,终于开口说话了。

☆、四十二

佃户村。

顾名思义,这是一个依附于地主的佃户组成的村落。

在青阳镇繁荣的时候,大地主们曾经拥有上千家的佃户。这些佃户在青鸾律法上仍是良民,不能像奴隶那样买卖,但是他们没有土地,只得向地主们租种,收获的粮食和地主们对半分。自从青阳镇遭到天灾后,很多地主们将自己的田地变卖一空就迁到水土肥沃的江南,而留下这数以千计的佃户,这些佃户只得重新寻找依附其它地主,现在这个佃户村就归属于拥有青阳镇土地面积最多的地主——曹家。

在佃户村的村口有一个被碾的很平整的打麦场,现在这个约有五百平方的打麦场上很热闹,村民们几乎是全家都出动,老人小孩带来食物和水放在打麦场的阴凉处,守着自家的壮劳力打麦场干活。

农民们用驴,马,骡子,牛或是皮狙拉着石碾子开始转着圈一遍遍往麦子上碾,等压扁的麦秸碾的差不多了,就会用桑木杈子将上面碾掉麦子的麦秸挑到一边,地面上就留下带壳的小麦。

农夫用木锨开始一遍遍从地上将麦粒用力铲起来一把抛向空中,形成一条金黄色弧线,在风的作用下,轻飘飘的麦壳就刮到了一边,而饱满沉重的麦粒就留在脚下。

这时候,老人和小孩开始往袋子里收集打好的麦粒,然后拉到平坦空阔处摊开,有人赤脚踩在麦子上,用木锨将麦子从中间一绺绺分开界线,使粮食能够晾晒均匀。

朝歌骑马站在打麦场路边的杨树下,看着农民们热火朝天干活的场景,心里有些焦急。

自从司徒瑾说开办农场,朝歌主动揽下农场的任务,并拍着胸脯立下军令状,定要将农场发展壮大!

朝歌喜欢深沉的土地,土地总会给勤劳的人最真实的回报——阳光下金色麦浪翻滚,那一望无际的玉米青纱帐,那火红如火把般朝天的高粱,那弯腰亲吻着大地沉甸甸粟米……

朝歌其实很佩服能征服土地的叶剪秋,尤其是那个生机勃勃的菜园子总让他留恋忘返,他甚至想搭个帐篷住在那里,晚上闻着瓜果的香味入眠,睡梦中还会听到花开的声音……

那天曹老太离开后,离下了整整十箱金银砂!司徒瑾大手一挥,就分给了朝歌一半,让他做为发展农场的底金。朝歌当时就大骂,这个官老娘可真有钱!司徒瑾当时就说了,曹达若再挑衅,不介意以战养战!

有了资本后,心急的朝歌立刻买好了种子,农具,甚至连盖房子的建材都预订好了,只是眼下没有劳力干活,那些东西还静静的呆在库房。

虽然朝歌喜欢土地,但是他却对种田一窍不通。听说佃户村有种地的好手,朝歌就急忙来到这里雇人,虽然他出的工钱并不低,可是这几天正在麦收的大忙时节,没有农民顾得上他的农场。

朝歌是个暴脾气,他越是看到农民们干的热闹,越是暴躁自己那在河滩的八百亩荒地。

眼见这些农民没有空,无奈的朝歌只好调转马头准备离开。

“军爷!军爷!请留步!”

听到呼唤,朝歌停了下来,只见几个老农急匆匆跑了过来,为首的一个老农上前对他恭敬地做了个揖。

那老农道:“这位军爷,你来佃户村可是要找人种地?”

“正是。”

听到朝歌这么一说,这位老农面露喜色:“军爷,老汉俺姓王,大名叫王主三,跟俺来的这几位都是俺们王家人,全都是种地的好手!俺王老汉也种了一辈子地了,闭着眼睛都能摸出来这什么地能下什么种!什么粪上什么田!”

朝歌上下打量了这几位老农,只见他们衣着虽然整齐,但是有几个人并没有穿鞋,还打赤着脚,显然是他们早就注意到朝歌,出于礼仪又匆匆回去换了干净衣服后才出来相谈。他们的肤色均被太阳晒的黝黑,衣领露出的脖子下有很明显的晒痕,尤其是和他说话的王老汉,那额头上有深深的抬头皱,一松额头就能露出三道刀刻般的白印。

朝歌心里暗自点头,这些人一看就是常年在田地里劳作的老手,他开口道:“那河滩上的沙地种粮食如何?”

“当然可行!不怕天旱,就怕锄头断!锄头下也带三分雨哩,庄稼人勤快些,什么土地都能收粮!”

“那你们明日能去农场上工么?”

“行哩!只要军爷说好工钱,俺佃户村有的是人!这麦子也都收完了,只要晾晒晾晒就成,这剩下的活家里的老人和娃娃都能干!只要俺老王一句话,要多少劳力有多少劳力!”

朝歌大喜:“那你们明天就来吧!”

“成哩!只是军爷,咱们得谈好价钱,听说军爷出的价是一个人干一天二十个钱对不?”

“没错!”

“那成,俺们明天就带人去!不知道军爷要找多少人干活?”

“八百亩土地,你看着办吧!”

双方立刻谈拢了条件,王老汉恨不得现在就长翅膀飞到农场去干活!不用掏本钱,光使把力气就能赚二十个钱,十天就是二百个钱哪!不比弄啥强?!

朝歌也很满意,他的农场终于可以开工了!

踏着夕阳的余辉,兴致勃勃的朝歌回到署衙,一进大门就看到守门的两位军士正在兴奋地说着什么,看到他们桌上的一堆瓜果,朝歌的脸立刻垮了下来。

“这是谁拿来的?”

两位军士立刻站直身板,恭敬地向朝歌行了个礼道:“是大哥府上的下人送来的。”

朝歌拿起桌上的一个咧嘴露籽的大石榴,往空中抛了抛道:“是不是又黑又瘦的那个丑八怪?”

军士们笑道:“是不太俊,不过看起来人挺好,说话很温和。他拉了整整一大板车的东西,估计这会儿正和万大哥在伙房忙着做饭呢!”

朝歌冷哼了一声,大摇大摆的拉马进了署衙。

两个军士看着朝歌走后,立刻小声道:“这朝歌脾气真大,我说话都伴着小心。”

另一个军士道:“别惹火他,小心捋你的肚肠。”

外人根本不知道,这看起来这风光无比的少年军士朝歌,其实在巡检司属于有名无实的三无人员——没有编制,没有俸禄,没有官职。

司徒瑾很早就将朝歌的提拔推荐书呈了上去,但是因为朝廷放手不管,所以朝歌直到现在还是逍遥的“散仙”一枚。

虽然朝歌年纪小,但是军士们都很敬佩真正的武学奇材,所以在巡检司,这朝歌还是很有号召力的,大家都将他视为和晋伯一样的副官。

朝歌冷着脸来到后厅,就看到晋伯正美孜孜的站在一盆植物前精心地擦拭着叶片。那盆植物高壮,红尖绿叶,肥厚的叶片比人脸还大。

朝歌上前道:“这是什么树,怪里怪气的。”

晋伯笑道:“剪秋说这是红嘴橡皮树。”

朝歌扭头,就看到晋伯的桌案上还摆了一盆墨兰,墨兰正在开着暗紫色的花,室内散发着阵阵清香。

“没有我的么?”

晋伯一脸抱歉的表情:“我这两盆还是从钧之屋里均出来的,剪秋看起来还不太乐意。”

朝歌的脸更沉了:“大哥呢?”

“去看花原和海大牛了,这两个病号正闹的欢呢,你去看看。”

“哼!他们作死!趁我去农场的功夫私自去查银砂矿,咬死活该!”

晋伯扭脸对朝歌笑道:“你每次去均是兵不血刃,这些兄弟们哪有煅炼的机会?让他们吃点亏也好,最起码下次不会再鲁莽。”

朝歌鼻孔喷气:“真窝囊!本以为这次要和曹达大打一场,结果放了闷屁雷,我这心里好些天都不舒坦!憋的要死!”

“是啊,我也觉得不解气,米没被煮熟,却焖烂在锅里了!去找海大牛和花原这两个家伙算帐!这两个臭小子若是当时被曹六放出来的凶兽咬死了,这场仗还非打不可了,只可惜这两个人只伤了皮毛。”

晋伯话还没说完,朝歌就已经冲出门了。晋伯好笑的回头继续打理他的橡皮树,他暗自忖思,要不要配个喷嘴的浇花水壶?

朝歌一进屋,就闻到一股呛人的药味儿,海大牛正在屋里破口大骂:“他娘的!曹六那个贼胚子,下次再让老子遇到他们的民团,全他娘的都剿了,一个活口不留!”

“行了!别嚷嚷了!你也没吃亏,对方不是死了两个么!”站在门口的司徒瑾道。

海大牛躺在病床上仍不老实在,挣着想坐起来说话,结果被许大夫一把按下。

“老实点,再动伤口就裂开了。”

“怕甚!老子很久没有挂彩了!若不是老子没有防着他们养了野豹子,早他娘的得手了!这次没料到马受了惊,结果吃了亏!不过还真他娘的痛快,刀都砍的卷了刃!好久没有打的这么爽快过了,哈哈!”

海大牛痛快地大笑两声。

“他们吃了几次亏,还等着挨打不成?早就有对策了!”

司徒瑾刚说完,心里窝火的朝歌就冲到海大牛面前大声道:“海大牛你真不地道,这样的好事怎地不叫我?等我带上黑鹰,直捣黄龙!”

“等你?你他娘的种地去了,小娘们儿!”

由于朝歌生的俊俏,最讨厌别人说他比女子还好看,更讨厌别人用女人来开他的玩笑。赤红着一张脸的朝歌怒气冲冲的上前,一把将刚刚包扎好的伤口重新撕开,海大牛立刻发出一声惨叫。

“海大牛你怎地不死在银矿洞!”

司徒瑾训斥:“朝歌,你饶了他吧,他没被咬死也会被你折腾死!”

“再让我听见一句小娘们儿,海大牛你这个老娘们儿的命就交待在我手里!”

“我、我不说了、不成……”

海大牛终于蔫儿了。

屋内乱哄哄的,海大牛的呻吟声,朝歌的大骂声,许大夫的劝慰声,只有花原闭着眼睛打呼噜装睡觉……

司徒瑾摇摇头走了出去,他慢慢走到自己平常住的小屋,一推门就觉得不对,他立刻退了出来,奇怪地左右一看,他确认自己并没有走错,这里就是他住的屋子。

司徒瑾又重新走了进去,只见这间原本很简陋的屋子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四十三

地上不仅被清扫的干干净净,而且屋里摆放了很多高大的绿植。

挨着墙的一侧摆放着一个结实的彩漆衣架,挂着一排排已经浆洗好的干净衣物,长衫内衬甚至铠甲都擦的锃亮,整整齐齐的垂挂在上面。衣架下方和地面连接的部分放了一排高矮不一的靴子,靴子的长筒被翻开,一直叠至露出靴底,一看就是已经被人清洗晾晒过的。

另一侧墙边则是放置了几个榆木扁腿雕花瓶式花架,上面摆满了各色花草,甚至连墙角的高处也悬挂了垂枝花草。

因为有了这些植物,屋里顿时变得绿意盎然,生机勃勃。有盆羽毛状的植物,那旺盛的枝叶伸展开直触到了房顶,高大的植物和粗壮的房梁相接,室内到处都是养眼的绿色。人就如同站在森林中那样,包裹在浓浓的绿意中。

半开的雕花红木窗户上挂了厚厚遮阳的淡蓝色竹林月影图案的窗帘,微风掀起窗帘一角,屋内清风阵阵,绿植沙沙作响。小床上还撑起了一个白色细绷纱的蚊帐,蚊帐被金黄色的铜蚊钩帐挂起来,床上的被子叠的工工整整,床铺被扫的四平八稳,枕头晒得暄软腾腾,看上去舒服的想躺一躺。

原本杂乱的书桌也被整理了,桌上放置了一个淡黄色长圆瓜形纱罩灯,纱罩上的图案是素静的月白色山茶花,灯盏下多了一个松石图案的黄竹臂搁,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香茶。

桌旁的太师椅上绑了一个厚厚的棉垫,司徒瑾坐了下去——很舒服,舒服的就像在一个温暖的怀抱,他觉得这里就像宁静的港湾,而他就像一只疲惫的小船刚刚驶进港口。

书桌前的窗台上,还有一盆肉肉的绿色植物,那植物全是肉鼓鼓圆溜溜的绿色小球,那些小球从窗台上一直垂到书桌上。

他不禁伸手去摸那盆绿球,结果不小心被碰掉几个绿蛋蛋,咕噜噜就滚到桌下面去了,正当他弯腰去捡的时候,就听到有人轻声道:“你回来了?”

司徒瑾立刻坐直,用脚将那些绿蛋蛋轻轻踢到角落里,不动声色的道:“嗯。”

叶剪秋边走边用毛巾擦着手,他来到司徒瑾身旁道:“茶不烫了,你喝喝看,这是毛尖。”

司徒瑾端起来茶盅,只见水中的茶叶外形尖细秀丽,如松针般纤细紧直,颜色绿而明亮,他轻轻品了几口,滋味清香鲜美,齿颊留香。

好茶!司徒瑾暗暗点了点头。

叶剪秋就站在身边,一股淡淡的香兰之气总往他鼻子里钻,司徒瑾觉得心神有些不安,他往身后的椅子上一靠,椅背也很软和,扭头一看,竟被绑了一层薄薄的兽皮。

“你怎么做到的?”

“你是指这屋子么?”

“没错。”

叶剪秋笑道:“前些日子你一直没有回家,我非常想……非常担心。听说署衙门口要开仗,就跑过来看看,没想到很快就散了,看你安然无恙也就放心了。回去后我一直睡不着,很好奇你平日住的地方是怎么样的……我又跑回来过一次,那天你不在,我就让晋伯领着我来看你的屋子,结果看到这里很冷清,就更睡不着了。毕竟,你不回家的时候,这里也是你的家,你要住的舒服些才是……”

自打他从西兔儿村回来后,司徒瑾一直没有回过府。他魂不守舍,坐立不安,相思如同发了疯的野草让人成狂。可惜这些在他心里柔肠百转的话,从口中说出来却成了语无伦次。

听说曹达和司徒瑾要动手的时候,他吓得一口气跑了几十里路来到署衙,看到黑压压的人马心急如焚……他一直躲在角落里远远观望到最后。还好,司徒瑾没事,还好,司徒瑾还在这里,还和他生活在同一个世界。

后来叶剪秋又一次来署衙,司徒瑾带队巡山,朝歌去了农场,只有晋伯留守在署衙。晋伯领着他来到司徒瑾的小屋,只见这里简陋的只有一桌一椅一床,衣服凌乱的扔在小床上,桌上更乱的一塌糊涂。这让叶剪秋很是心疼,于是他今天将准备好的东西一股脑的用板车拉了回来,动手几乎忙了一天才将这间屋子收拾好。

司徒瑾很忙,不是带着军士们操练,就是去巡山。不到晚上他是不会回到这间屋子休息的,对于他来说,这间屋子就是个睡觉的地方而已。若他能更早一些来到这里,他会发现叶剪秋一大早就已经来了,一直忙碌到太阳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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