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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崇盛扶着程欢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詹浩晨的那个帐篷是最亮的,里面传来嬉笑怒骂的烟火气息。
“他们在打斗地主,你们要去看看吗?”叶思宇举着Kindle,躺在帐篷外的沙滩椅上,直到刚才都在伴着海洋的歌声静静地看书。
程欢脚步还有些踉跄,但比起刚才已经好多了。他像八爪鱼一样盘在向崇盛身上,向崇盛只能一边安抚着程欢,另一边无奈地对叶思宇说:“我们就不去了,程欢说想看星星。”
“唔,我白天的时候听岛民说,西边的山上有一处不错的观星台,离这里也不算太远,大概十几分钟的路程。”叶思宇推了一下鼻梁上的镜架,给向崇盛指了指方位。
“谢了,思宇。”向崇盛抽不出手跟叶思宇挥手,只能点了点头以示感谢。
叶思宇有些欲言又止,但看到程欢亲昵地搂着向崇盛的脖子,又想起向崇盛平时极为抵触和别人肢体接触,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自嘲式地笑笑,只是礼貌性地颌首。
西边的山的确离这里不远,两个人没走多久就到了山脚,可这座山还没有纳入开发项目里,有的只是当地的岛民凿出来的粗糙的山道,真想要走上去可没那么简单。
程欢喝醉了以后像变了一个人,莫名横生了平时没有的勇气与自信,推开向崇盛就要孤身往山上走。
向崇盛拉住了他。
岛上的草长得很高,茂茂密密的,一不留神就很容易割伤脚。
海风在山中穿过,吹起了黑发少年的白色T恤,空荡荡的风灌在衣服里,衬得原本就很清瘦单薄的程欢更加摇摇欲坠了。
“上来。”
程欢不解地看着在自己面前蹲下的向崇盛,歪着脑袋,不明所以。
“我背你。”
这下程欢听明白了,他像是瞧见了好玩的蹦床一样,跳到向崇盛的背上。突如其来的重力加速度差点让向崇盛往前栽倒,好在他稳住了重心,才没有摔过去。
沾了酒的程欢就像是被解除了禁制的熊孩子,任性又粘人,他紧紧地搂着向崇盛,柔软的发丝挠在向崇盛的颈上,心头。
程欢把脸贴在他的肩头,温热的呼吸均匀地吹在向崇盛裸露的肌肤表面,酥酥麻麻的。
热带的海岛即使是这个时节也有虫鸣在嘶叫,但夜里的海风吹散了原本炎热潮湿的空气。程欢没有说话,向崇盛甚至怀疑他可能已经睡着了。
人类在钢铁雨林里生存,并往往以出身、财富和地位划分三六九等,而在远离了纸醉金迷的喧嚣城市以后,却又会反过来惊叹大自然对众生之平等。
离开了浦海的程欢似乎也终于变得鲜活起来。他会在海滩旁边认真地研究被海潮推上来的贝壳的不同,会捡一个个不同的小海星并把它们排成一排。不会游泳,但却也要脱掉鞋子,光着脚丫在海里踩几个来回,就好像一个巡游自己领地的小猫咪。
他和程欢终于好像拉近一些距离。
在这座孤岛上,他不再是盛家的大少爷,程欢也不是受他们家恩惠的扶贫对象。
向崇盛有些说不上来自己此刻的心情,就像是原本在心里有一个空空如也的玻璃杯,被名为程欢的液体顺着杯沿缓缓填满了他全部的虚无。
这座山其实并不高,但向崇盛走得很慢很稳。
“还没到吗?星星都要回家了。”程欢在向崇盛的耳边嘀嘀咕咕。
向崇盛被程欢少有的孩子气给逗笑了,这个笑容比他平时伪装出来的任何面具都来得真实。
“就快到了,再等等。”他轻声说着,用哄小朋友的语气。
程欢又紧了紧挽住向崇盛脖子的手,不情不愿地说:“那好吧,听你的。”
走到观星台的时候,正是月亮挂得最高的时候。
万籁俱寂。
程欢揉着眼睛打着哈欠从向崇盛的背上走了下来,脚步还有些虚浮,但神智已经清醒了许多。观星台显然被当地的岛民给修正过,比刚刚上来时候的路都要平整。山顶上的风刮得厉害,向崇盛脱了自己的牛仔外套给程欢盖上,担心他着凉。
从山的高处向下看,是一望无际的森林沙滩与大海。
而抬头向上看,则是漫天繁星。
程欢往后一倒,躺在岩石地上,欣赏着眼前的奇景。
向崇盛坐在他的身边,也随着程欢抬头仰望璀璨的星光。
“你知道吗?其实我们现在看到的星星可能在很多很多年前就已经消失了。”
程欢眼里亮晶晶的,星星闪烁在他的眼睛里。
他望着天上的星星,想起小时候妈妈也在某一个夏夜搂着他教他粗浅的占星术,给他讲和星星有关的故事。
“有些星星可能距离我们几十光年,而有些星星可能距离我们几十亿光年。它们在膨胀收缩之间,朝着银河放出光芒,但当人类真的察觉到它们的时候,却可能早就变成冰冷的白矮星,或者坍缩成黑洞消失在宇宙当中了。”
“延迟
', ' ')('的星光就像是往无人区拨打最后一通求救电话,无论怎么等都是无人接听。听上去是不是有些可怜?”
“不。”向崇盛的指尖滑在程欢的额头上,轻柔地分开垂在他眉眼的头发,“它们在宇宙的每一颗星球上都留下了自己的痕迹,随着潮落出现,随着潮起消失,以另一种方式永生了。”
这一刻浪漫得恰到好处。
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这个吻。
这是唇与舌共同谱写的艺术,是梵高仰望星空时躺在草地上的爱偶,莫奈描绘睡莲时躲在森林里的恋侣。
这是来自泰坦的诅咒,古希腊的秘史被扒开后全是黑曼巴毒蛇在相互纠缠,兄弟姐妹的相奸乱伦正上演在同一片星空下。
肢体接触的缠绵如同火柴在碳粉上划过所爆发的火花,迅速点燃了阿佛洛狄忒为他们编织的爱情木;血缘的锁链神秘地缠绕在他们的赤裸的身体之上,每一次触碰都会带来不可言喻的奇妙快感。
禁忌之种被埋在在剧毒的土壤之中,就此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结出累累硕果。
这是一枚毒树之果。
它美味,芬芳,多汁,沁人心脾。
一口咬下去,汁水会从果实内部爆出,溅到唇边,脸上,手指间。
又致命,又上瘾。
一如程欢与向崇盛的爱情。
唇齿分离,银丝牵连。
向崇盛结束了这个俯吻,程欢在夜里看不太清事物,从这个角度望过去,向崇盛仿佛来自银河。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上衣,挡在风口处,程欢能感觉到他手臂冰凉一片,而自己身上则暖融融地裹着本来属于他的外套。
程欢向下一瞥,向崇盛的脚踝处全是细细密密的草割过后的伤口,原来妈妈带小程欢去彝区采菌的时候,程欢也被草割伤过,热热辣辣得疼,像蚂蚁噬咬。
或许是酒精的作用,又或是向崇盛最近表现太好,程欢忽然不忍心再这样欺骗向崇盛了。缺爱的人只需要一点点爱,他原本坚硬的外壳就会被敲出一条裂缝,而露出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温柔。
“如果我是男生,你还会爱我吗?”
亲爱的主,或许我应该再给他一次机会。
如果他选择离开,那我也选择离开。
就让过往的恩怨撕碎在今夜的星河里,我会带着我尚且完整的良心离开,在他再也找不到我的地方怀着心底的祝福与诅咒过完我孤独的一生。
向崇盛怔了一下,似乎没有明白程欢的意思。
程欢僵硬麻木地咧了咧嘴角,握住向崇盛宽大的手,像引领迷路的旅人一样将它向导到自己还软绵绵但明显有分量的下体上。
生平第一次,主动将真正的自己,介绍给另一个人。
“我是男生,一个长了阴道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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