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羡和沈璧君都没有要立刻办婚礼的意思,按沈璧君的想法,她是一定要等到他们的孩子能打酱油了,可以蹒跚地拖着她长长的婚纱跟在她身后了再办婚礼……温羡对此很不理解,沈璧君这种神奇而又未知的想法到底还有多少?
去机场接程秋月的路上,温羡都略显神秘,始终不搭理坐在旁边的沈璧君的挑逗。
不到一会儿她就觉得这漫长的路程开始有点儿无聊了,连温羡都这么无趣,便没了兴致,一个人靠着座椅,嘴里嘟囔个不停,“唉,这才登记结婚,某人就已经厌倦了他的糟糠之妻啊,啧啧啧,人心难测啊!”
车堵在路上,林邑就停了许久也未动一下,他从前排转过头来,笑得开心极了,“沈小姐,先生怎么会厌倦你呢?”
“是温太太。”沈璧君严肃地给他纠正,然后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程女士的飞机就快来了,我们还赶得到吗?”
“你放心吧。”温羡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不带看她一眼的。
“我放心的很,我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反正程女士挑的是女婿,就怕某人今天迟到了印象分大打折扣喽。”沈璧君见他这般沉稳也还是没谱,表面上装作无所谓的呛他,心里却着急的很,生怕没按时接到程秋月,让她觉得温羡不靠谱可就不好了。
到了机场,她的担心马上就显得多余了。
程女士今天的打扮看起来有够雍容华贵的,跟那些阔太太真是有的一拼,不知道还以为她来相亲来了呢。程女士一见到沈璧君,就立马推着行李过来,她还没来得及接过程女士的行李,林邑就抢先一步接过手去。
“阿姨您好,我是林邑,是温先生的助手。”林邑一个几千岁的人了,装起乖宝宝来竟然这么轻而易举,他礼貌性的微笑更是让人赏心悦目。
程女士笑得花枝乱颤,拍拍林邑的肩膀大加赞扬,“不错不错,这个小伙子长得挺精神的,挺好挺好。”
“程女士…你不能收敛一点吗?”沈璧君在她身后正要偷偷掐了掐她的胳膊,不料被她给躲过。
程女士整理了一下衣领,径直就走到温羡面前,那嘴笑得都快咧到耳后根了,“哎呀,这是温羡啊,来来来阿姨看看,怎么还是这么瘦啊?”
温羡被程秋月转来转去,也好脾气到笑着说,“我吃的可多了,就是不长肉啊。”
“那有空阿姨一定给你做好吃的,保准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程秋月就这样左手一个温羡右手一个林邑便出去了,完全把沈璧君一个人扔在后面,他们才像母子,一路有说有笑,真是叫旁人好生羡慕。
还好沈璧君对程秋月这种喜新厌旧已经免疫了,很难想象吧,她之前居然是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这种其乐融融的氛围一直持续到了预定好的大酒店,林邑和温羡负责把程秋月哄开心了,而她沈璧君就负责吃,今天的菜一半是她爱吃的,另一半就是温羡从她这里打听来的程秋月爱吃的,真是让人意外,这个活了千年的先生别的不擅长,讨好丈母娘倒是一套一套的。
“温羡呐,来尝尝这个,醉鸭,阿姨是最喜欢这个了,一看你就是做足了功课。”程秋月对满桌子的菜很是满意,一个劲儿地给温羡夹菜,把他碗里堆得满满的才罢手,另一边林邑那儿她也没闲着,幸亏沈璧君没个妹妹,不然啊这林邑也不能逃过她的魔掌了。
温羡一直是连连点头道谢,吃起碗里的东西,更是显得格外珍惜和欣喜,沈璧君是不经意看到的,他和林邑望着她们的时候都有同一种眼神,是…羡慕?
也是啊,他们活了这么久,早就没有了父母亲人,只有他们两个是彼此的亲人,彼此的朋友,程秋月这般母爱泛滥得出现了,一定是勾起他们对自己缺失了那么久的亲情的向往了吧,和他们相比,她何其幸运,没有经历那么多的悲伤和痛苦,没有永生的折磨与纠缠,只是从出生到现在都一直活的那么简单,有简单的喜怒哀乐和平凡的人生,就好像已经比他们拥有得多了,比起拥有,更应该说是他们失去的比平常人更多而已。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快吃啊。”温羡给正在发呆的沈璧君夹了一块鱼,又自己抽了纸巾把她嘴角沾着的油渍擦了去。
结婚后的温羡,真的是比任何时候都温柔的要命啊。
“咚咚咚——”一阵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打破了正欢乐的局面,林邑立马起身去开门,来人称是温羡邀约的,他并不认识,便退了一步,让那人进来。
“是你?”程秋月本来还开开心心地品尝着醉鸭,见到那个人,笑容立马僵在脸上,很快就沉了脸,将筷子掷在桌子上,语气很不和善,“你来做什么?”
同样不悦的还有沈璧君,因为她看仔细了,来人正是沈恒,她的那位“飞黄腾达”的父亲。
“温羡,他怎么来了。”沈璧君也放了碗筷,吞了食物后喝了整整一杯水,眼神也只是在他进来时看过他一眼,之后便一直避开了他,她想温羡一定是知情的。
“君君,你别怪温羡,是我,是我求他找机会让我们见面的。”沈恒羞愧的很,一直不敢抬头,他没想到程秋月也会在这里,就顺便转向她,怯怯地说,“秋月你真是一点儿也没变样,还和当年一样…我是说,一样有气质…”
沈恒开始显得有些语无伦次。他对沈璧君母女一直心怀有愧,最希望的是能借了温羡的搭桥牵线,好好弥补她们二人才是,这些年他不是不知道程秋月带大沈璧君有多辛苦,只是他不敢,不敢去看看她们,甚至连抚养费也不敢偷偷给他们,她们怪他,那是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