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他若是把那个,那个……娶进门……”张尚书细细打听过何二小姐平时的行事作风,惊觉到那不就是个脑子有病的疯子么,气得他都不稀罕说出口,只不停地跺脚道,“我就让他滚,把他扫地出门。”
“咳。”谢幸安想起来何矜,也实在是不自觉地难受起来,但还是维持着他翩翩君子的嘴脸,“其实何二小姐,也不是全无好处,她生得的确倾国倾城,还有,还有……”
抱歉,他实在编不出来第二个理由了。
“女子仅以色侍人,并不是什么好事。幸安呐,我还听说,她从小到大都不断欺辱你,找你的麻烦,你竟还能为她说话,足见你的心胸不凡啊。”
张尚书顿觉谢幸安的形象更为高大伟岸,比他的狗儿子强了不知道有多少。
“她一个没及笄的姑娘家,不过年少无知,娇纵些罢了。”谢幸安表面笑得风轻云淡,但在这与此同时,早把何二小姐对他做过的一桩桩一件件事,在脑子里过了个遍了。
他咬牙的声音,张尚书都没听见,还直夸他是个难得的、宽以待人的好小孩。
“叨扰了张伯父许久,幸安也该告辞了。”又跟张尚书扯了些再平常不过的小事后,谢幸安起身拜别。
“好,你既已知道我回京,有什么事,尽可以来寻我,我一定倾力相助。”
直等到把谢幸安送走,张尚书想起来接下来要面临的破事,只觉得脑仁疼。
做个吏部尚书就罢了,整什么还让他兼任国子监祭酒?
这算升迁个屁?还不如在地方州郡里当官省心。
他当然在进京城前早打听好了朝中局势,并为了少惹麻烦,没能免俗地给权阉备上了厚礼。
那个大太监对他的无师自通极满意,特意回了他一封信,信中大概是说,知道他身为国子监祭酒,自然是不多时后春闱的主考官,辛苦了好好干,并附上了一长串需他特别关照的考生名单。
他不是没看过谢幸安的文章,真的拼起实力来,不说是妥妥的状元郎,起码保底也能做个探花。但他十分清楚如今要想活的唯一保命准则,就是对那没根的东西奉承迎合。
谢幸安如果想进官场,科考的确是唯一的途径。
他跟谢璧曾常年互通书信,对方常常夸赞自己这个儿子如何天赋异禀。七岁就能出口成章的谢幸安在旁人看来,长大若中不了个状元,那就是当世《伤仲永》。
再说当年谢家遭难时他也不是半点不知情,只是他当初为了自保,哪敢出手帮忙?至今想起来,确实是心里有愧的。
他即便知道谢幸安的才华出众,但再使劲也只能保证不让谢幸安因太过显眼被挤兑得名落孙山,只能助他身处末流,堪堪榜上有名。至于一甲二甲,早就没指望了。
空有状元才,没有状元命啊。
一念及以后的朝堂,就要成为大太监的亲友团、群魔乱舞的流氓场,张尚书顿时就想辞官还乡不干了。
……
“阿矜,你也在这儿啊!”何矜本想去逛逛胭脂铺子,冷不防被人叫住,转过身去时只看见两个锦衣华服、高门小姐打扮的少女。
粉衣少女嘻嘻一笑,蹦蹦跳跳地过来拉她的手。蓝衣少女轻嗤了声,扭过脸去都不肯再多看她一眼。
不过是书上寥寥几笔带过的纸片人,何矜实在不知道她们是哪位,但她学聪明了,自己当然不会傻缺地去问,就等着对方交代。
果然粉衣少女接下来干脆就抱住她的胳膊撒娇时,蓝衣少女终于忍不住了,轻叱道:“妙怡,大庭广众之下,注意分寸。”
妙怡……孙妙怡?颖国公的小女儿孙……妙怡?
何矜呆愣着一动不动,喉咙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卡住了。
孙妙怡这个人,她是记得的。
因为按理来说,和疯批交好的起码是多半个疯批。但孙妙怡实在是个例外,起码从书中得到的消息来讲,她单纯又善良,人畜无害,实打实一朵盛世小白莲。
这样的人物,怎么能交上何二小姐这种变态玩意的呢?作者大大又没说,她还是表示不知道。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个小姑娘……是让何二小姐害死的。
在原书里,何二小姐失身给谢幸安后,一连好几日处于癫狂状态。她疯魔难安,孙妙怡好心跑来安慰她,反而被她怀疑成下药的罪魁祸首,因为那晚,她只喝过孙妙怡端给她的玫瑰露。
后来孙妙怡就失踪了,过了好些天才在枯井里发现她的尸首。脸都看不清了,只能通过衣裳和头上的小钗辨认出。
遥想当初何矜看到这一段时只想拍桌子骂人。
我知道作者大大你是想突出何二小姐是个疯批没人性的死变态,但能不能尊重一下读者?好歹孙妙怡也是个国公爷的女儿啊,居然下线得那么猝不及防,怎会让何二说弄就给弄死了啊摔!
但不论如何,从没干过亏心事的何矜,正在面对这个被她,啊呸,被她占着身体的何二小姐害死过的小白花,她忍不住害怕了。
何矜不自觉抽动着嘴角,任由眼前的孙妙怡抱着她撒娇,还表示亲昵地摸了摸她的后脑勺。
蓝衣女子又一阵冷笑。
不用说,何矜直接能抢答了,从那简直翻上天的白眼里,便能一眼断定她就是何二小姐的死对头,武清伯的女儿——杜雪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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