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2)

“大人!我父亲虽然脚不灵便,可他会打铁,你买了我父亲可以让他帮你打铁器,我父亲手臂还是有力的。”年轻奴隶听到贩主威胁说扔长河,头磕得更加厉害,卖不出去的奴隶,贩主嫌带回麻烦,会把这些奴隶扔到长河淹死,年轻奴隶的父亲一条腿瘸了,加上年纪比较大,在买主眼里等同于病残,卖不出去的下场就是到长河喂鱼。

“打铁?”楚朝辉微微动容。“是哪一个?”

“就是那角落坐着的。”年轻奴隶看到希望,不顾贩主鞭子,连滚带爬向一个角落,拖着一个年近四十的中年奴隶来到楚朝辉面前,这中年奴隶的两腿走路一高一低,神情木然,被儿子拖到楚朝辉面前才反应过来,跟着儿子不停朝楚朝辉磕头。

“就买下这对父子吧。”郑钰铭鼻子发酸。

“好吧,这个老奴多少钱。”楚朝辉在听到中年奴隶会打铁时,就已经决定买下。

“300..不,250吴币。”贩主大喜,没想到废物也能变财帛。

“大人!买下我们吧!买下我们一家大小吧...”和这对父子一起的奴隶们纷纷跪倒。

楚朝辉没有再发仁慈,付完瘸腿中年人的身价就带着奴隶们离开,丢下一片哀求在脑后。

☆、第 22 章

达城的奴隶交易所很大,交易所大门有四、五间半敞开的房子,那房子就是交易所给奴隶烙印的地方.因为烙印时有奴隶会抗拒,在烙印房子外有十几个拿着武器的士兵警戒。烙印处还承担着另一种职能,那就是收费,烙一个奴隶,买主得付给达城奴隶交易处一金税费。买主购买的奴隶,在此处烙上印后,有烙印的奴隶才会得到达城官方认可,买主的奴隶权才会得到达城统治者的维护。

楚朝辉购买的奴隶,全部是流民为了活下去自愿卖身,这些流民在烙印处烙上印,以后就将成为楚朝辉和郑钰铭的私产,生死都由他们做主,奴隶如果敢违抗主人,达城官方会出动士兵镇压,而当地的平民也不会帮助奴隶,因为大秦法令明确规定,平民帮助奴隶逃脱者重罪,全家贬奴。

这帮即将有主人的奴隶们,在楚朝辉、郑钰铭、吴大和耗子的押送下,乖乖走向烙印处,这些奴隶虽然烙过印后没有了人身自由,可他们却有了生路,可以从主人那里得到食物,可以从饿死的境地里挣脱出来。

烙印就是把铁块放在炉火烧红,按在奴隶脸上烫出痕迹,铁块形状有好几种,有大得让奴隶半边脸都有印记的,也有小得如梅花状。当郑钰铭看到前面的买主选择用大铁块给自己奴隶烙印,而被烙印的奴隶疼得大声嚎叫后,不由头皮发麻,要知道,大面积皮肤烫伤,疼痛是小事,奴隶们很可能因疮口感染而一命呜呼。

“两位知事!要选何种铁块烙印。”交易处的管理官吏对着郑铭钰和楚朝辉作了下揖,每个买主进入交易市场都要先到他这里登记,官吏早从吴大口中得知两人是蔚山君新任命的知事,知事和负责管理奴隶场的官吏品级差不多,都是芝麻小官。

“用那种梅花印。”郑钰铭眼睛在铁块中搜寻了下,指着最小块的烙印要求。

“都烙这种印?”官吏诧异地重复了一句,他一边问一边拿眼睛把二十一个奴隶都扫视了下,发现这些奴隶除了健壮点,没有哪个长得清秀,其中甚至还有一个瘸腿中年奴隶。

“嗯,都用这些烙印。”郑钰铭点头肯定。

官吏心里吃惊郑钰铭的重口味,不过他在交易处见多各种买主,郑钰铭的口味虽然特别了一点,但并不出格,当即便让手下动手给这二十一个奴隶们烙上印记。

郑钰铭感觉奴隶交易处的官吏看自己的眼神异样,又见吴大对自己欲言又止,便悄悄走近吴大身边。

“吴大哥,这烙印有什么讲究吗?”

“奴隶脸上用大块铁烙印记醒目,主家基本都选择那种印记。而梅花印,一般是给宠奴用的。”吴大知道自己两个结拜弟兄不懂其中关窍,连忙把各种烙印用途告诉郑钰铭,如果奴隶是买回去做苦力的,买主不会在乎奴隶们毁容不毁容,只有那些长得比较清秀,买主买回去暖床的奴隶,买主舍不得在他们脸上留下大疤痕,才会选择用最小的梅花烙,那种梅花烙一般是烙在眉心,等烙伤养好,眉头只会留下一个小梅花印记,伤疤养得好的,反而会增添秀色。

郑钰铭只不过是不想在奴隶脸上留下大疤,不想奴隶多受痛苦,却没想到梅花烙印所代表的印记含义,想起主持烙印官吏的诧异神情,郑钰铭脸上通红。

“你在这里看着点,我再到市场里去买一个奴隶。”楚朝辉皱着眉头看着排在他们前面烙印的买家,那买家正用鞭子抽打刚烙上印的奴隶,那几个被抽打的奴隶眼里有着仇恨,如果没有周围士兵的虎视眈眈,楚朝辉估计那买主可能要被奴隶们反抗痛揍。

“哦,你去吧。”郑钰铭正处在尴尬状态,没有细问楚朝辉为什么还想买个奴隶。

二十一个奴隶在交易处烙完印时,楚朝辉带着耗子押着一个魁梧壮汉走来,这魁梧壮汉就是在交易市场引起骚动的那个奴隶。

魁梧奴隶身高有1米76的样子,是郑钰铭和楚朝辉传送到这个世界见到的身材最高大的古人。魁梧奴隶满脸横肉,左半脸烙着个大大的奴字,眼露凶光,光看就显得不好对付。

负责烙印的官吏一看这个满脸横肉的奴隶,发现这奴隶已经烙过印,便只收一金税费,没有给这个奴隶再加烙梅花印。

“你买这个奴隶干什么?看着很难驯服。”郑钰铭盯着在奴隶中鹤立鸡群的魁梧奴隶,不由皱了下眉头。山谷只有他和楚朝辉两个成人,却要看顾二十一个奴隶,虽然有这个时代的法律法规约束那些奴隶,可如果奴隶脾气不是温顺驯服,他和楚朝辉才不敢一下买上这么多。楚朝辉最后买的这个奴隶看着就是危险分子,这样的危险分子放到谷里,他和楚朝辉以后还有没有放心的时候?

“你别担心,有我在,他跳不起来。”楚朝辉眯眼看着在奴隶群里神气十足的魁梧奴隶。

“你...”郑钰铭看了看魁梧奴隶,又看了看楚朝辉,嘴里想说什么又忍住没有开口。

二十二个奴隶被带到了达城客栈,在那里,吴大上次来达城已预订了房间,这些奴隶将在客栈剃头洗澡,换上吴大购买的麻布衣服。

楚朝辉和郑钰铭两人手上有变卖玻璃珠得来的十五匹达城布,吴牧感谢的一百金,徐医者买药的四百五十金,这些钱帛都是存放在吴牧府里中,两人除了拿一匹达城布换成吴币备用,留了五百金整数,其他都让吴大购买了奴隶要穿的麻衣、粮食和一些必备物资,这些东西现在也都存放在客栈,等购买的奴隶在客栈修整一晚后,明天清晨早就预定雇佣的骡车会把奴隶和物资一起运送回去。

在客栈给奴隶们剃头时,奴隶们起了一阵骚动。这个时候儒家伦理虽然还没有形成,对头发的爱惜没有纳入儒家“孝”的规范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句话还没有出现,不过因为华夏民族在黄河流域产生以后,渐渐的形成了属于自己的民族特征,那就是对于头发的爱护。所以这时候的人们虽然没有以死抗拒的态度,但感情上总是不太肯接受。面对奴隶们的骚动,楚朝辉二话不说,只把反抗最激烈的魁梧奴隶暴揍了一顿,那魁梧奴隶虽然身体强健,可被前主人送到奴隶市场拍卖时,已经饿了两天,楚朝辉本身高大,格斗技巧一流,魁梧奴隶在楚朝辉的拳头下,就如三岁小孩般无力反抗。

魁梧奴隶给揍得鼻青脸肿,被楚朝辉硬摁着第一个剃了光头,其他的奴隶看到魁梧奴隶的下场,一个个不敢再有抗拒之意,乖乖排队等着耗子为他们剪发剃光,即使耗子手艺不高,在他们头上留下几道血口也没有吭声。

剃下的头发,连着奴隶们身上脱下的衣服都被焚毁,身上脏得发亮的奴隶们被赶进客栈木桶洗了两次,一个个收拾干净,穿上吴大在达城事先购买的粗麻衣和麻鞋,这些奴隶们总算看着像个人样,不再是奴隶交易市场里的人形动物。

奴隶们收拾停当,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客栈伙计拎上来三桶粟米粥(粟是一种小米),每个奴隶分到两碗,这些长久处在半饥饿中的奴隶们,在有了主人的第一天晚上,终于让自己的肚子鼓了一次。虽然刚开始的剃发让奴隶们抗拒了一下,但接下来的待遇让奴隶们受宠若惊,这些只想能有口粮食不去饿死的人们,没想到自己主人给的待遇如此之好,不但给了换了新衣,还给吃饱肚子。胃和身体都暖和以后,有些奴隶对自己的奴隶生涯开始有了期望,对主人的指令越发的顺从。一顿晚餐和一身衣服引起了奴隶们对生活的向往,不过有向往的奴隶中不包括楚朝辉最后购买的魁梧奴隶。

魁梧奴隶在吃粟米粥时,还没有吃完自己的份额,便抢夺了身边两个瘦弱奴隶的米粥,被抢的两个瘦弱奴隶是那对父子,看着鼻青脸肿魁梧奴隶的凶煞样子,站在旁边的楚朝辉又不上前阻止,已经饿得手脚无力的父子俩哪里是魁梧奴隶的对手,被魁梧奴隶抢去两碗粟米粥后,父子俩顾不得粥烫,急呼呼把仅存的一碗倒进嘴巴。

魁梧奴隶喝了四碗粟米粥,摸了摸圆鼓鼓的肚子,发现看管他的楚朝辉并没有出手教训,胆子不由恢复,晚上睡觉时,自己占了通铺最好的位置,睡在他两旁的奴隶都被他一顿手脚给揍得远离。

“郑贤弟!为什么楚贤弟偏要买那个不安份的奴隶?那奴隶在上个主家手里,就争强好斗,把住一起的奴隶打死才被转卖的。”

吴大在楚朝辉买下魁梧奴隶后,就去找卖主了解这个奴隶的情况,卖主货物已经出手,这个魁梧奴隶是好是坏已经和他无关,当即爽快的把魁梧奴隶的事情说了个详细。

魁梧奴隶本来是平民,因为争强好斗出了人命才被官府贬为奴隶,结果到了主家,依然本性不改,把主家的奴隶欺负个遍,前几天更是打死打残两个,主家本来想处死魁梧奴隶,可想想已经损失两个奴隶,再处死一个就损失三个,心里不甘,决定把魁梧奴隶转卖挽回点损失。

“吴大哥你别管这事。”郑钰铭和楚朝辉相处一个多月,对楚朝辉的脾气性格隐隐有些了解,现在听吴大解说魁梧奴隶的往事,心里微微有了猜测。

“哎!为兄也是担心,怕贤弟们管不住这杀胚,既然你们坚持要用,不如给这个奴隶上了刑具。”

“嗯,到谷里再说吧。”郑钰铭含糊敷衍,如果心底地猜测是对的,那魁梧奴隶根本就不需要刑具管制。

☆、第 23 章

清晨天刚亮,客栈的奴隶们被耗子喊醒叫起了床,奴隶们起床后一个个在客栈水井边洗过脸,便被耗子带到客栈大院里,每人发了一个陶碗,客栈的伙计依然拎来三桶粟米粥舀给他们当早饭。

因为昨天魁梧奴隶抢食,今天奴隶们捧到自己的粟米粥后,没人等粥凉,都不顾烫伤直往嘴巴里倒,当魁梧奴隶想起要去抢夺早饭,却发现奴隶们居然都把自己的份额吃得差不多了,那对父子速度最快,是最先喝光米粥,捧着空陶碗在那舔剩粒。

魁梧奴隶端着抢来的小半碗米粥,恶狠狠地盯了下四周抹嘴巴的奴隶,暗恼奴隶们手脚速度太快,决定以后要给这些家伙们一点厉害瞧瞧。

郑钰铭和楚朝辉选买二十二个奴隶共花费了130金,两人手上还剩下370金,这些钱省着点用,可以维持到谷中有粮食收获的十月,郑钰铭和楚朝辉打算以后每个月继续购买奴隶,这点钱就不够他们开支,两人商量了一下,委托吴牧在达城周围帮他们大量收购棉麻,收购到的棉麻运到南埠,两人准备制造出先进的纺织机,组织南埠农妇纺纱织布,以此套取利润来维持谷中耕作规划。织布能最快产生利润,一个农妇纺织半年,有珍妮机和织布机不要半天就可以干完,农妇纺织一匹布的成本是十二金,由珍妮机和织布机来完成,一匹棉布成本只需要5、6金,有了纺织机器,郑钰铭和楚朝辉等于有了印钞机。

机器纺出的布匹速度很快,但布匹不能全在达城销售,得销往邻国,都在本地销售会破坏达城地区的金融,冲击达城的经济,引起达城贵族们的厌恶,两人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南埠纺织出的布帛销往外地可以有两个渠道,除了卖给外地来达城做生意的商人,另一个就靠吴牧到邻国销售。达城青布在本地一匹可以兑换十五金,到邻国就可以兑换到二十出头,吴牧把达城青布贩到邻国换回金,再用金在达城购买青布,除去路费和开支,吴牧的青布生意获利在百分之三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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