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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该死。

作者有话要说:日六是日不起的,只能日个三。狗带jpg

第44章

醒来, 虞迟自是忘却了一切。朦胧之中,他记得自己似乎好像揶揄了一个人。

但具体的,却是记不清了。

他睡得早, 起得也早。早就网上叫了车,准备把自己的东西带走。这个世界,他孑然一身,除却想要走的道路外, 其他的只是记忆中的留恋。

等等, 先吃点东西再走吧。一楼客厅里, 有人叫住了他。

虞迟正在搬着自己东西到楼下,抬头看了眼。

他可能是刚从厨房冲出来, 依旧系着围裙,冲散了周身的冷峻气息,英俊的面孔倒是有些羞涩。

虞迟倒希望只是错觉, 可他天生对情绪敏感,足以看破那短暂几秒的慌乱。

他不知为何, 竟是答应了。

其实他不太喜欢在其他人家里呆,他很重视自己的私人空间。

挺好吃的。虞迟坐在餐桌上, 夹了一个水饺后,称赞道。猪肉白菜馅, 皮擀的很薄,饺子也包的很漂亮。

家里阿姨包的。赵承轩耳尖微红,解释了句。

话语刚落, 贺鸣海穿着睡衣直接下了楼, 一眼就看到餐桌上两人的身影,以及丰盛无比的早餐,顿时大叫一声:我靠, 哥你今天居然做了早餐?而且你还不提醒我,趁着我妈出去旅游你就不要我了,真是没有兄弟情。

贺鸣海飞快从厨房拎着个小碗,拿着筷子直接坐在位置上,夹了个煮好的水饺。

我和你说,我哥包的饺子是一绝。我家阿姨调的馅就没那个味,可惜他平时忙我都吃不到。你看这饺子皮是不是特别薄,里面的汁更是绝美,反正我是学不会。

虞迟:你哥刚刚骗了我。

他微抬头,只见那人微垂眸,神色竟是有些少许的慌乱,似乎不敢面对这直面的现实。

你吃你的,吃饭还说话。赵承轩勉强定了定心神,不急不缓出声说。

哎呦,我们家什么时候有食不语,寝不言的规定了,哥你平时回家吃饭时不总和我妈聊家常吗?贺鸣海万分纳闷。

他哥,除了对他工作干啥管的严点,生活上简直从不干涉。

虞迟忍不住笑了下。

小傻瓜,你刚刚可是当面戳穿了你哥的谎言,硬生生打了他的脸。

其实饺子真的很好吃。我可羡慕会做饭的,多好的优点。像我一直以来都是厨艺难手,平时回家都是点外卖。虞迟有理有据道来。

赵承轩抿唇,有些出神。

他发现,青年总是能够体谅别人,替他人解围。

他自然是高兴的。

可想到青年在工作中也是如此,全然没有争夺之心,这样的行事风格实在是太容易受欺负了。

正是如此,他才让某位影帝推荐了那位经纪人。

据他拿到的资料,人虽然也有缺点,偶尔过于冲动。可她护短,特能为自己的艺人着想,也不愿自己手下的人受委屈,因而和每一任带过的艺人关系都挺好的。

当然,那位影帝除外。

你总是这么替别人着想吗?眼看着人就要走了,赵承轩终是忍不住问道。

虞迟微怔,笑了笑说:与人为善,总不是什么坏事。而且,我这人也不是谁都愿意讨好的。

他这人眼光高,性子倔,缺点多多。

也就是年岁渐长,才磨去了许多棱角,大多事情看淡了,懒得计较了,才显得有几分好人样子。

年轻时候,还不知道刻薄到哪里去了。

你还年轻,有的是有的是机会尝错?笑话。他们这种名利场,一着不慎,便是满盘皆输。

重新再来,代价太大。

赵承轩沉默了,竟是说不下去了。

他能说什么?以青年的处事准则,自是讨喜不得罪人。

他自己在商场上手段狠辣,却也经常该温和时留一线,十分清楚兔子逼急了也有撞墙的时候。

不到必要时刻,没必要彻底撕破脸。

假的惺惺作态。

你做的很对,我只是有些心疼。赵承轩低声说。

虞迟错愕。

两人都有些陷入沉默,因这突然而来的真心吐露,气氛一时之间凝滞起来。

谢谢。

有你这样的哥哥,挺好的。 虞迟尝试转移话题,扳回正道。

眼看着人走远了,赵承轩才缓缓收回眼神。他走到屋外的观景台,低头看着池塘里新养的鱼。

活水远远从高处的假石流淌下来。

他手里捏着几枚鱼饲料,轻轻洒在水面上,沉默地看着群鱼簇拥,争抢进食。

他不好。

一点都不好。

哥,你来的真的晚。茶茶早就在地方等着了,见他到了,连忙帮着搬着东西。

路上耽搁了些时间,吃了个早饭。虞迟没有解释太多,公寓是简单的一室一厅一厨,装修简单,明亮大方,搬完东西后,他把导演发过来的剧组对接人推给了她。

明天下午见,多带点暖和的衣服。天气转凉,那边昼夜温差很大,保守估计要呆上一个月左右。虞迟交代道。

茶茶离去前,比了个心:哥,你加油,我就不打扰了。

等没人了,虞迟铺好床铺,认命地趴在床边,拿出手机。

他翻开那几段简短的聊天记录,嘴角微勾,他的预感果然没错。

只是,这么羞涩可不太好啊。

虞迟喃喃自语,难得遇到了相貌,身材,人品都如此符合他标准的男人,错过了岂不是可惜了。就算没法在一起,谈个恋爱爽一爽也挺好的。

关键,人不够主动,他也不好意思直球,怕吓到了对方,真真怪难为他的。

可恶。

他的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很快就把时间放在了练台词上。导演亲口说的,台词差了点,他不练能行吗?

剧本里,他的场次严格来说勉强是个男四号。

出场不算多,但还挺关键的。

他很喜欢开场的那一幕,可惜的是并没有他的戏份。

书生徐晃上京赶考,突遇大雨,匆忙之间进了个破烂的寺庙挡雨,庙里却有个老和尚,正在烧火用陶罐煮粥。

不久,又进了个貌美的小娘子。

书生静坐,闭目休憩。

老和尚却有了谈心,讲起了如今世间最出名的一把剑的故事。剑为龙鸣,传闻乃用真龙之血锻造,可斩天下妖魔。

如今神州陈氏王朝,便是靠着这把剑镇守住了天下。那开国之君陈升,正是手持龙鸣,硬生生结束了百年前的乱世。

传闻,那剑是他最要好的一位朋友所赠。老和尚摇头晃脑说道。

我呸。那貌美小娘子站起,扭着腰走了几步,骂道,他那样的人,也配有朋友?真是笑话。

呵,他真心对朋友的方式,便是扒其皮,抽其骨,融其血铸剑,这样的友人,可有人敢要?他若不是披了个仁义道德的假面,就是个十成十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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