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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沈均极力镇定下来,再次跪得笔直时,明焕问道:“后面洗过了吗?”
“回主人,贴身侍奉主人,奴才不敢有一丝懈怠、有一天忘了规矩。”沈均深怕主人觉得他好日子过得太久忘了本分,忙不迭回道。
明焕看着沈均,显而易见,那不是他想要的答案,他说:“再问你一遍,后面洗过了吗?”
沈均只得推翻自己的回答,恭敬地顺应主人的意愿,说没有。
“那就去把你清洁后面的玩意儿拿过来,当着我的面清洁干净。”沈均叩头领命时身体略有些不稳,明焕上下扫了扫,多问了一句之前绝不会在意的细节,“还能站起来吗?”
满打满算,明焕今天处理了多久的事务,沈均就跪了多久,明焕觉得消耗了太多的精力,那沈均感到的劳累只会多不会少。
倒不是明焕时刻不忘提醒二人之间的地位差有如云泥之别,沈均忠心侍的程度不需要任何人来提醒,并且在明焕无心玩弄的时候,他很愿意给沈均家奴所没有的尊荣。
一开始,明焕跟沈均说拿个垫子坐地上也好,搬个小沙发凳坐旁边也好,然而沈均却摇了摇头,说只想跪在主人脚边,整整四年都在想,主人如果允许他跪在身边陪伴,就是最大的恩典,求主人赏他这一回。
明焕见他言辞恳切,是真心想跪着陪自己,也就没有坚持。
工作入神太久,明焕无暇顾及沈均,眼下见他动作有些艰难,才想起来沈均跪的时间属实太长,不知道还能不能一下子站起来。
“能的,主人,奴才能站起来的。”沈均像是急于证明自己似的,“唰”地一下站起,立时一阵头晕眼花,膝盖里面针扎似的疼,难以的抵抗酸软促使他又要跪下去,沈均心底莫大的恐慌袭来。
主前失仪的罪过无非是领一顿鞭子,沈均怕的是主人嫌弃他没用,觉得他娇气,他怕得很。
明焕眼疾手快,下意识地伸出一只手想捞住沈均。
可落在沈均眼里,却以为主人是要给他一巴掌,忙将脸凑过去,哪成想竟被主人揽进了怀里。
“主、主人恕罪,奴才……”沈均惶恐不安地告罪,想要跪回去,挣扎了几下见主人没有放开他的意思,便丝毫不敢动弹,安静等待着主人训话。
“能什么能?能逞能是吧?”明焕不满道,想到刚才沈均的动作,自然知道他是准备过来挨巴掌,于是干脆做个“顺水人情”,不轻不重地给了沈均那么一下,说是扇巴掌,其实更接近拍了拍他的脸。
这种触感太奇怪了,明明没什么力道,却把沈均打得有点懵了,试探般喃喃:“主人……”
他的主人骂了一句“蠢东西”,然后放开了手,沈均再度跪回地上,双腿的酸痛让他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
明焕用脚碰了碰沈均的腿,说道:“腿打直,坐一会儿,能动了就赶快去拿清洗后面的东西。”
沈均虽然不敢让主人多等,但心里又怕再次摔倒,因此老老实实地歇了一会儿,才起身前去自己房间取灌肠工具。
在此之前,明焕给颜溥他们下了命令,让他们都各自回房间不许出来。毕竟,沈均此刻全身赤裸,——明焕不希望这份春光被他以外的人窥见。
沈均走后,明焕也没闲着,起身去了藏酒室,面对琳琅满目整整三面墙的名贵酒水,明焕想了想,挑中了一支由淡蓝色水晶雕刻成小熊形状的瓶装伏特加。
一是因为精致夺目的包装,二来……很简单,伏特加是烈酒。
——这会很有趣。
明焕前脚刚回到书房沙发上坐下,沈均后脚就取来浣肠工具,可见一刻也没敢耽误。将工具整齐地摆放在地上,沈均乖顺地跪在主人面前。
明焕没跟他废话:“洗给我看。”
“是,主人。”
沈均一手拿起胶管,转过身去,上身俯趴在地上,撅起屁股,然后又用另一只手掰开臀缝,以便主人可以看清楚他的一举一动,以及私处的翕张收缩。
沈均的后穴很十分净清爽,没有一丝杂毛,穴口的颜色介于粉红与紫红之间,久未有人造访过,呈现出异常的紧致。如果这一刻沈均敢斗胆看主人一眼,一定能从明焕的眼神中揣测到令他惊喜不已到的满意。
然而沈均此刻只敢全神贯注地为主人表演清洁灌肠的过程,摸索着将胶制的细小端口蹭进自己的穴口,浣肠这件事他做过的次数数不清,但在主人面前自己清洁后穴还是头一次——主人喜欢亲自动手,加上沈均这些年过得太有隐私感因此动作稍显笨拙迟缓。
私处的异物感使后穴本能地瑟缩了一下,终于塞进了一段距离后,沈均侧首可怜巴巴地、带着疑问般地唤了一声“主人”。
装有清洗液的袋子被明焕拿在掌中,显然主人是要亲自“帮”他。
明焕取过胶管的另一端,联通上清洗液,透明的液体迅速肉眼可见地随着导管流入沈均的后穴,即使经历过再多次,微微发凉的液体仍是让沈均腹部有了一阵痉挛。
液体源源不
', ' ')('绝地涌入体内,明焕却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渐渐的,沈均的腹部明显不太正常地鼓了起来,整个上身几乎是贴在地上,面部皱成一团。
其实双方都清楚,目前远远没到沈均的极限,沈均身体的忍耐阈值超乎常人,但明焕今天的兴趣主题不是这个,觉得差不多了,便将小盆踢到沈均屁股那儿,开口放过了他:“排出来吧。”
沈均谢了恩,拖着沉甸甸的肚子,蹲在小盆边,拔出胶管的那一刻,液体争先恐后地流出来,发出不小的水声。
流水声中,沈均羞得无地自容,头死死埋在胸前。
这感觉和主人从前让他在野外撒尿,让他记住自己是个畜生的感觉类似。自己或许真的是畜生吧,总是在主人面前进行排泄般的行为。
明明一切都是明焕的命令,沈均却莫名觉得自己卑贱至极,污了主人的眼。
不一会儿,盆子就接了半盆液体,明焕看了,随口戏谑道:“你自己能流出来这么多水就好了。”
“奴才没用……奴才会想办法做到的,主人相信奴才……”沈均更为自己的卑贱无用感到羞耻了,若不是腹中液体还没排完,早就爬到主人脚下,不停磕头求主人给他一些时间了。
闻言,明焕低笑了一声,做出十分有兴致的样子问:“你要怎么做到呢?”
“奴才……奴才去问医奴,有没有什么手术……”沈均认认真真地思虑着,明焕没等他说完异想天开的计划,出声喝止,“够了。”
沈均以为主人是对这个构思不满意,又急忙想别的提议,“奴才还……”
明焕见他没完了,厉声说道:“你的身体是我的,什么时候轮到你自己想什么乱七八糟的身体改造手术了?”威严的语气压下了内心异样的触动,明焕眼中有嘲弄的意思,“倒不如更简单些,我想用你了,你就把肚子灌得这么大,做完了才准排出来,不就相当于你这条蠢狗自己就能流那么多水了?”
沈均却觉得是个不错的提议,肚子里的液体已经全部排完,他连忙面对主人跪好,叩首奉承:“主人聪慧。”
明焕嗤笑一声,瞥了下那个小盆,眼神示意沈均:“喝了。”
液体清澈透明,沉淀下来后和纯净水别无二致,肉眼下似乎只是一盆普通的水,只不过如果仔细凑近嗅一嗅,还是能闻到医用物品天然的冰冷气息。
沈均舔食过许多次主人的体液,也尝过自己的淫液,因此对这道命令一丝抗拒也没有。一声令下就立刻低下头去,照例像犬科动物伸出舌头,探进水里一下一下地舔舐。
除了舌尖丝丝的凉意和麻痹感,并没有什么味道。
毕竟不是口服的东西,明焕也没有坐视沈均吃下太多,将摆在一旁的伏特加往自个儿的位置移近了些,招了招手,让沈均爬到身前来。
手指在瓶口轻敲了两下,明焕抬了抬下巴,问向沈均:“喝过这个吗?”
沈均抬眼顺着主人有力的手臂、骨节分明的手指,看见了那瓶包装精致奢华的酒瓶——"BelvedereVodka,sBelverBears",是一瓶伏特加。
沈均的酒量并不算好,甚至应该算人群中较差的那一部分,平常连红酒都很少喝,更别提伏特加这种来自战斗民族的烈酒了。
他老老实实地回答:“回主人,奴才没有。”
“不,你喝过的。”明焕却斩钉截铁地说,语调从容淡定,“第一次操你,我给你灌肠,用的就是伏特加。”
这一瞬间,沈均如遭雷击。
他当然不会忘记主人给他开苞的那一晚。
——主人召他上三楼进卧室,他膝行进去时,屋内只有一盏落地台灯散发微弱的暖黄光芒,主人坐在床边,一半被照出模糊的轮廓,一半隐于幽暗之中。
除此之外,床头柜上有放着一支酒,酒身雕出钻石一样的菱形切面,折射出星星点点的光彩,散落在房间各处。
那一晚和今晚确有相似之处,主人冷声命令他转过身去,掰开屁股露出屁眼,他那时乖顺地执行命令,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毫无准备。
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足以让他终身难忘,甚至是他迄今为止,肉体上经历过的最大痛苦。
隐约听见主人打开了酒瓶,然后沈均的屁股就被重重踹了一脚。如果不是沈均知道主人随时会对他拳打脚踢,因此一贯跪得稳当,这一脚想必能把他踹得脸着地,而现下只身体稍稍向前倾了倾,下一秒就立刻恢复了原样。
主人对这份乖觉报以一声冷哼,不耐烦道:“屁股再撅高点儿。”
沈均塌下腰,将屁股撅高到极致,几乎是是正上方,浑身酸软还要尽力将臀缝掰开,姿势难受得他额头有冷汗滴落。
瓶口插进后穴是毫无预兆的,主人没有给他任何言语上的提示,一下就将窄长的瓶嘴塞进他的后穴。
沈均之前没有仔细去瞧,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酒,但他很快知道这是某种烈酒——他的后穴仿佛正在被火灼烧。
沈均听
', ' ')('见酒“咕咚咕咚”地涌入他的后穴,就像滚烫的开水直接浇进肛门似的,他从来没有想过酒精会在肠道引发如此剧烈的疼痛,那时他第一次真正触及了“生不如死”的含义。
唯一值得庆幸的或许是肠道属于黏膜组织,吸收速度异常地快,加上沈均酒精承受力差,以至于很快就醉得晕晕乎乎,痛感被酒精麻痹了许多。
但依然痛不欲生。
不过沈均只记得,主人似乎很喜欢这样的触感,插他后穴插得很爽,要了他很多次,这之后他连续吊了一个星期的点滴。
想来也是,经过酒精侵蚀的肠道充血肿胀,又热又紧又软,还有沈均痛到极致却依旧尽力迎合的哽咽呻吟。
主人理应是极为喜欢那种性事的。
总归主人愿意用他泄欲,是他求也求不来的恩典;主人喜欢玩什么花样,他都应该恭顺执行。
可是……可是……沈均不停地自我洗脑,可心底终归还是惧怕不已,那样的痛感,他无法想象第二次。
一脑袋磕在主人脚尖前,沈均眼泪都被吓了出来,迅速洇湿了地毯,他凄凄惶惶地开口求饶:“主人饶了奴才……奴才真的知道错了,再也不敢妄言了。”
看沈均吓得抖如筛糠,明焕着实有些心软怜悯,认真思考起自己是否低估了从前对沈均造成的伤害,并且直到现在骨子里仍旧“劣性难改”,这么随意地逗弄沈均,即使不是报复而是另一种形态的爱抚,是不是本质依然是一个残忍的恶人?
的确是恶人。明焕毫无负担地想。
其实大可不必区别归类于好人坏人这样无趣的定义,一切事物有趣就行。
就像现在,明焕被沈均勾起了好奇心,沈均是否真的有底线、真的有不愿意为他做的事情?如果有,那是因为什么,就是他现在的兴趣。
明焕心里想抱抱沈均,面上却不动声色,端着漠然的神色质问:“你不愿意?”
这样的语气,这样的问句,一般情况下沈均都会吓得立刻表忠心,但这次下方静默了。时间并不长,但足以让明焕以为沈均是默认了,心中到底有一丝讶异闪过。
然后就听见跪伏在地的沈均出了声,声音闷闷的:“愿意,主人喜欢,奴才什么都愿意。”
终究是条没有底线的乖狗。
明焕“嗯”了一声,打开了那瓶伏特加,弯下腰伸手去薅了下沈均的脑袋,对他说道:“来,把这瓶酒喝完。”
沈均想当然地以为是要用下面喝,默默地想要爬着转过去。明焕晃了晃手中的酒瓶,叫停了他的动作:“用上面的嘴喝。”
还在不停做心里建设的沈均这下如蒙大赦,一瞬地狱一瞬天堂,都由主人掌控。
沈均深怕主人下一刻后悔似的,赶紧双手接过,口中还不停地念叨:“谢谢主人,谢谢主人……”
明焕这才瞧见沈均脸上斑驳的泪水,目光闪躲移向别处,在两腿之间扔下一个沙发抱枕,让沈均坐在抱枕上喝,修长笔直的双腿将沈均两侧围住。
这样一来,沈均的脸正对着明焕胯下。
好在对瓶吹需要仰头,沈均因此避免了想入非非尴尬的境地,却又不敢直视主人,于是喝酒时就闭上了双眼,一颗眼中未落的泪水就那么被挤了下来。
明焕见了,用指腹轻轻揩去,有些无奈:“怎么就怕成这样?我什么都没说呢……嘘,别说话,喝醉了再开口。”
沈均只能咽下请罪的话,继续卖力地一口一口饮酒,五百毫升的烈酒终于见底的那一刻,沈均也已经醉得头昏脑涨、神志不清了。
从耳后到脖颈胸前,沈均原本白色的肌肤都蔓延上酡红,尤其脸颊,红得似要滴血。空气中酒气蒸腾氤氲,沈均黑亮的瞳仁朦胧茫然,明焕分明滴酒未沾,此刻竟也产生了有微醺之感。
无他,这样的沈均很诱人。
明焕伸出手,温柔地摩挲沈均的脸颊,手心的触感一片滚烫。
酒精发挥了作用,酒壮怂人胆,沈均主动用脸去蹭主人手心,醉酒的他完全不会去考虑主人有没有可能给他反手一巴掌,本能地向满怀依恋地呓语:“主人……”
主人也确实没有一巴掌扇过来,恍惚中还听见主人低低地笑了一声。
小狗大受鼓舞,痴迷的目光下意识地去找寻主人,好一阵才聚焦定格到主人的脸,然而视线模糊不清,小狗不由地有些着急,身子不安分地扭动了两下,伸出狗爪子想搂住主人,却在触碰到主人的一瞬间触电般缩回了手。
明焕疑惑地观察着沈均的反应,听他委屈地嘟嘟囔囔:“没有主人的命令,奴才不能碰主人的,不能碰……”
一杯就倒的沈均醉酒后才会坦诚真实,但还没有完全忘记潜意识里的规矩,明焕只好拉过他的双手,放在自己腰间,对他说:“可以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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