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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征握着戒指从售票厅轻快小跑出来,眼前开阔的广场空无一人,桃言溪不见了,只剩摩天轮的倒影在夕阳下持续转动。
仔细找了一圈,电话打不通,这一带又没被监控覆盖,唯一的线索是他手机关机前的定位——本市有名的红灯区。
近百家店坐落在如蛛网般错综交织的小巷中,即使把地图拉到最大,层层叠叠的店名也像麻饼粘在一起,光是盯着屏幕上的定位,黎征就感觉有一大团蚂蚁在身上胡乱爬动。
他曾去过这里的一家店,当时是陪一个执意要体验本地“风俗”的大客户去的,那晚客户点了三个雏妓,其中有一个哑巴男孩和一个小腹隆起的女孩,客户带走了他们,剩下一个满臂淤青的女孩给黎征,黎征领着这个自称已满十六岁的小孩买了跌打药,去宾馆给她开了一间房,没有进屋,自己打车回公司加班。
黎征讨厌这种地方,这也是一开始误认为桃言溪是男妓而对其抗拒的原因。
所以,桃言溪去了这里?谁把他带去了这里?为什么?!
黎征反复责问自己,不知道闯没闯红灯,也不知道车是怎么随便丢在路边的,但当他带着满眼血丝闯入灯火暧昧的小巷之前,忽然变得异常冷静,转身去了大路边的便利店,给门外的流浪汉几张票子,让他去店里买来一把水果刀,一小盒面纸,一瓶清洁剂和一双橡胶手套,然后拿剩下的钱打发了他。
用纸巾一丝不苟地包住刀柄,将刀鞘贴着裤兜放进去,黎征在脑中练习着利落拔刀的动作,像一头眼冒凶光的野兽扎进了深巷。
其实疑问在心底已隐隐有了答案,必须做个了断。
一家接一家地毯式搜索,踢开无数道门,拒绝无数个揽客的妓女,撞开无数个醉酒的嫖客,揍了别人许多拳,也被别人揍了许多拳,当天色渐亮,晨光照进这座迷幻的霓虹森林,黎征嘴角挂着一抹干掉的血,通红的眼睛紧盯着巷子尾部那道厚重的大门,一步一步,如终于找到出口的困兽,朝那间充斥着预兆的酒吧警惕走去,同时小心地为自己戴上了手套。
这一次他没有用脚踹开门,而是将一只手放在兜内的刀柄上,另一只手警惕地握上门把,缓缓推开。
说实话,黎征也明白自己在红灯区闹了一整夜,戴上手套避免留下指纹已毫无意义,但这就像战斗将至的一个仪式,他要像骑士一样,以穿戴着手套的双手,把握长剑,刺入恶龙的鳞片,直接穿透它的心脏,再在它胸口插剑倒下的一瞬间,将小王子拉上骏马,一起奔向天涯海角。
嘎吱,门打开了。
劣质避孕套的橡胶臭味窜进鼻腔,打破了黎征短暂且疯狂的英雄幻想。
迎面走来的并不是恶龙,而是一个长着乳房的裸男。
“生面孔啊,第一次来?”
“桃言溪在哪儿?”
“知道这是什么酒吧吗?”
“桃言溪在哪儿。”
“你想玩点什么?双人的还是多人的?”
“桃言溪在哪儿!”
“哎呀,冷静一下啦,我们都可以陪你玩哦。”
长着乳房的裸男捂着嘴咯咯笑起来,黎征杀意十足的身体完全迈入昏暗的室内,大门在背后重重合上,扇起一股浑浊的风,精液变质的臭味随着避孕套的味道迅速包围过来,店内好几双玩味的眼睛从四方同时看着他。
鸡同鸭讲,黎征绷紧手臂,差点给了面前的笑脸一拳,直到他发现了角落里的男人,正以一种讥讽又悠闲的神色面对他。
是那个企图迷奸桃言溪的摄影师!
两双眼睛对上的时候,对方笑嘻嘻地用拇指抹了抹嘴唇,故意放慢语速,一下一下挑着下巴,将吐词夸张成了慢动作——
“你的桃言溪被日死了。”
把他日死之前,他被我们的尿水和精液灌得像临产的母狗,挺着大肚子说哥哥们的精液好喝。
他喜欢给你戴绿帽,是他亲自跪在地上边舔大家的鸡巴边求我们日死他的。
他现在就睡在楼下,恐怕要用一泡够骚的热尿才能浇活他吧。
摄影师用痰嗓绘声绘色地戏说着,黎征从瞳孔开始颤抖,颤抖,一路颤抖向一把抓住刀柄的指尖,刀锋嗖地拔出一寸,又被掌心一下推了回去,他竭力压抑着在失控边缘暴跳的怒气,冲向了一旁像通往地下室的楼梯。
如果这群人真的对桃言溪做了这种事,他会杀了他们,反正他已经体会过一无所有的滋味了。
黎征跌跌撞撞跑下楼,他路过的地板上洒了一串凌乱的汗水,在他身后,男人们一个接一个大笑起来,刺耳笑声中,摄影师又开始撸动自己过长的包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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