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1 / 2)

remix(混音人生)作者:孙黯少年黯

第15节

他朝我勾勾手指。

我头也不回的大步跨进浴室。

这是最后一次垂死挣扎。

浴室很小,和家里的没法比,墙边摆着一只木头浴桶就占去了大部分面积。我站在那里面,打开花洒,尽情的用凉水冷却我火热的大脑,想把自己洗得干净些,又觉得这样过于小题大做。

不就是跟人上个床。

可是他跟人上过了,我没有啊。

想起先前被他半是诱惑半是引导做的那些,我就口干舌燥的,喉咙里烧得慌。

但我已经没有和自己对话的时间了。

浴室门被他推开,我不是没在他面前一丝不挂过,可我现在忽然想遮挡一下关键部位。

要死。我他妈的为什么忘了锁门。

他站在门口,把t恤提过头顶,脱下来甩在一边,就如这话不是冲我说的。

“跑不了了哦。”

他把我从浅到小腿的水里捞出来,扔到床上。

后背陷进床里的瞬间让我顿然萌生出了一种危机感,忙去抓着床头想坐起身,臂弯那里却卡着他的手腕,使不上力。

亲吻分散着我的注意力,口腔里凉凉的满是薄荷味,体温在情动中不断攀升,他抱住我,让我想爬起来又跌回去,一只手则贴着大腿内侧游移,遇上了有所感应的凸起物。

我投降了。可是碍于那些在他跟前没用的颜面,想要得到抚慰,却又无从说起,手指勾住他的皮带扣,向下拽了拽,传达一种隐晦的需求。他看似也失了耐性,可又没有男人性急时的鲁莽,游刃依旧,有一万种挑逗我的方法,每一种都够把我打回原形。

管我如何苦心修炼,在他面前都好比武功尽失。

我说我想要。

他对牢了我的面孔,照镜子一般看进我的眼底,下面一寸一寸的往里推,刚进去的时候我疼得想咬人,可又不舍得咬他,呜呜咽咽的说着喜欢。这很不讲道理,但我没什么可说。说什么都没用。两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分离出神智,全情投入的接吻,使我心跳得比以往都要厉害,不亚于平日里那些他令我萌生爱意的时刻。

“男人在床上说的话是不能信的。”

他眯起眼,亲吻中舔了一下我的唇缝,开玩笑似的。“可是我爱你。”

“……我爱你。”

这一点儿都不好笑。

我抱着他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和谐版的,你们懂(眼神

第86章

睡醒时我看到他在阳台上抽烟。裸着上身,手肘架在半圆形的围栏上,有刺青的那一面对着我,腰线窄窄的,裤子勒得很低。阳光照在他山脊似的后背上,引来楼下年轻女游客的口哨声。

这里极少见到这么好看的东方人。他也同她们点头致意,把烟头碾灭在玻璃烟灰缸里。

然后他看见我,这个回头的动作似乎经过了无数次的重复才达到如此自然的效果,在四下蔓延的光线里朝我笑了一下。

我太容易沦陷在这样的瞬间里,整个人都酥了。

诚然,我的腰确实有种酥得要掉渣的感觉,让我想下床的姿势进行一半就停下了,一只脚着地,一条腿则是伸出被子外面,好像故意在卖弄风姿,又显得十分身残志坚。

幸好,把我搞成这幅德行的那位,见此情景动了恻隐之心,走过来将我抱起——我在扶着他的肩膀低头找拖鞋的时候,与墙角垃圾桶里湿漉漉的安全套有了三秒钟深情的凝望,差点没站稳——我臊得不敢抬头,听见他在哼歌,嗓音一如既往的低沉浑厚,就是不怎么在调儿上。

我想起他在那时说的话,讪讪地问他,心情很好么?

当然。

他用手指顶在我腰窝上,顶得我迎向他,说话的时候嘴唇在我眉骨上蹭来蹭去,痒痒的。

他说,这可是蜜月中啊。

蜜月中的我哪怕是腰疼也顽强跟他出去逛了夜市,后面几天还去了蜚声海外的圣城和国家公园,来回坐的是海上火车,海岸线本身就是有名的旅游线路,耗在路上的时间便看看沿途的风景,也不觉得浪费。

我们一共呆了五天,第四天在镇子里的民宿借住了一晚。招待我们的女主人是个胖胖的黑人妇女,没有丈夫,穿粗糙的花布做的衣服,会说一点语序混乱但不影响理解的简单中文。

她问我们,你们是uple吗?

我当时不知哪来的暗喜,好像着怀揣着某个秘密,不好意思说出口,又指望着有一天被人用这种方式点破似的。我看了看厨房里的宫隽夜,他盘着两条长腿坐在地板上,我们聊天时,他正给女主人的小女儿修她的拍立得,出卡不顺的问题困扰了这个小姑娘好多天,她为他提着一盏小油灯,踮着脚在一旁观看。

他逗她,小天使,你的相机变成妖怪了,把你的照片全吃掉了,它还说话呢。

小姑娘急得撇着嘴,眼泪在眼眶里咕噜噜的转,奶声奶气地问,那,那它说什么呀?

宫隽夜用一种恐怖的声音阴森森地宣布,它说今晚要吃掉你。

小姑娘哇得一声哭了。

我和孩子她妈:“……”

可我还得厚着脸皮供认事实,是的。

是谁?我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他?

“partner”太笼统,欠缺亲密,而“boyfriend”又太油滑,远不足以阐明他在我心里的地位。

我说,he’sylover他是我爱人。

这个词从我口中吐露得如此自然,以至于我为那份同时上漾的温柔感到诧异。

他说,修好啦。

我扭头看他,想瞧瞧最终成果,却正巧对上他举起的相机镜头,咔嚓一声,掉下一张我托着腮帮发呆的照片,油墨快干时被他捏在手上,硬硬的卡纸甩出哗啦哗啦的轻响,递给我。

我刚看了一眼又被他夺去,煞有介事的说,要剪下来塞到钱包里。

我才不要和你的黑卡安全套塞在一起啊爸爸。

我一边腹诽他的幼稚,一边想找个能随身带着的他的东西,想了半宿。晚上我们睡在女主人精心布草的卧室里,美中不足的是,那有着四根漂亮床柱的大床宽度不足一米八,两个大男人不得不抱在一起。

一旦跟他做过了,任何带有那方面暗示的触碰都让我没办法无动于衷,我使劲按住他往我衣服里摸的手,怕在别人家里弄出尴尬的动静,恼羞地低吼:“你不要让国际友人对我们的生活作风感到不齿……!”

这里的夜晚温凉静谧,恬得一丝风都没有,灯光落下来,屋内那些富有异域风情的摆饰就只剩一片幽微的轮廓。他抓着我的手反剪到背后,这样就把我的上半身困在了怀里,挤上来咬我的喉结,气息细密如丝线般,捉紧我泛热的皮肤。

“你得许我食髓知味。”

何止知味。

他迟早把我偷得一点儿都不剩下了。

返程的航班在次日清晨,到家是下午五点多。

假期结束,他手头的琐事多起来,跟我一样下飞机开了手机,振铃就没停止过。我一手拖着行李一手拖着他去机场外打车,家里才下过一场湿寒的冬雨,树都结了冰,寒潮将至,气象台已经发布了暴雪预警。

我不怕死的提着他的衣领子吼他,你为什么只穿一件羊毛大衣!

他隔着白毛风高洁傲岸地回答,因为我帅。

我差点用围巾把这个美男子勒死。

即便我也认为这世上再没有谁比他的自恋更叫人心悦诚服了。

电话铃又响,他却没接,突然拉住我想缩回口袋里的手,说,宝宝又要弃我而去了。

这么大个人你有什么可委屈的。

我虽这么想着,仍是趁着周围没多少行人,胆大包天的凑上去,在他被围巾蒙着的嘴唇上飞快地亲了一下。

隔挡的毛料保暖且柔软,那余温想必能在他嘴上多停留一会儿。

我说,明年见。

当晚我就回了学校,开始准备接下来一周的考试。

这几天就像被我藏起来了似的,只有我们俩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注释:lover

&her爱人,情人,恋人,情侣personwithwhsexualretions与人有性关系者unarriedlsexualretions未婚的恋人;有性关系的一对情侣personwh爱好者,热爱者此处不一定特指“婚外恋中的情夫”,或者单指“男性恋人”。

第87章

放寒假了,我跟李谦蓝乔馨心约好回酒吧团聚。归心似箭,撺掇得我行李都来不及扔进家门,第一件事是排练好足够煽动的表情,对何故说,何老师,你又胖了。

他气得脸都大了一圈,一边笑骂一边口不对心的给我们三个一人发了一个红包。

时隔半年我们重新围桌一坐,相互打量,彼此都有变化,又好像什么都没变。老实说,我担心的是他俩在一起二人世界的气场太强,把我摒除在外,不过两三句话下来,我就知道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李谦蓝削瘦却结实了,头发染了一层薄灰,与之相比的乔馨心倒是漂亮得很明显,正常的,这个岁数的女孩儿一天不见都要另眼相看。

大学是个重造工厂,专治各种不修边幅,高中时女孩子玩玩头发都会被老师多瞪两眼,一上大学,再丑再懒都注意起形象。我对此不太在意(看我塞满柜子的t恤球鞋基本款就知道),这以前是夏皆的工作,女性对穿戴打扮的方面嗅觉灵敏,我还要成全她把儿子当做体面的小私心;而现在轮到宫隽夜操着当爹的心,就如侍弄花草般定期琢磨修剪,将我从上到下一手包办。

广告上说,这叫“比你更了解你”。

酒吧还是老样子。它就像何故一样迈进三十岁的门槛,不再以改头换面为乐趣,平缓步入事业的稳定期。据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来了个姑娘接替我原先的工作,也是在当地念大学的学生,寒假一放人就回家了,昨天刚走。

何故说,看得出她家里条件不太好,穿着打扮都很俭朴,闷头做事,不爱说话,偶有一次提起老家是农村的,父母年迈,手足众多,她念书已经让务农为生的家庭入不敷出,还有两个半大的弟弟等着用钱。于是临走前他不顾推辞,给那姑娘多塞了几百块,不是什么大数目,撑死值两张来回的车票,但起码能让她宽宽心,过个好年……

我们东拉西扯地闲聊一下午,绝大部分不围绕自身,当我们经历过长大和分别之后,不能总是谈论从前。酒吧开门后又投入工作,有些日子没听乔馨心唱歌了,听李谦蓝说她现在就有一份相当稳定的驻唱工作,在学校那边市中心的酒吧一条街,清吧,很安全,他每晚都去接她下班,两个人沿着曲折的胡同走回学校,或是在沿路的小店里吃夜宵。

他说,我那时会恍惚觉得,我们还只有十四岁,你托我送她回家。她是你同桌,是你们班最漂亮的姑娘,可我和她不熟,没有什么话说,于是我插着口袋跟在她身后吹了一路的口哨,不敢牵她的手。

我和他靠在卡座边上,听那女孩儿在灯下拨着吉他,酒喝罢了,我递支烟给他,不知道他会不会抽,自己也忘了点着。问他,现在呢?

现在?

他伸过头,将燃烧的烟头和我的烟头抵在一处,深吸一口,心无城府的笑。

我说这么多年了,每次牵你手的时候都会心跳,还当是早恋呢。

回到家,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整夜,不停用笔在稿纸上记下歌词。

灵感像流星般稍纵即逝,我要从那密集的闪光中打捞出为我所用的词汇,这是个奇妙的过程,在此之前,它因为种种可恶的原因被耽搁了近一个月,今天却像是解除了枷锁,能够握着笔将想要表达的东西描写出来,几乎到了令我感激的地步。

收笔的时候天都亮了,我攥着最后的耐心把歌词又通读了一遍,感觉眼睛下方吊着两个沉甸甸的热水袋,倒在床上,不出一分钟就不省人事。

日夜颠倒让人格外的乏,我睡到下午,精神上的亢奋让我毅然舍弃了怠懒,醒来冲了个澡就直奔录音棚。

——如果我能不用一个“爱”字写一首情歌。

“我很固执,没有太多故事

像坐末班车,想给你留个位置

你的微笑你的眼神究竟哪个是暗示

数到三闭上眼睛,摸摸我心口的痣

问你一个问题,只能回答“我愿意”

收起没用的顾虑,把美梦熬成蜂蜜

洒上一点紧张一点猜疑一点心跳一点焦急

睡前唱给你听,你在没在听?

‘初次见面’是练习一百次的抱歉,没及时出现

追得好累,错过了你二十年

可不可以付给你初恋

买断你亲吻的所有权

我很失败,不是调情的天才

不说晚安不说喜欢不敢任性耍赖

离你0001米也无法不想你

这是通关密码,这是我的告白”

我去的时候宫隽夜在一楼的健身房里跑步,他进来了,等我唱完。

我的个人情绪代入现实,没办法让自己克制那种驿动。

他什么都没干,就普普通通的坐在我对面,喝一瓶运动饮料,有水滴顺着他的下颚流淌至喉结,被吞咽的动作抖动,迅速地滑落,耳钉和胸膛都明晃晃的,刺青被汗水洇了一层朦胧的雾气。

想必是我的凝视太过露骨,他眼睛微微抬起回望着我,下唇抵在饮料瓶的透明瓶口上,凸显出一种柔然而诱人的质感。

我彻底没心思唱歌了。

他实在不是个认真的人,对待人事鲜有专注严肃的态度,多数时候慵懒随性,看谁都像流水似的过,可那双眼睛却像连着心,总敛藏着与之相反的深情,眨眼慢慢,和嗓音一样附有磁性。

因为太好看了,我在自己的精神试图制止行动之前,就凑上去舔了一口他脖子里咸津津的汗,皮肤表面有运动后发散的余热,肌理细腻。我又把嘴唇贴在他锁骨的下凹处,明目张胆地占他便宜。

然后事情的发展就有些欲罢不能。

他一下子被我点着了,两手从我腰间钻过,拽得我坐在他腿上,带着那一身馥郁的荷尔蒙香味把我搂得死死的,不容挣脱。

圈椅不堪重负地吱了一声,椅子腿摩擦地板,他抱着我滚到地毯上。

我手里捏不住的草稿纸洒了一地。

这是我写给他的歌。

他说,录音棚的隔音效果挺好的。

第88章

事毕我喘匀了气,腿从两边圈着他的腰,坐在他身上歇了好一会儿,才以手捶捶他的肩膀,哑着声音说,让我出去一下。

我的意思是让我出去看看时间,顺便归置一下我可怜的歌词,他却不理睬这祈使句本身,把汗都蹭到我脸上,回道,你先让我“出去”啊。

边说边动了动还埋在我体内的那东西。

我惊呆了。一个人不要脸的程度主要取决于他开黄腔时的语调有多么恬不知耻。

见我被噎得脸红脖子粗,干瞪着眼半天没动静,他笑笑,打横抱起我直奔浴室冲澡。

回来我把这手稿当做给他的礼物保存好,暂时不打算把它公开,出于一种小小的私心。兴许我将来想通了会乐意把它录制出来,或把它送去唱片公司碰碰运气,但我现在只想把它留给我喜欢的人,为了这份独一无二。

情人节那天是大年初六,他有事出差,我在家看家,而夏皆去了单身聚会。

我见过夏皆的朋友们,有些是她在咖啡店认识的,有些是朋友的朋友,还有些缘分始于在洗手间里借过一张纸巾,女人们的友谊常使我匪夷所思。那群家长空有威严之表,实际上就是一群大孩子,早已超出了我对现如今中青年群体的理解,奔放得惊人,包下整间酒吧开派对,叫嚣着“不脱不归”。

“而理想总是丰满的,”夏皆摇晃着一根手指对我说,“事实上一对都没有!noone!……哈哈哈哈哈哈哈有吃有喝有玩儿谁还顾得上谈恋爱呢!”

晚上十一点,那群酒气哄哄的大人回来了,敲开我家门,把完好无损的我妈送进来。我把她搀扶上二楼时,身后的声音忽地蹿高,门口有个三十多岁的叔叔喝醉了,嘴里翻来覆去念叨着旧情人的名字,边喊边哭,悲伤得像一首难听的歌。他满脸的鼻涕眼泪,令人不忍直视,被同行的伙伴赔着笑拖走,到后来有人顺手替我关好门,我都没听清楚那个名字里的三个字具体是什么,可能连他自己都记不住了。

我安抚着夏皆去睡下,又坐在床边陪她说了会儿前言不搭后语的话,隔几句埋头看看手机,不想错过宫隽夜的消息。

最近一条是五分钟前发来的:我是不是要错过咱们俩的第一个情人节了。

我听着夏皆匀速放缓的呼吸声给他回复:如果影响到你赶夜路,那就错过它,没关系。

正说着,夏皆突然把手伸出被子的动静吓了我一跳,反应过度地凑上去,额头上蒙了一层做贼心虚的汗。

“怎么?”

“宝宝帮我接杯水……”

她嘟嘟哝哝地呓语,好似有一只脚已经踏进梦乡了。我松了口气,听命把热水倒好,根据她的指示摆在床头,这才鬼鬼祟祟地退出房间。

走廊灯没开,一片安谧的漆黑之中,手机震动声分外突兀,我问他,你在哪儿?

发完这句话我便站着没动,好像觉得他离我不远似的,这根本是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可我在冥冥中这么预感到了,就像他不给我回应其实是暗藏玄机。人人都喜欢谜底揭晓前的期待,而他最擅长给我惊喜,想要我一直对他保持好奇。

他说,去一楼的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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