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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三年九月,丁惜四岁生日的时候,我终于和丁建业签订了离婚协议。在那个狭窄的街道办事处里,两张椅子,两支笔,那个女人象征性地劝我们慎重考虑之后,笔落协议成,就像当初签订结婚书一样轻巧。一本红皮书一本绿皮书,就是女人的一辈子。走出门口,和丁建业分道扬镳。我照旧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游荡,在一家音像店门口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者,给了他五十块钱。在一个陈旧的小杂货店门口,帮店主把被路人不小心碰翻的糖果整理好,她和我说了几句话。沿途是一排长长的相思树,花已落尽,结着小颗小颗的果实,有些落到地上,形成斑斑点点的污迹。阳光姣好,晒在身上暖洋洋。我在蛋糕店买了一个草莓蛋糕,返回家中。

丁惜的生日宴加上我的饯别宴,在丁家算难得一见的隆重,也算好聚好散吧。毓敏秀掌厨,我帮忙打下手。当她熟练地切好牛肉、生火、上锅的时候,我想起她刚到戏班的那一年。那时候她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台北城市姑娘,虽然丁建国生意失败,曾经有过餐不果腹的苦日子,却她从来没过过还要生火做饭的原始生活。她一到戏班就信誓旦旦地说要承担众人的伙食。那时候王玉桂全心全意扑在丁永昌的病危上,没有多做考虑就答应她了,但是第一天大家差点就饿着肚子排练了。她看到黑漆漆的灶台,足足有一米宽的锅,长半米的铲子以及有大半个人高的米缸就完全愣住了。她痴愣愣地对我说这种东西只在古装片里才看得到,根本不知道在民国竟然还有人会生火做饭。最后是班里心灵手巧的女人收拾了烂摊子,但不服输的她又不能完全置之不理,搞到整张脸像花猫一样只剩下一双灵气闪烁的眼睛了。被我笑了之后又恼羞成怒,追着我非要把我的脸也弄花才善罢甘休。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很轻快,仰起头就能感受到风,风中带着浓浓的花香。从她一九八二年回戏班至今,将近十二年了。她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台北都市姑娘,变成一个柴米油盐和演戏做戏的老查某,已经过去十四年了。这十四年,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依稀记得当年初见她那一眼,穿着蓝色连衣裙、细高跟凉鞋、披着长长的波浪卷发的她,只那一眼,换了我的一辈子。只那一眼,我便溺在那眼眸里再也醒不过来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我们已经认识第十五个年头了。”我说。

她背对着我,手上一顿,片刻之后才应道,“是吗?没想到已经这么久了。”

“是啊,一九七九年盛夏,我第一次见你,现在已经是一九九三年深秋了。”

沉默。她熟练地翻炒着锅里的苦瓜牛肉。

“我还记得那个夏天与以往都不一样,虽然天还是一样的闷热,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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