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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让她别操这个心。(1 / 2)

租妻_作者:落野秋风

租妻_作者:落野秋风

“三爷手里都是大买卖,冯爷不能比,你放心,我养得起你们娘俩。”

没办法,已经到了这,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跟三爷一起碰个头之后,沈茉就很少见他了,常青白日里也一直去顺德商行,经常会带些西洋小玩意回来,说都是三爷送给他们玩的。

倒是闻昭三天两头往沈茉这跑,给她带各色好吃的,还趁着她还能走动,带她去听大鼓。

沈茉听了几回,竟也喜欢上了这边的大鼓,也许是跟常青一起混的多了,她不怎么听那些书生小姐,倒是三国演义之类的听的多。

天津的冬天冷的刺骨,好在沈茉住的房子都备了取暖的铁皮洋炉子,屋子里倒是不冷,就是出门得穿的厚实臃肿,常青怕她累着,特地买了轻软的貂绒袄子。

因刘妈让沈茉天天多走动,说到时候好生,于是沈茉每逢闻昭找她出去,她都没拒绝,反正宋顺跟着她,倒是不担心。

而且,她学会了用那把小巧的勃朗宁。

每次出门她都会把手枪放进手袋的夹层里,她没打算用枪杀人,就是想着,万一遇到个不长眼的,拿着吓唬人也是好的。

这枪有三道保险,她倒是不怕走火。

闻昭也是极为赞同。

“你也就表面上看着绵软,我看你骨子里越来越像你男人了,我还从没见哪个孕妇出门玩还带枪的。”

沈茉不置可否,她也觉得她越来越像常青了。

这是好事。

腊月里,沈茉肚子已经高高隆起,不过她每天走动的多,饮食得当,人没胖,精神也很好,所以照样跟闻昭一起去听大鼓。

只是,腊月十二那天,她听大鼓时遇到一个“熟人”。

那时候沈茉刚听完一段,捏了两粒花生吃,就听有人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沈茉?真的是你!”

沈茉回头,就见一个学生打扮的青年男子站在她身后,脸上尽是惊喜。

沈茉愣了愣,她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不过倒是听出来他有点彭城口音。

“怎么?这就不认识我啦?以前我去你家打碎了你的花瓶,你气的把一把月季都砸我脸上了,你不记得了吗?”

沈茉仔细回忆了一番,好像是有这么回事,那时候她父亲还是彭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家里偶尔会办些聚会,他那些朋友有时候也会带孩子过来。

现在想起来,恍如隔世,而且,她对此人真的没印象了,拿月季砸人的事倒是记得,她母亲喜欢月季。

“我是梁秋河啊。”那青年直接站到了沈茉旁边,结果被闻昭和宋顺同时拦着了。

沈……茉茉,我们能一起吃个饭吗?

梁秋河被这二人给惊的退后了一步。

尤其那男子,目露凶光,满是警惕,看他就跟看个死人一样。

“沈茉,你……”

梁秋河在天津见到沈茉就已经很吃惊了,见她穿着貂绒袄子,出门还带着个保镖,就更惊讶了。

“我……我听说你嫁人了。”

梁秋河有些不自在的动了动脚。

“嗯,嫁人了。”

还嫁了两次。

沈茉想了一阵,她知道这是谁了。

彭城原警务厅厅长梁翰的儿子,父亲还跟她提过两次他,意思大概是,梁家的公子对她有点意思,说过两年说不定要来提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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