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无酒,郗良蜷缩在床上睡了几天,浑浑噩噩,直到被安格斯从温暖的被窝里揪起来,黑色的冬装扔在面前,她才来了精神。
“我能出门了?”
“嗯,把衣服换了。”
郗良怯怯一笑,当着安格斯的面把睡袍解开,肌肤暴露在寒冷的空气里,她不禁打了个冷颤,鸡皮疙瘩也跟着起来了。一件一件穿上冰凉的衣服,纤细的身子还是不由自主地瑟缩,但寒冷阻止不了她要出门的欣喜和内心抱着即将能喝上酒的狂热之情。
一边穿长袜,一边问安格斯,“我的钱呢?你藏在哪里了?”
安格斯若无其事问:“拿钱做什么?”他把她的钱都收走,就怕她趁他不在溜出去抽烟喝酒,再买一堆回来这里藏一点那里藏一点。
郗良穿上长袜,停下来,小脸有几分认真地说:“我要去酒吧,得带钱。”
安格斯轻拍她的脑袋道:“我不是跟你说了要明年下面流血了才能喝酒?”
一听到没有酒喝,郗良的天都要塌了,再加上对他的恐惧,眼泪立即溢满眼眶,哭腔也出来了,“那你要让我去哪里!”除了酒吧,她哪里也不想去,何况他曾说要带她去他家,看看他想怎样,威胁气息和可怕的眼神她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安格斯眼睁睁地看着她泪水直流,黑眸因此带着氤氲雾气,哭着整个人倒下去钻进被窝里缩起来。他停在半空中的手掌无奈握紧,俯身重新把她从被窝里拎出来,耐着性子哄道:“我带你去看医生,懂吗?不看医生很容易死的,你想死吗?”
她怕死,惜命,从这一点上只要不欺瞒得太过分,导致她暴躁起来破罐子破摔,是可以轻易掌控她的。
郗良停止了哭泣,下颌还挂着几滴泪珠,睨着安格斯,“我不用看医生,我从来不生病,我命很硬的。”
安格斯哭笑不得,“谁说的?”
郗良垂下脑袋,嘟哝了一句,“阿秀啊,反正你也不认识。”
安格斯拉她下床,“是,你命硬,但还是要看一下,看完就回来,嗯?”
郗良赖在床边,眨巴着哭过的清澈眸子,颇有一丝狡黠地和他商量,“你给我喝点酒,我就去。”
安格斯当然不会纵容她,毕竟关乎她肚子里那个,想想那天她抽烟喝酒双管齐下,搞得狼狈不堪,他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可是跟她撒了又有什么用?还是要气到自己。
他脸色一冷,目光凛冽,定定地看着她,“去不去?”
郗良很怕安格斯面无表情,尽管还是那张英俊的脸,但笑都不笑的他实在可怖,活像披着人皮的魔鬼,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她屈辱地蹲下身乖乖把靴子穿好。
当司机的爱德华在车里等着,一看见安格斯和郗良出门,他连忙下车打开后座的车门,朝郗良殷勤地笑着。
郗良看着他,眼神冷漠,像在看一个陌生人,然后白了他一眼,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安格斯锁好门,走过来握住郗良的手臂将她塞进车里去,自己再绕到另一边上车。车子开动,郗良无措地低着头,双手放在双腿上互相绞着,将自己缩得像雪地里畏冷的猫儿一样。
安格斯坐在她身边,一双修长的腿裹在黑色西裤里,本就结实、笔直、修长、有力的腿再加上纯黑笔挺的长裤包裹,她不用特意去看,眼角余光也被霸道的黑暗占据,一股压迫感严严实实朝她这里一边倒,令她难以放松下来。
车厢里不算狭窄,足够宽敞,但有安格斯在,郗良连呼吸都变得困难。她第一次和安格斯坐在车上。之前是和江彧志,不过她敢于和江彧志划分楚河汉界,当时的江彧志也没有那天晚上那么不讲道理那么可怕。
郗良自己一个人胡思乱想着,眼神偷偷摸摸斜睨着旁边的安格斯,他靠着座椅背,将手肘抵在车门上,斜支着脑袋闭目养神,一只手搭在大腿上,皮肤白净,手指很长,手背上可见的青筋脉络也是修长干净的,整只手十分具有观赏性。
郗良看着这只漂亮的手,脑海里一幕幕回放的都是这样一只手揉捏自己胸脯的画面,揉得她的胸疼了红了,比他掌心的血色还要红。
她想把他的手剁下来。
安格斯闭着眼睛都能感受到一股深厚的怨念滚滚涌来,源头就在自己旁边,不用看也知道是某个阴狠的傻子心里还没舒坦。
这几日安格斯都没碰她,这会儿闲来无事,本可以逗逗她,但前面还有爱德华在。安格斯还没那么禽兽,喜欢当着别人的面玩女人,良好的教养他还是有的。
驾驶座上兢兢业业开车的爱德华只觉车厢内静寂得诡异,从后视镜里看见安格斯在休憩,他身边的姑娘低着头,不知道是不是在酝酿什么诡计。
郗良捅了人以后,比尔向他们几个有可能要和郗良接触的人嘱咐过,“以后你们要小心提防她,她可不是见血就晕的娇女孩,她会杀人。”
令人不安的车程在郗良打了个哈欠,靠进椅背昏昏欲睡,过了一会儿直接睡过去后,爱德华才感到放松些。
叁人的目的地位于长岛纳苏郡的一座森林庄园。当车子穿过覆雪的橡树林,驶上宽敞的车道时,天空渲染出银灰色的云,爱德华望见远处熟悉的深色建筑,远远可见从大窗里泛出的暖黄光芒,如同一盏盏盛着蜡烛远去的心愿小船。
他开心道:“安格斯,我们到了。”
这座庄园隐蔽、清静、奢华、舒适,是遇见郗良之前,他们在纽约常住的地方,像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