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37节</h1>
亲,你不知道投胎是门技术活吧?
请指教,萌哒哒的鬼老师。
知道六道轮回吗?厉害的人,直接去做神仙。造孽的人,要去地狱,或者投畜牲胎。普通人,投胎要填志愿。要晓得,这年头,每年出生的人,跟每年死亡的人,数量差不多。但是呢,每个人死后,都想投胎到好人家,也就是所谓的拼爹!第一等级,投胎到达官贵人,生出来即便不是子承父业,也是大老板的命,最差也是衣食无忧呢。第二等级嘛,自然是投胎做富二代富三代喽,像我这样貌美如花的姑娘啊,注意是貌美如花,不是如花,但也未必能变成白富美!第三等级,就是拼脸!父母出身或许平平,但若天生能有一副好相貌,未来不管是做明星做歌手做小三做大奶甚至做gay,也有先天优势的吧。第四等级,那就是屌丝,各种悲催惨啊,就不说啦。不过,这些都不算是最惨的,那就是投胎成功以后,又被计生委强制引产了,重新做了胎儿鬼,这下到哪都投不了胎,变成我这样的孤魂野鬼,哭!
真是让人醉了。
阴间的竞争比人间残酷多啦。当一个人死了,必须打败千千万万刚死去的鬼,大部分是老头老太太。最厉害的是中国大妈,往往是投胎中的健儿,欢快地跳着广场舞,挤开所有对手,成功投入女明星的肚子,投入大富翁老婆的肚子,投入优秀妇女干部的肚子,变成可爱的小公主重新来到人世。
可以行贿吗?聊斋里常有的桥段。
嗯,烧纸钱。不过嘛,这年头冥币越做越夸张,全是几亿几亿的美元、欧元、英镑,人民币都被淘汰了!可在我们阴间,所有货币都因此通货膨胀贬值了,就算把整个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搬来,也只够买几卷卫生巾!阴间真正流行的还是硬通货,真金白银,以后给你爷爷奶奶烧纸的时候,记得烧锡箔元宝啥的,江浙沪包邮,还管埋,亲!
好吧,一只萌萌哒的鬼,我只想知道,你想投胎到谁的肚子里?
往年投胎秩序太混乱,导致大量无主孤魂,闹得阴间永无宁日,大量鬼魂把阎君的家给占了,是为占终。所以啊,去年下了一道红头文件,所有投胎都要填志愿,按照当年的全国高考试卷考试,以分数高低决定投胎。去年与今年,阴间高考状元,都是出车祸死亡的大学生啊,被室友毒死的高中生之类。他们投胎到第一等级,好羡慕啊,上辈子苦逼兮兮死于非命,下辈子终于享福了,小婊砸!对不起,我说脏话了。
原谅你。
偶像,你要知道我填写的投胎志愿是谁吗?你猜?
文章和马伊俐的三胎?
不是啦,我要投胎做王思聪的女儿。
晕。
哎呀,但这太难了,去年有十二万五千只鬼填了这个志愿,今年上升到二十八万九千只鬼了!简直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呢!何况人家王思聪现在还没讨老婆,啥时候生孩子都不知道,我这不还在排队吗?
我默默给自己下了一个套,难道这个故事要等到王思聪生女儿才能结束吗?
老王你造吗?
我越发觉得她的可爱,便给她改了个名字——萌鬼。
一只狠猛很萌的少女鬼。
不久,我收到一件快递。
好大好大,快递员用异样眼光看我,拆开是个充气娃娃。
操。
抱歉,这只是个语气助词,不是动词。
充上气,娃娃很是精美。日本牌子,广东生产,模拟东方人少女,穿着一件学生服,栩栩如生。头发像真的一样,皮肤简直吹弹可破。美目流连,顾盼生姿。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抽屉里响起萌鬼的歌声,还是李玉刚版本的!
拿出碎了屏的iphone5,她欢快地说,偶像,礼物收到了吗?
充气娃娃?是你买的?
对啊。
我很愤怒,出离地愤怒,把我当作什么了呢?
当我抱起娃娃,准备扔到垃圾桶,耳边响起:主人!主人!求求你!不要抛弃我!
说话的不是手机,而是充气娃娃,但又是萌鬼的声音。
这可不是日本原装的高科技,而是……我不敢想下去了!
嗨!我就是萌鬼啊。
充气娃娃如是说,眨了眨两只漫画里才有的大眼睛。
你?你?占据了充气娃娃的身体?
对不起,我以为你会喜欢的,偶像。
我把充气娃娃放到沙发上,远远看着她说,这样会吓死人的呦!
可是,我不想自己永远只是个手机。我更喜欢自己是个女孩。如果,我钻到某个人身上,就会侵占她的肉体,驱赶原来的灵魂,这不太道德吧?我还是要做一只有道德底线有正能量的鬼。因此,我只能使用一个没有灵魂的东西,想来想去嘛,还是充气娃娃比较可爱,至少,看上去很像真人哦!说实话,我在网上一眼就相中了她,因为她长得很像我哦——生前的我。
你哪里来的钱?
充气娃娃弱弱地说,我早就破解了你的支付宝密码。
给跪了!谁让我把萌鬼的手机放在我电脑台底下的抽屉里。
但还有疑问,你死亡的时候才十六岁,哪里知道充气娃娃?
因为那是我爸的最爱。萌鬼充气娃娃表情忧伤,嘴角也耷拉下来说,我的爸爸妈妈啊,在我七岁那年就离婚了。我妈给我爸戴了绿帽子,重新嫁人,远走高飞,好多年没联系过了。我爸呢,一直没有再婚,充气娃娃代替了老婆。我家房子不大,却摆满了充气娃娃,各种年代各种品牌以及各种女优,简直是后宫粉黛三千人,可以办个充气娃娃博物馆了。多年下来,我爸也花费了几十万——却比讨个老婆便宜得多!想到一旦会有个后妈来虐待我,我就对充气娃娃充满了好感啊。
你下辈子想做个充气娃娃?
在成为王思聪的女儿之前,也只能如此了哦,亲。
她又眨了眨眼睛说,偶像,如果你喜欢我的话,可以用我。
我却想起聊斋中大量恋尸癖故事,有篇《爱奴》:男主爱上女鬼,刨开她坟墓发现“颜色如生,肤虽未朽,衣败若灭”,便将女尸带回家,“尸即自起,亭亭可爱。探其怀,则冷若冰雪”“乃构精舍,与共寝处。笑语一如常人;但不食不息”。有次男主喝醉,强把酒灌入她口中,结果她吐血倒地身体腐烂,男主“哀悔无及,厚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