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第三更送上~o(n_n)o~)
看厨房里两人在十月天里挥汗如雨地忙着,常然微微一笑,低头问同样看得眼睛发直的凤崇:“要去帮忙吗?”
凤崇一怔,帮忙?自己这样子可以吗?只怕会是越帮越忙吧……
然而,没等凤崇回答,祝文怡就发现了门口的两人,热情地招手道:“正好缺把手,你们快来帮忙!”
凤崇自小起,从未进过厨房。小时候的时间全用来熟读经书、学习武艺、学习权谋,哪有时间去厨房那种地方用功;长大后,开始跟着商队前往西域,过着刀刃上舔血的日子,风餐露宿,厨房对他来说形同虚设;再后来接掌了家主一职,要应付生意场上的事,又要防备凤海天趁机夺权,更是分身乏术。在凤崇看来,厨房是是女人的地盘,外面广阔的天空才是男人的世界。
本来就没有在厨房做过事,甚至都没有在厨房看过别人做事,再加上身体不便,凤崇几乎不能帮上任何的忙,倒是一大尊佛一样地立在那里,很是碍事。
“呶,这个给你。”祝兰台见凤崇不会烧火,不能提水的,便把墙角的一把有些老了的韭菜递给了他,说:“你把上面的黄叶子摘下来就好。”
知道祝兰台是在替自己解围,凤崇感激地接过韭菜,看了看旁边将火烧得旺旺的常然,下定决心一定要将常然家事上的本事也学会。人就是这样,小时候崇拜过一个人,这种折服的心态很有可能伴随一生。再次遇到常然的时候,凤崇觉得恍惚间自己又变成了当初那个懵懂的小小少年,敬畏地跟着老师的脚步,目光里是全然的信任和崇拜。
可惜,澎湃的激情并不能让人在接触任何一个陌生的事物时都能得心应手地对付。
比如现在,凤崇花费了好大的功夫,不过才将那把韭菜解决了一半,还不算上那解决的一半几乎只剩下了一半的叶子。
反正韭菜作为提味和点缀配色的佐料也不需要多少,祝兰台也不点破,任由凤崇自己去跟那把韭菜奋战。因为要给汤勾芡,祝兰台便回身到了旁边里间的屋子里去取面粉,谁知回来的时候,竟让她看到了十分惊诧的一幕。
只见凤崇左手一下子捏住大约十根左右的韭菜,右手手指灵巧地穿过韭菜之间的缝隙,轻而易举地就将左右捏住的韭菜的全部黄叶、枯叶剥了下来。而刚才她进屋时还剩的半把韭菜,如今只剩下了寥寥的几根。
“你怎么做到的?!”祝兰台端着面粉,凑到凤崇面前,惊异地问。
因为祝兰台的突然靠近,让正沉浸在成功的欢悦中的凤崇一愣,而后抬头微笑着回答:“就是将那些黄叶子和枯叶子摘下来啊,你不是这样说的吗?”
祝兰台点点头,心想,她是这样说过,可是凤崇这样择韭菜的速度不会太快了吗!
“是因为学过些功夫吧。”常然没有回头,依旧在专注地看着他管理下的灶火,轻声道:“不然手指怎么会这么灵活。你小时候,身手就不错。”
祝兰台一怔,心想原来凤崇还是个练家子!还没等祝兰台佩服完,就听见凤崇幽幽喟叹:“是啊,只是小时候而已呵……”然后,凤崇便低头默默地看着自己的双腿。
凤崇小时候是学过功夫,甚至功夫还不弱,至少飞檐走壁,使剑抡枪是难不倒他。在通往西域的那条路上,凤崇来来往往数次,参加的对抗马贼的战斗不下数十次,要是身手不够灵活,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可是,凤海天见到凤崇的优秀开始恐惧了,害怕凤崇成为他谋取凤氏家主之位的强劲对手。于是在凤崇第一次带凤浪前往西域的时候,安排了暗杀,而实施那次暗杀的人的军师,就是如今的黄志,当初在马贼中赫赫有名的玉面狐狸。
可是,凤海天千算万算,就是没有算到那些马贼见财起意,看见商队带着的那么多的好东西,不但想要杀死凤崇,甚至还想杀死同行的所有人,以便侵吞货物。因为那些货物的价值,远比凤海天许诺给他们的要多得更多。
凤海天更没有算到,凤崇会为了救凤浪而愿意殒命。正因为此,当马贼首领那一击即毙的长枪刺过来时,凤崇不顾自己的生死,看也不看地直接扑到正被人用大刀砍过来的凤浪,反而因此避开了自己的要害,让那把长枪仅仅是伤到两条小腿部的筋骨,不幸中的大幸,总算是保住了一条命。
幸而,凤海天为了确保杀死凤崇,安排了很多支马贼在那里埋伏。本来马贼就是趋利的,相互之间就如同一盘散沙一般,如今见很快商队的财物就要到手了,便起了内讧。再加上凤家商队的人本来就全都是高手,逮到了机会便凶猛地反扑,终于将那些内讧的马贼打退,还生擒了马贼联军的军师,玉面狐狸黄志。虽然这次的战斗凤家损失了不少的财物,但好在没有大量的人员伤亡。
押着黄志一路回到洛阳,虽然凤崇的腿伤其间得到过治疗,但终究是伤到了筋骨,加上路上的风餐露宿、风雨颠簸,最后还是晚了。凤崇的两只腿的小腿部分的伤痕,终究是难以痊愈,成了个半瘫子,出行多只能靠着轮椅。
在得知凤崇的腿伤可能一辈子都没法痊愈之后,凤浪自责万分,黯然离家出走,满世界地去找灵芝仙草和名医给凤崇治疗腿伤。其间凤浪曾经回来过几次,但都是留下药材或是名医,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当初绑架祝兰台的那一次,是凤浪四年来第一次跟凤崇“面对面”,还隔着一层马车的帘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