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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擦肩而过(1 / 2)

抱歉亲们~有些章节有点拖沓,所以某人顶着锅盖上来改动啦~不过不用担心,只是删去一些无关紧要的情节,不影响大家阅读新章节滴~~群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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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凤博犹豫不决,凤崇叹息一声,直接挑明道:“你是说黄志吧。他这个人啊,难得跟我顶嘴,唯一仅有的两次却都是因为祝姑娘,你是怕他对祝姑娘存了别样的心思,因此对我的安排不满吧?”

凤博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黄志这个人别的我不敢说,单凭他一身的侠肝义胆,是不会因为此事就转投别人的。对于祝姑娘,或许他内心深处有一份责任吧,毕竟护送祝姑娘去洛阳的事,是他接手的,若是祝姑娘真的出了事,他也于心不安……”

凤崇好笑地抬头,止住自己的分析,对凤博说:“你还是个孩子呢,跟你说这么多有的没的的。”

“我都快十四岁了!”凤博不满凤崇将自己当做孩子一样看待,挺胸辩解道。

凤崇笑道:“单凭你这句话,就足以说明你还是个孩子!”见凤博还想反驳,凤崇摆摆手,脸色有些倦怠地说:“你快回去休息吧,记得明早早点出发。出去后将我的计划告诉黄志,顺便让他自己挑选留下寻找祝姑娘的人选。但是,记住了,黄志必须跟着我们一起离开!”

凤博领命退下,顺手将门带上。

直到两扇大门“嘎吱”一声合在一起,隔绝了外面的世界,凤崇心底的忧心才浮现在脸上,忍不住呢喃:“祝兰台,你究竟在哪里……”

此刻,祝兰台正饥寒交迫地缩在凤崇缩在的市镇的街角,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希望碰到熟悉的面孔,却一次又一次地失望。

祝兰台也是到了这个叫双龙的城镇上想要买食物时才想起来找银子,一摸自己的袖带,却发现里面装典当首饰得来的银子的荷包不见了!

祝兰台当下大急起来,眼下已经到了洛阳的地界,即使找不到凤家的商队,自己靠着荷包里的银子还是可以雇马车到达姑妈家,可是如今不但跟凤家的商队走散了,连自己唯一仅有的银子也丢了,那自己以后该怎么在这个陌生的城镇生活?

祝兰台想了又想,估计是在马车颠簸的时候,袖带里的荷包滑落下来,而自己又忙着带着卫英逃命,所以一时之间竟然也没有察觉到。

祝兰台摸了摸全身,最后,手停在了挽住发丝的那根银簪子上。

将银簪子拔下来,一头的青丝立刻倾斜而下,垂到了祝兰台的腰际,像极了一匹柔软的上等锦缎。

银簪子很细,甚至比一根筷子还要细一些,却只有大半根筷子那么长,一端因为常常带着,在发丝上磨得光亮圆润;另一端是三朵简单却精致的桃花,从顶端往下依次缩小,最顶端的桃花花心精细地雕着几根花蕊,花蕊上附着一层淡淡的金漆,中间最为粗壮的花柱上有一个小孔,小孔里穿过一根结实细小的丝线,丝线的底部缀着一颗小小的圆润的珍珠,一荡一荡的。

祝兰台握紧银簪子,想了想,又将一头的青丝挽起来,用银簪子固定住。

祝兰台打定主意,不到万不得已、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决不能典当这根银簪子,因为,这根银簪子是自己唯一带在身边的娘家的陪嫁,是父亲还在世的时候,托工匠给自己打造的,图样还是母亲亲手画的!

什么都可以丢,唯独这根银簪子不行!

这样想着,祝兰台吞吞口水,将头发随便扎起来,插上银簪,捂着干瘪的肚子,拖着简单地敷上草药的伤腿,沿街寻找着凤家的商队。

夜晚来临的时候,祝兰台一无所获。不得已,祝兰台只好蹲在街角,希望有奇迹发生,希望凤家的商队一下子就出现在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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