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蒙德进入了李察的时代,含义已经和歌顿时期完全不同。
歌顿当年有着无以伦比的个人魅力,将天赋实力都是一时之选的十三骑士收于麾下,他和战士们一起奋战冲杀,一起喝酒喧闹,那时的阿克蒙德战士都有不俗的个体实力,但也以贫穷闻名。
而到了李察时期,以圣构装师的庞大资源作为支撑,阿克蒙德战士们个人实力依旧,装备方面却是脱胎换骨,一个个都武装到了牙齿,就是普通部队装备水准都直逼大贵族的亲卫队,战力直接翻倍。
带上五万大军,可就沒什么办法走捷径了,只能老老实实从地面上开过去,而这种方式,原本也是李察的目的之一。
就在这个时候,地平线上烟尘升起,一队骑士飞速而來,这队骑士打着三个家族的旗号,奔近之后就放缓了速度,然后在一队阿克蒙德骑士的引导下來到李察面前。
看旗号上的家徽,就知道是两个子爵和一位伯爵,他们三人的领地恰好在李察的行军路线上,这次出征,李察按照惯例提前通知了他们,说是提前,也只是提前了几个小时而已,所以三位领主來得非常匆忙。
看到阿克蒙德的庞大军容,特别是普通战士也身披闪耀着淡淡魔法光辉的盔甲时,三位领主都悄悄地吸了口凉气。
为首那位上了年纪的伯爵策马來到李察身边,恭敬地问:“殿下,您这次出征是为了”
“我在勃拉姆斯的领地丢了点东西,现在要过去调查一下。”李察淡淡地说。
伯爵和两位子爵都倒吸了一口冷气,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勃拉姆斯侯爵可是个大人物,因为和光明教会高层的密切关系,在圣树王朝中许多公爵也不愿意得罪他,可是李察却要到他的领地中去‘调查’。
这种调查,还不如直接出兵征服。
伯爵是圣树王朝的贵族,此刻脸上的笑容就显得有些不那么自然,而且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后只憋出两声干笑。
李察挥了挥手,一队杀气腾腾的骑士就将三名领主送走。
一天之后,李察的大军已经出现在勃拉姆斯领的边界,这里有一座小镇,镇上驻扎着一营剑士。
小镇位于往來商路的要地,十分繁荣,且是一处重要的税点,因此这里的驻军,在侯爵私军中的地位也很重要。
李察此时走在大军之前,遥遥已经看到了路上的关卡,一营数百名剑士全部出动,列阵封锁了道路,队伍中央则是几名骑士,看这架势,摆明了是不准备放李察过去。
这一次伴随李察出征的,是血之圣骑士森马。
李察向守关的部队看了一眼,就淡然地说:“勃拉姆斯这是想要试探我的决心啊,森马,去让他们知道一下吧。”
森马娇媚慵懒地打了个呵欠,说:“我去,这也太给他们面子了吧。”说完,很有些不情不愿地策马向前。
在血之圣骑士身后,又有百名骑士策马跟上。
在关卡前,数百名剑士傲立不动,可是眼中都开始有了惧意,他们是轻甲剑士,而森马带出來的是重装骑士,哪怕双方等级相当,百名重骑也可以把他们轻松击溃杀光。
身为军官的几名骑士也有所动摇,惟有最中央一位满脸横肉的骑士丝毫不惧,傲然说:“别怕,我们可是圣树王朝的人,谅他们也不敢真动手,这种小场面,老子看得多了,兄弟们,都给我挺直了,只要把他们拦在这里,就是大功一件,回去我让我妹妹去和侯爵大人说说,人人都有重赏。”
听了他的话,剑士营的人显得心定不少,随即一个个开始再次露出,属于高级战士的傲慢之色。
看着森马和她的骑士渐行渐近,这位骑士高声叫道:“站住,这里是勃拉姆斯侯爵大人的领地,非经允许,任何人不准擅入,违者后果自负。”
骑士的声音洪亮高亢,气势十足,仿佛即使远方李察大军扑天盖地而來,他也全然不惧,甚至还脸有傲色。
森马遥遥地用慵懒的声音说:“我家殿下要到这里办点小事,你们也敢拦路,狗眼难道都瞎了。”
骑士脸上阵青阵白,立刻就挂不住了,呛地一声抽出长剑,骂道:“一群乡下來的土狗,我管你家殿下是谁,你又知道老子是侯爵大人的什么人吗,这是圣树王朝,不是你们那乡下地方,人多又怎么样,除非你们想和圣树王朝开战,否则的话就都他妈的给我乖乖在这站着,至于你这个**”
啪的一声,骑士的脏话嘎然而止。
森马不知何时已到了他面前,长长的骑枪飞起,狠狠甩在骑士的脸上,竟然以骑枪准确地抽了他一个耳光,把他抽得从马上倒飞出去,混着几颗牙齿的鲜血飚出数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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