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里,坐在陆捷旁边的年轻人瞪大了眼睛,好奇道:“一句话没说就把你给淘汰了,难道你得罪他们了?”
说话的这个年轻人名叫李默,是个语言天才,精通四国语言,当时看上他,就是冲着他的语言天赋。
来公司之前李默是个十足的宅男,每天除了背词汇就是在家翻译小说,依靠这个赚钱,年收入能达到十万块,算得上是份白领工作了。
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尽管李默语言天赋惊人,却不善言辞,据他自己说,小时候是个小结巴,说话不利索,有社交恐惧症。
因为社交恐惧症,李家父母给李默介绍的几个女朋友全都没谈成,女孩都嫌他不会甜言蜜语,没有生活情趣,是个书呆子。
就是因为这件事,李默被父母逼着出来找工作,让他多锻炼,适应这个社会,适应和人的交流,目的是为了治疗他的社交恐惧症。
可是李默应聘了好几家企业,待遇都很不错,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等到用到李默的时候,这家伙却怯场了。
据说,当时李默所在的公司来了个女客户,是个外国妹子,长得十分漂亮,老板不懂外语,于是让李默跟在后面做翻译。
结果这厮见人家女孩长得漂亮,说话立马不利索了,就连不懂外语的老板都感觉到不对劲,女客户更是大跌眼镜,就这样,他丢掉了工作。
来公司时,李默也不避讳,把自己那点事情全盘抖落出来,我当时就明白过来,这家伙是没打算能够留下,跑来面试只是走个过场。
但我对他这样的人非常感兴趣,没有赶他走,而是决定把他留下,慢慢调教。
我坚信一条,没有人天生就懂得社交,会说漂亮话,都是在社会中摸爬滚打一点一点历练出来的。
听李默问起,陆捷这才叹息回答,“当时我也纳闷呢,心想,我虽然长得没有咱智哥这么帅,但穿着得体啊!”
陆捷这话才一出口,在座的人都愣了一下,诧异的看向我这边,而我更是如坠云端,注视着陆捷。
“难道你早就和咱智哥认识了,那你干嘛舍近求远,还跑去别的公司应聘?”李默一脸疑惑。
陆捷尴尬的笑了笑,干咳道:“没有,我只是打个比方,表达一下我当时的心情,其实我当时心里想的认识古仔,但咱智哥的颜值比古仔一点也不差呀。”
说到这里大伙都忍不住噗呲一声笑了。罗琳笑骂,“你这个小马屁精,我还以为你是王总的什么人呢,下次没事别吓唬人,快说重点。”
陆捷红着脸朝我笑了笑,继续说道:“我当时心里不乐意,就问他们原因,结果有个人告诉我,说我的观察力太弱了,连他们摆在桌上的茶杯是空的都没发现。”
一听是这个原因,我顿时有点哭笑不得。
很明显,那些人都是习惯摆谱的人,遇上了算是倒霉。
“人家不是找员工,是在找马屁精呢,不过,你小子这拍马屁的功夫一点也不含糊呀,今天要不是智哥在这,我们可就算是被你给忽悠过去了。”文书恬打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