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麟儿不依不饶拉孙擎风的袖子,怯生生地喊:“孙前辈。”
“听不懂人话?”孙擎风一抬手,他穿的衣裳放在箱里许多年了,或许已遭虫蛀,猛地被拉扯一下,袖子竟被扯断了。
金麟儿尴尬地捏着一截断袖,把一碗水递到孙擎风面前,道:“菜好像有些咸,你多喝水。”
孙擎风反应过来,是自己“小人之心”了,面对这一碗水,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干脆就着金麟儿的手,把水一气喝光,末了,还道了声:“唔,尚可。”不知是在胡乱评价什么。
金麟儿又盛了碗水,放在桌上,重新坐好。
他夹起一块肉,放到水里涮了两下,尝过味道后,露出满意的神色,而后如法炮制出另一块,夹起来送到孙擎风嘴边,说:“孙前辈,虽然地窖里的盐多到吃不完,可以后还是少放些吧。”
他渐渐摸到了孙擎风的脾气,没有直接说菜太咸,而是委婉地说:“吃多盐了,就要喝很多水,要烧水,还可能尿床,太麻烦啦。”
“我不会尿床。”孙擎风吃了这块肉,面色缓和许多,虽仍僵着脖子,但也点了点头,“你这娇生惯养的,昨夜怎敢饮那畜生的血?”
“我不想让你受苦,什么事都愿意做。但是,如果可能,我还是不想……”金麟儿犹犹豫豫,怕把话说出来,又会惹怒孙擎风。
孙擎风斩钉截铁道:“不可能,想都别想。”
金麟儿用双手捂住眼睛,支支吾吾道:“我能不能,只喝畜生血?”
孙擎风莫名其妙:“你捂眼睛做甚?”
金麟儿从指缝间偷偷看孙擎风,道:“我怕看见你生气。”
“你不看我,难道我就不生气了?”孙擎风听到金麟儿的回答,只觉啼笑皆非,根本气不起来。他看着金麟儿,目光有些复杂,摇头叹了口气,道:“初习《金相神功》,不须日日饮血,只要每隔五日,饮下三合。”
金麟儿:“三合血,有多少?”
孙擎风:“小半碗,要不了人的性命。”
金麟儿皱起眉头,一张小脸苦哈哈的,因为双眼灵动有神,让人一看就知道,他内心正在天人交战。片刻后,他终于想到一个折中的办法,问:“我能不能喝自己血?”
孙擎风嘴硬心软,听到这句话,实在不忍心逼他喝血,耐着性子说:“这两日发生太多变故,真要一件件解释给你听,怕你越听越糊涂。你只要明白一点,历任金光教主,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但凡有别的办法,都不会饮人血练功。然而,世事岂能尽如人意?你爹难道不比你聪明,他都想不出别的办法,你又能做什么?从你接受金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会被人误解,前路难行。但我明白你,我会伴你一生一世。”
金麟儿并不能完全弄懂孙擎风的话,只觉得这话里面,藏着三分悲凉、三分傲气,剩下的四分,是温情。他心里很是感动,泪水又在眼眶里打转。
孙擎风以为金麟儿难过得想哭,再退一步,道:“其实,喝畜牲的血练功,并非不可,只是……罢了!且暂如此,等到练不下去的时候,再说。”
“孙前辈,你真是个大好人!”金麟儿欢呼雀跃,跳起来想要抱住孙擎风。
孙擎风被夸得猝不及防,耳朵根子发红,撤步躲开,又伸拦腰抱住金麟儿,免得他摔个狗啃泥。他很快放开金麟儿,不耐烦道:“你收拾碗筷,我出去做些陷阱防御。”
孙擎风怀抱灭魂剑,向外走去。
一阵风从窗缝里吹入,油灯闪烁,险些被吹灭。
孙擎风在门边停步,取出在地窖里找到的细金片。但见他把三块金片摊开,摆在掌心,继而用力往墙壁上一拍,再松手时,金片就已被牢牢地嵌进了石砖的缝隙中。他再拿出一颗夜明珠,用金片作为基座,把亮晃晃的珠子固定在墙壁上。
须臾间,整个石屋尽为莹白的冷光所笼罩。
金麟儿抱着两个碗,向前跑了两步,忽然停住,抬头望着孙擎风的背影,道:“孙前辈,你要去……”他本想问孙擎风要去多久,请他千万别把自己扔在这里,但又觉得孙擎风不会做这种事,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了,硬生生拗成一句:“山中夜凉,你不要去太久,要小心些。”
孙擎风靠在门边,回头看向金麟儿,笑道:“半个时辰。”
“我等你回来!”金麟儿一笑,露出那颗才长了一半的门牙,忙不迭地收拾起来。
杏花沟人烟寥寥,春至杏花漫山遍野,冬来白雪苍茫无垠,夏秋两季俱是清爽宜人。石屋边的听雪泉从不断流,四季昼夜俱是声若佩环丁当。
春去秋来,寒冬又过。
孙擎风和金麟儿安居其间,转眼已过了一年。这两人性格天差地别,可相依相伴许久,不知不觉间,竟被明媚的山水揉在了一起。
金麟儿渐渐适应了孙擎风的脾气,发现他的本性不是暴躁易怒,而是万分随意,无论做什么,都像是在应付差事,颇有些活着就是为了等待兑现那“两百年之约”的意思。
孙擎风的作息毫无规律。
他每日睡到日上三竿,非要等到金麟儿肚饿,开始哼哼唧唧,他才慢腾腾地爬起来切菜做饭。
金麟儿年纪小,习惯早睡早起,起得早自然就饿得快。刚开始,他不敢吵醒孙擎风,总是乖巧地趴在床上,眼巴巴地等。
后来,他实在扛不住肚饿,就轻手轻脚地爬起来,自己在灶台边忙活。可惜他出师不利,因为个头不高,第一次烧水,就不当心被炉火烧到发尾,甩得脑后的小铃铛叮叮作响,急忙抱起摘菜的木盆往头上浇水。
木盆梆地掉在地上,孙擎风被惊醒,提刀冲上前来,只见金麟儿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身上湿淋淋的,挂满了菜叶子。
自此而后,孙擎风再不敢睡懒觉。
孙擎风做饭马马虎虎。
他总能切出形态各异的菜,不管水是否已经烧开,就一股脑地往里面放料。直到半生不熟的饭菜,让金麟儿腹泻了三次,他才终于吸取教训。
自此而后,孙擎风必先亲口尝过,确认所有吃食都已熟透,才敢把饭菜拿给金麟儿吃。可他做的饭菜,仍旧不尽如人意。米饭不是太稀,就是太干,菜肴不是太咸,就是太淡。
孙擎风声称,自己住在白海雪原时,很少吃饭,早就忘了饭菜的味道。
金麟儿自然不信,笑说吃饱喝足是人间至乐,就算是把背过的所有书都忘了,也不该忘记美味。
孙擎风却说,父亲信佛,自己从小就很少吃饱。后来进了军营,因为鬼方畜生常常来犯,他更是饥一顿饱一顿,只要能填饱肚子,从不求饭菜美味。
当时是夏天,孙擎风半躺在窗边的小榻上歇凉,被风吹的舒服,刚刚闭上眼睛,就感觉到小腹上忽地一沉。他睁眼开眼,只见金麟儿蹲在小榻旁,用手轻轻摸他的肚子,对着他的独自吹气。
金麟儿笑说:“孙前辈,等我长高些,再长高那么半截手指长,我给你做饭,每天都做好多吃的给你。等到百年后,我不在了,至少你还能记得这些味道,顺带记起我。”
孙擎风面上不动声色,厨艺却是逐日增长。
金麟儿极易满足,总会开开心心把饭菜全部吃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