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不禁沉下眼,勾起了嘴角——这个亦正亦邪的克丽丝林……
才25点好感度啊……布鲁斯韦恩这家伙真是块难啃的骨头。林千沙看着系统通知有些沮丧地摇摇头,不过好感度难增长倒是在情理之中,因为他还有个直喜欢的青梅竹马,瑞秋道斯。
从林千沙搜集的资料上看,这个瑞秋道斯是个在哥谭为数不的正义人士,身为助理检察官的她最大梦想就是将所有的罪犯关进监狱,不过那些罪犯总能找到各种理由,譬如请个心理医生来鉴定他的精神问题。按照法律,如果罪犯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是不能坐牢而应转移到精神病医院,所以,道斯小姐几乎没法将那些本来挺正常的罪犯送进监狱。
不过她还是在坚持不懈地与哥谭黑暗势力斗争,拒绝受贿。个女人在哥谭公然在了与大数哥谭人敌对的位置,除了勇气可嘉之外,林千沙不得不感叹句,她这过于正义的办法在哥谭是不适用的。也许换个城市可以,但在她周围人她的上司没有个人的手是干净的情况下,她的叫嚷声过于微弱了。
何况,哥谭的那些老大们,想要除掉她简直是易如反掌。
聪明、知性、富有正义感,简直沐浴在哥谭稀缺的阳光下的女性,是内心充满城府及阴暗的布鲁斯喜欢的类型?林千沙摸了摸下巴,随手将到手的珍珠项链上的追踪器扔掉,还是说,身处黑暗的布鲁斯渴望着靠近光明?或者,是因为那段儿时失去父母前,和瑞秋在起的快乐无忧无虑的记忆,让布鲁斯特别珍惜她?
看来得不停地在布鲁斯面前刷存在感啊,要不然他很有可能就跟着瑞秋道斯小姐的石榴裙跑掉了,那么她找谁要剩下的这60点好感度?
看着自己手里厚厚沓资料,林千沙挑了挑眉,直接将它们烧得干二净。
第二天,林千沙走进报社,就发现自家原本在她强压下还算干净整洁的报社现在变得乱七八糟,不知从哪个废弃家具回收厂里弄来的木质无靠背椅子代替了原来的办公椅,咖啡机不见了,甚至连相机都只剩两台。
……这是遭遇小偷了吗?林千沙嘴角抽,赶紧拉过现在荣升为明星记者的亨利:“搞什么啊,我们报社被小偷光顾了吗?”
“不是,老大,这是强尼提出来的馊主意,他说什么既然那个韦恩要来我们报社看看,那就把这地方弄得可怜点,说不定他同情心泛上来,就会丢给我们报社点钱。”亨利愁眉苦脸回答。
林千沙掌拍向自己的额头,她差点忘了这档子事,但这群吊丝的馊主意真……看到土豪就像见到狗粮的狗,立刻装可怜摇着尾巴吐着舌头跑到腿边,简直……太丢脸了,如果被那个腹黑的土豪知道了,指不定他会怎么嘲笑堂堂世界大盗猎人的报社这么穷酸。
“全都给老娘闭嘴!”林千沙越想越觉得脸上没面子,“不就是个布鲁斯韦恩吗?!瞧你们个个眼睛放光有没有点出息!你们还像个新闻界人士吗?限你们半个小时内收拾干净,慢了哪怕是分钟,这个月的分成少10%!”
“嘶……克丽丝,你平常对待自己的员工也是这么凶吗?”在整层楼被林千沙的狮子吼吓得寂静无声时,角落里个调侃的声音传来,林千沙脸上的表情立马僵硬了——是布鲁斯韦恩那家伙!
原来,布鲁斯在林千沙来之前,老早就来到了报社,不过他带着墨镜和鸭舌帽,穿得普普通通,看起来没什么特别,又称自己是来找这家报社的总编爆料的,其他员工见惯了神神秘秘的访客,便将他遗忘到边,继续为哥谭之子的来访“精心布置”。
林千沙面无表情地看着拿下墨镜的布鲁斯,突然间笑了,转头对身边彻底傻了的亨利猛地踹,将他的魂踹回来。“你去拿笔记本做记录。”她平静道,然后随手拉过了旁边另个人,“你,拿着相机。”
“拿……拿相机干嘛?”也许林千沙平时雷厉风行的女王作风太过深刻,就因为离她近了点而被莫名其妙点出来的汉子有些结巴道。
“拿相机还能干什么,你在和我开玩笑?”林千沙微笑着,眼神凌厉地瞥了他眼。那人个机灵,立刻抓起旁的单反。
这时,林千沙才带着职业化的微笑,笑容灿烂地迎上布鲁斯,很友好地和他握了握手:“很抱歉让您看笑话了,韦恩先生,我的下属缺乏管教。不过,这也没办法,因为做我们这行的,根本没有什么利润,现在,越来越的人选择看电子新闻,很少有人会花钱去买份报纸,所以他们工资少干活又累,我能体谅他们的辛苦,他们已经把《哥谭都市报》当成自己的另个家,他们这样做,只是想让我们的家变得好而已。想必您也能理解吧,热心的韦恩先生?否则您也不会在资助我们之后,又想来到这里,体验下媒体工作人员的生活环境,并乐意给他们点改善。”
闪光灯亮起,照下了正在握手的两个人。
旁亨利奋笔疾书,在心里不禁为自家boss的机智和无耻点了32个赞。在韦恩亲眼目睹了这些员工的恶劣行径的情况下,还能把这些想钱想疯了的吊丝们说得如此高尚舍己为人也只有自家说谎不脸红吹牛不眨眼的美女老大了。她这样说,又照了照片做了记录,如果韦恩拒绝捐赠,不久之后的报道就有损他的公众形象啊。
看着林千沙如此心安理得蹬鼻子上脸笑面嫣然的阴险样子,布鲁斯眼角抽,勉强笑道:“当然,我能体会他们的苦心。事实也正是如此,我打算再为我老同学的报社捐赠10万,以改善辛苦的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环境。”
作者有话要说:回头默默数了数存稿……
马丹我得开始压缩剧情了啰嗦党没法活了……o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