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32节</h1>
不在必要的时候偷?他怎么把生意做大的?
蝙蝠侠这些哥谭义警们关心的犯罪事业都太宏大,才没人会打扰他在哥谭巷的一方小天地。
而且,他一直认为自己算得上半个好人——因为偶尔他还接手打捞尸体的工作, 打捞那些从哥谭大桥上跳下的失意的自杀者、被推下大桥的受害者、当然, 时不时还有些倒霉蛋, 正好碰上哪个超级反派攻击大桥(这可太常见了), 就这么失足落水的无辜者。
打捞尸体这种活计,“垃圾”强尼一向只收别家一半的钱——他无比唾弃那些敲诈死者家属的同行, 那些赚死人钱的人都太过分了。
而像汤姆这种码头弃尸,他一向连看都懒得看一眼——这是城市警察和环卫的工作, 不关他的事。但, 这句尸体看上去稍显高档的穿着,还是在他走过的前一刻吸引了他的注意。
看来今天运气不错, 天降横财啊。
“垃圾”强尼二话不说, 走到尸体附近, 左右看看无人注意后, 开始伸手掏这具尸体的钱包口袋。
这是个还挺白净的男孩, 最多不过十八岁, 但“垃圾”强尼在码头混了多少年了?看过青少年尸体太多太多,内心早就不会触动。
他摸到了一支奇怪的小棍子, 无聊;又摸到了几枚或金色或银色的硬币,这是什么游戏币吗?咦,等等,都是真的,但这年头金子也不贵了,凑合卖吧……
最后,他从尸体外套的内袋摸到了一本破旧的本子。
“切……一个小穷鬼。”强尼啐了一口。
但本子虽然外皮破旧,芯儿还都是白纸,没人写过字。算了,拿回家吧,还能记个账,“垃圾”强尼这么想着,他一向最擅长挖掘垃圾们最大程度的再利用。
然而,等强尼回到贫民窟的家中,拿起从角落随便翻出的一只不太出水儿的笔,使劲儿在第一页白纸上写到——“7月6日,入账三枚金子五枚银子,和一个破本子。”
这破本子质量看起来不错——老东西质量都很好,他这么用力划,纸张一点儿都没破。
让他差点儿直接大喊出声,并把本子丢出去的是,本子上的字逐渐消失了,随之在白纸上浮现一行新字(还是花体)——“你好,我是汤姆。写字下手轻一点!”
“这他妈是什么玩意儿!”强尼腾地站了起来,凳子都给撞倒了。
“等等,”他摸着下巴,盯着日记本自言自语,“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可以把它卖个好价钱了?会聊天的日记本……嗯,就骗那个哪个傻子说这是新开发的人工智能!”
而这个本子似乎不用在上面写字,就能知晓面前对象内心的秘密。
因为白色的纸页上又浮现一行字,“不要卖我!我可以教你赚钱的秘密……”
“垃圾”强尼嗤笑一声,都懒得对它写字,“凭这句话就想骗我,你以为我第一天来哥谭?我自己都拿这句话骗过不知道多少蠢货了。”
他合起本子,想到自己能骗的钱完全无上限——就看他怎么吹牛逼后,心内美得不行,以致于直接吧唧一声亲在了本子上,“小家伙,让我教你一个道理——哥谭人最不信任两样东西,天上飞的红披风、和会自主思考的任何物品。卖你卖定了,一个写字会自动回复的日记本,我要卖给那些有钱的寂寞寡妇!和不敢跟妹子说话的技术死宅!”
日记本:很生气!等我复活,就第一个来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