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说实话, 逍遥派众人对于李秋水会看上狄青一点都不觉得惊讶。
狄青生得俊俏, 面如好女, 即便面上刺了字也丝毫不损他的俊秀,偏又带着几分沙场下来的凛冽肃杀,半分不显柔弱女气, 可以说正正好好戳在了李秋水最喜欢的那个点上。
至于其余什么狄青身无长物家底贫薄, 什么常驻边疆少回京城之类让别的世家小姐望而却步的缺点李秋水可是半点都不在乎。
脸好看就行, 李秋水的小金库丰厚的很,养个男人绰绰有余。
大宋可不是千百年后成婚还要讲究个两情相悦的时代, 李秋水把人打晕了带进宫找皇帝一说,男未婚女未嫁,皇帝两边看看觉得不错, 狄青醒了问问也没什么意见——狄青对成亲本来就没什么看法, 只不过他人生中九成以上的时间都消耗在了战场上,他又没有女性长辈帮着张罗, 也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那前些年传得甚嚣尘上的他和西夏公主之说纯粹就是被西夏放出来扰乱军心的,那西夏公主他总共就远远见过一面,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成家立业, 既是皇帝赐下的婚事, 总不会害他的。
不久之后, 李秋水就带着十里红妆风风光光嫁给了狄青,婚后跟着对方去了北疆,倒不是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之类的,而是开在北疆的榷场她准备参一股, 可不得亲自实地考察一番。
婚后第三年仲彦秋就把象征逍遥派掌门地位的令牌交给了李秋水,他本身是打算用当年天机子留下的那枚八宝指环,但是想了想还是自己又刻了一块令牌,将那枚指环戴在了手上。
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枚指环还是在自己身边放着比较好,这种超脱世俗的宝物总会带着些棘手的小麻烦,他倒是无所谓,他这几个徒弟可脆弱得很。
逍遥派的掌门交接没有什么仪式,也没有什么预兆,就是去北疆看望李秋水新出生的小儿子的时候顺手就送了出去,就跟隔壁村子谁家生了孩子随手送两个红鸡蛋过去一样。
这时候巫行云还在开封抄着鸡毛掸子上蹿下跳地教训皮得上房揭瓦的长子包繶,次子还要有十几年才能揣进肚子里,有妻有子万事足的包拯在书房里嘲笑单身至今的公孙策,无崖子跟庞统较着劲在东南沿海改良战船,一个两个逍遥弟子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逍遥派就这么换了掌门。
幸好他们门派在江湖上没什么名声,不然可真是要闹笑话的。
好了好了,那些陈年往事暂且按下不提,先说现在的事——
苏梦枕调动金风细雨楼的势力帮助段延庆平定了大理的内乱,作为交换他获得了相当丰厚的利润,实际的如大量金银珍宝,良田土地,虚一些的还有段延庆在以后交易时让出的份例,虽说只有不起眼的几分利,但仔细算下来却也是一笔令人心惊的财富。
这一笔生意之后,金风细雨楼的发展迈向了巅峰,说是当今江湖上的第一大势力也不为过,往年因着金风细雨楼与朝廷的合作关系背地里还有人会诟病两句朝廷走狗之类的话,但是现在却无人再提。
苏梦枕种下了一颗种子,耐心地栽培,一点一点浇灌,看着这颗种子发芽,生长,从幼苗长成参天大树,开出繁花似锦,又结出硕果累累。
理论上,接下来应当是收获的时节了。
但是苏梦枕却在收拾行李。
他早就已经过了鲜衣怒马想着功成名就的年龄了,骨子里还有几分文人特有的莫名其妙的浪漫主义情节,自觉功成身退后就开始心心念念地想要遍游天下寻一处合心意的地方归隐山林。
当年若不是大局初定京城还需要他坐镇,等到局势稳固他的身体又不行了,只怕早八百年他就已经寻摸了个山清水秀的山沟沟隐居了。
索性现在也不算晚。
轻装简行,青布马车装着简单的衣物和碎银,拉车的马也是随处可见,仲彦秋懒洋洋打着呵欠说他自找麻烦,却还是陪着他在外头晃悠了许久,最终落脚在了北方群山中一处小山村里。
起了几间瓦房,买了几亩耕地,他们俩谁都是不会种田的,便佃了出去收租子,苏梦枕兴致勃勃地把一间屋子改作了私塾,教着附近村子里的孩子读书识字,仲彦秋则成了这周边十几个村子唯一的大夫。
北方男风少见,但对于苏梦枕和仲彦秋住在一起村民们并没有多说什么,也不敢多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