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母亲的责任作者:冰水中的鱼
“情不自禁就可以去破坏别人的家庭么?别侮辱情不自禁这个词了。”不少村民作为证人上庭作证,他们无不是在韩景惠的这边,都对沈秀珍格外的不齿,罗西子的大儿媳金美京说:“你叫景惠姐姐的时候,你吃着她做的食物的时候,难道没有点愧疚么?殷振燮你这么年吃的用的住的都是景惠父母的遗产,你有什么资格去卖掉景惠家的房子?”
“殷家家境不好,殷振燮结婚上学用的都是韩家的钱,大家都知道,没有韩家,他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成就,当年要不是跟我当事人韩景惠女士结婚,他们家根本不可能继续支持他求学,那可不是笔小费用,要不是前阵子帮韩景惠女士盘算名下资产,看到她父母留下的存折上只有支出没有存入,大家都无法想象这个女人付出了少……真是畜生都不如的东西,忘恩负义也不能这样啊!因为年轻漂亮家室好的女人就毫不留情的甩开对他有恩义的妻子……虽然之前骂人的这些话有违背个律师的职业道德,可是我还是很想说。同时我也相信法律会给予有罪的人应有的惩罚。”律师也是接受委托之后,看到了韩景惠的情况,对她同情不已。甚至还提出了好的意见,甚至在韩景惠提出希望李世奇跟他实习的时候,也没有拒绝,他无法想象这么个柔弱的可怜的善良的女人以后的生活,所以只能尽量的帮她争取。
同时他对沈秀珍的印象非常的坏,他继续说说:“沈秀珍女士从高中开始就经常去我当事人家里吃饭,甚至仗着年纪小,常常口个姐姐的叫着,她亲眼见证了我当事人跟殷振燮先生之间的感情,却因为羡慕,就……殷振燮先生服兵役期间,沈秀珍女士也看到了我当事人抚养孩子的艰难,可是她却完全没有任何的廉耻,跟丝毫的道德,为了心中的嫉妒跟羡慕,跟殷振燮先生发生了感情,并进行了接触,甚至秘密生下女儿,事情曝光之后,两人甚至过着夫妻的生活,对外也是夫妻的称呼……有诸证据,还有证人,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
上午10点30分,法院对殷振燮沈秀珍通奸罪进行了判刑:殷振燮通奸罪名成立,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个月。而沈秀珍通奸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因为还有孩子需要哺乳,缓刑两年。沈秀珍殷振燮二人重婚罪名成立,两人有各自了年的刑期。
11点整,殷振燮韩景惠离婚案审理结果出来:殷振燮自愿放弃对女儿殷雅俐瑛的抚养权,并次性支付六千八百万韩元作为赡养费跟教育费,另外两人所居住的房子以及土地本属韩景惠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韩景惠父母遗产不属于殷振燮施暴毁坏的家具家电,必须由殷振燮给予赔偿,合计八十万韩元。韩景惠父母存款会根据银行给出的记录,殷振燮必须将其在出轨之后所支取的全部还给韩景惠,加上之前的教育费,大约五千万韩元。同时沈秀珍也对韩景惠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法院判处她赔偿韩景惠的精神损失二千万韩元不吵。总计亿三千八百八十万韩元。
为了让殷振燮放弃雅俐瑛,韩景惠还专门去找了殷振燮的父母,让他们说服殷振燮放弃雅俐瑛。而此时因为韩景惠将他们高告上法庭,殷振燮此刻已经恨极了韩景惠,他觉得自己这么年真是看错韩景惠这个人了,对雅俐瑛也有些迁怒,加上沈秀珍的陪伴,还有殷芮莹的存在。因为韩景惠给沈家说了自己失去女儿,她会闹得沈家比现在惨,到时候即便是沈秀珍嫁给殷振燮,也永远不会有平静的生活,于是在沈家的干预下,殷振燮很干脆的放弃了雅俐瑛的抚养权。
这个案子备受瞩目,韩景惠属于受害方,又是弱势群体,加上律师给力,所以到时判决的相当的公平,何况殷振燮主动放弃女儿的抚养权监护权,让人鄙夷不已。所以就连法官都向着韩景惠。韩景惠在殷振燮愤愤不平中记起自己之前对他父母说的话,如果不把女儿给自己,自己真的会杀人……当时殷家人惊恐的眼神。至于他们是如何劝儿子的,自己可不管,达到目的就好了。
“大叔,大婶,这些天很谢谢你们,要是没有你们,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姑姑给我来电话了,让我带孩子去美国,雅俐瑛还小,语言问题越早解决越好,我也已经决定带着雅俐瑛离开韩国,我个离婚的女人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会被人指指点点,为了我们雅俐瑛,我都必须离开。”事情了结之后,韩景惠就跟殷振燮还有殷家彻底翻了脸。看着殷振燮脸悲愤扔过来的支票,韩景惠毫不介意拿着判决书跟支票去银行转到自己账户名下。完全不考虑这张支票是谁出的,事情办完了,她也该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