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浑身雪白,洁白的毛发上没有一丝脏污,两只眼睛红通通,三瓣嘴粉嫩嫩,整体看上去胖乎乎又毛绒绒,的确很讨爱好毛绒绒人士的喜欢。
“再可爱也不能把它带进厨房啊,我正在做饭呢。”沈朝歌回头专注手上的工作,顺便说道:“你要养的话,我屋里有以前家政课编得竹笼子,妈你看着锅我去给你拿下来。”
可沈真芸却道:“我不养啊。”
“啊?”沈朝歌疑惑出声,狐疑的转头看向沈真芸。
“你该不会是——”沈朝歌睁大了眼睛,想到了一种可能。
沈真芸颠了颠手上的兔子,露出对它的份量满意的微笑:“这兔子是我一个朋友从乡下带回来的肉兔,送了我一只。团团你看它多肥,身上的肉一定很多!”
“我最喜欢兔子了,又好看又好吃!”
沈真芸说完,沈朝歌眼角微微抽搐,上次沈真芸说喜欢哪个动物时,还是在吃烤乳鸽的时候。
“团团,这只兔子就交给你了,你爸爸说想吃麻辣兔头,我想吃酱香兔,菜谱我都给你找好了!”沈真芸略带得意的说道。
说完,沈真芸把兔子放到案板上就要出去,沈朝歌连忙叫住她:“等一下,妈!”
“交给我?你让我宰这只兔子?”沈朝歌指着兔子的手指都有点发抖。
“嗯呐!”沈真芸点点头,忽然又想起来,“哦,差点忘了,你晕血,不过我给你准备了护目墨镜!”
沈真芸从胳膊上挎的包里掏出一个滑雪用的护目墨镜,“戴上这个就不会晕血了。”
沈朝歌表情僵硬起来:“妈,你想得真周到。”
“那当然!”沈真芸挑挑眉,得意的笑了一下,“我还要和人视频说点事,厨房就拜托团团啦。”
沈真芸很干脆的就转身离开了。
沈朝歌无奈,他看了眼汤锅中熬煮的排骨,将炉灶转成小火慢慢炖煮,随后戴上了那只滑雪墨镜。
不知道自己即将迎来什么命运的兔子安静的趴在案板上,沈朝歌拿起菜刀,隔空对着兔子的脖子比划了一下,突然愣住。
天啊,我怎么忘了,我从来没杀过鸡宰过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