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整整一本的游记,都是在写一个地方,谁看了不心里痒痒,想亲自一睹为快呢?
就连圣人都特意把贾赦叫进了宫,晃着那本游记询问:“那先秦遗迹,真如这文中所绘?”
贾赦木着一张脸,眼观鼻鼻观心:“回禀圣人,臣并不曾亲眼见过。”
圣人有些不满:“你不是才从交趾回来吗?”
——因为怕劳民伤财,朕已经放弃出巡了,现如今只想耳朵过把瘾,难道连这也不能满足吗?
贾赦无比诚实地回答:“圣人,臣是个大老粗,还是个不爱出门的大老粗。再者,林大人发现这遗迹,是在臣回京之后。”
说白了,那就是:我就一宅男,就算这遗迹早就发现了,我也懒得去看。
圣人鄙视地看了他一眼:“亏朕还以为你也算个雅人!”
也不怪圣人会有这种想法。
他自己喜爱金石,贾赦虽然曾是京城出了名的老纨绔,却也是出了名的金石有道,圣人天然就对他有一分好感。
贾赦想了想,诚恳的说:“对臣来说,出入琉璃厂,不算是出门。”
——为了爱好出门,那能叫出门吗?
那是回家呀!
圣人无语,万分嫌弃地挥了挥手:“行了,这儿没你的事,回去吧。”
“那……臣就告退了。”贾赦施礼过后,退到大殿门口,一溜烟儿就跑了。
其实,圣人一开始想叫的是帮忙出书的连闻声。
但转念又一想,连闻声从小到大,除了游学的时候,根本就没出过京城,更没去过交趾,这才作罢,把目光转向了贾赦与王子腾。
权衡之后,他传召了贾赦。
第一贾赦与他有着相同的爱好;第二,王子腾毕竟是武官,他贸然从京畿大营把人传过来,说不得便要引起骚乱。
可谁知道,这贾赦却是一问三不知。
如今,圣人也只能眼巴巴地等着更多的人到那先秦遗址游玩儿过后,有更多文章诗词传世,他也跟着过过干瘾了。
然后,没两天,一条消息就从京城流出,以极快的速度往全国辐射。
——圣人看了林如海整理的文集,对先秦遗址心向往之!
要说,这世间比文人效应传播的更迅速、效果更好的是什么?
是上行下效。
无论这消息是从哪儿传出来的,有几分真假,都不耽搁有大批的人捧臭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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