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狐蝠被放在盘子面前,她动了动鼻子,将最近的一块苹果抱在手里啃了一口。唔,她想阿福了,她想布鲁斯……家里的进口水果了。
“我叫克拉克,我给你取个名字怎么样?”男人低声温和道,他思忖了一会儿,“蝙蝠的话,叫贝蒂怎么样?和蝙蝠的昵称就差了一点。”
人类修士的品味真可怕,安德莉亚啃着苹果,点头肯定。
名叫克拉克的男人准备的苹果比较酸,肉质也没有韦恩家的细嫩,不过好在水分还算多,也足够新鲜干净。安德莉亚没怎么挑剔,毕竟能这么快找到一个好去处也不容易。
她发现克拉克每天都不修炼,在他坐在窗边晒太阳的时候,那些日华就被自动吸收入体内了。千年蝙蝠精看得目瞪口呆,难得克拉克是天生道体吗?
唉,谁让狐蝠活了一千年也不知道什么叫外星人呢?
在和克拉克住一起的第三天起,安德莉亚决定喜欢这个年轻人。克拉克的公寓不大,只有一间卧室和一个卫生间,最多就搭上半个阳台。房子虽然没有韦恩庄园大,但胜在温馨整洁。每天早上,克拉克都会给自己烤两片吐司,煎一个鸡蛋和一片腌肉。虽然狐蝠强烈怀疑,他也就只会做这个了……
嘴里叼着面包,克拉克手起刀落地切完一小盘新鲜水果,和干净的水一起放在狐蝠的新家边——安德莉亚终于想起来自己是一只蝙蝠,她需要倒挂着睡觉了。
“我晚上再给你买香蕉,贝蒂,再见了。”克拉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接着匆匆在三原色紧身衣外面披上外套,戴好眼镜,带上公文包就出门了。一直要到晚上才能回家,有时候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克拉克直到深夜才打开门瘫倒在床上。
但克拉克总不会忘记给她买新鲜的水果。
安德莉亚喜欢看着克拉克打字,就像她喜欢在休息日的午后,挂在克拉克的身上,和对方一起沐阳在阳光下。克拉克吸收着太阳的力量,安德莉亚吸收着克拉克的。
直到那天晚上,克拉克精疲力竭地回到家,平躺在床上,小狐蝠轻轻飞到克拉克的胸口上,蝙蝠翼轻拍着结实的肌肉,她在克拉克身上闻到了熟悉的血腥味,她确定那是布鲁斯的。
克拉克认识布鲁斯?不,这不是重点!
炸毛的蝙蝠精示威性地露出小小的尖牙,在超人胸口上不安愤怒地拍打蝙蝠翼。超人露出迷茫得神色,他伸手想摸摸贝蒂,却差点被咬了一口。
他倒是不担心被咬伤,超人主要担心自己的蝙蝠会崩掉牙齿。
“你把布鲁斯怎么了,你身上为什么有他的血味?!”狐蝠用人类听不懂的语言发出声波,安德莉□□绪失控地尖叫道,“你把他怎么样了?!”
作者有话要说:安德莉亚喜欢超人的气息,也很喜欢克拉克这个善良温柔的好人。但她深爱的还是布鲁斯,所以……她炸毛了。
以及DC的时间线很乱啊,忧桑……所以不管了。我这里的设定是这一章老爷28岁,迪克9—10岁,大超24岁。
而老爷25岁回到哥谭,两年后收养迪克,并且和正联第一次合作。当时才刚工作的22岁的超人提出建立正联。本篇故事是从正联成立一年多时发生的……so我说明白了吗?
6、炸毛 ...
布鲁斯怎么可能是克拉克的对手呢?
安德莉亚想着,连自己都不一定能对付得了克拉克呢。那强大又具有威压性的力量,她亲眼见过克拉克会飞,速度很快,眼睛会放出红光(给自己修胡子),还会吐出冰雪(上班来不及了,替他的麦片粥降温用)。
如果克拉克要伤害布鲁斯,布鲁斯怎么逃得了呢?
小狐蝠在颤抖,她嗅着那浓郁的血腥味,刺激得她忘记了——克拉克并不是个坏人。相反,他温和体贴而善良,他从不用自己强大的力量伤害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