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维手上的铅笔啪嗒掉到了桌上。
傅锦之挑了挑眉,用手指截住了往自己这边滚来的铅笔,用两只手指夹起,干脆用左手转起了笔。
目光跟着在傅锦之修长手指上飞旋的绿色铅笔,潘维的喉结动了动,强作镇定:“哦……哦。”
傅锦之转笔的功夫很不错,大概是在转笔界都属于学霸那一挂的。就算是左手,他也能从大拇指出发,堪堪转到在小指上旋回来,中途还能在无名指和中指之间打个花儿,非常精彩。
潘维觉得自己的脑子一瞬间有点儿当机。
他们上次在这儿,那天要告白?
潘维用自己卡顿的脑子慢慢回想,想了想那天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我,我是不行的啦,不是说同性恋什么的……”
哗擦,没有一点点防备。
“你那天,生气啦?”潘维看了看旁边都在各忙各的工作人员和客人,根本没人往他们这边瞟,这才讨好地伸手,两只手指快步”走“到傅锦之手边,蹭了蹭再摸了摸。
傅锦之转着笔歪头:“你说要是那天我真告白了,我们俩是不是就掰了?”
“怎么可能!”潘维立马下意识地反驳,动静大得旁边的人都转头过来向这边予以注目。
潘维朝他们了个抱歉的手势,这才继续和傅锦之说话,这次手就直接干脆拉上了傅锦之的。
两个人的指尖缠着,互相触碰。
“我可能,会先揍你一顿,然后再把你弄回家。”
他当时并没有自己喜欢傅锦之的自觉,但确确实实的是知道自己是绝对不想看着傅锦之难受的。不管是当时遇见了那群人还是后来傅锦之发来的短信,都让潘维觉得非常不爽。
其实要不是那次傅锦之拉住了自己软下态度来撒娇让自己留下,自己估计到现在都想不到这种不爽就叫心疼。
喜欢一个人是一个太过神奇的感情,它和时间一样具有说服力,简单地就改变了一个人,无需任何铺垫。
潘维想起来他曾经读到过的一句话,是朱生豪先生的经典情书。
他说:“我爱你也许并不为什么理由,虽然可以有理由,例如你聪明,你纯洁,你可爱,你是好人等。但主要的原因大概是你全然适合我的趣味。”
傅锦之抱着他的时候,他根本生不出一点点推开他的心思。
可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喜欢男人。即使他心里原本也并不太抗拒,可这也并不代表他会接受自己的后半辈子会和一个男性共度。
他是那么渴望一个家庭,夫妻和睦,儿女绕膝。
可这一切在傅锦之面前似乎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我也没想到我会这么着急。”傅锦之确定好了图案,垂着眼睛拿起钢笔,用纸巾擦了擦笔帽,“可当时看着你,就……”
“我懂我懂,像我长这么帅还这么好的人,真的不多见了。那稀有得全球限量就一件,你想早下手我当然能理解。”潘维挥挥手别过脸打断他,不停给自己脸上贴金。
傅锦之弯了弯眼睛:“是啊,得先抢来再去考虑捂着。我爸就是这么教我的。”